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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好企业计划书范文通用 企业计划书范文大全(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42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如何写管理好企业计划书范文通用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于 年 月 日租住位于 z高尔夫度假村 内3期29幢别墅,为便于今后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需携带《租房合同书》,公司法人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相片等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该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乙方在物业登记备案后应积极协调出租方按照《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乙方如有留宿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乙方在进驻时必须和出租房及物业公司结清该房屋的物管、水、电、气等费用。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按照乙方和出租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物业服务中心缴纳。

5、根据《合肥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或指定的机关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者,除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应携出租方书面许可书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

6、乙方应与物业中心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小区有关规定,共同管理住宅区,使住宅区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7、住宅出租只限合同约定的用途,乙方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安徽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尔夫 物业服务中心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乙方:

经办人:

年 月 日

如何写管理好企业计划书范文通用二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微腐败”这个话题。究竟什么是微腐败,微腐败体现在哪里,我们又怎样可以防止微腐败?希望通过本节课程,让大家得到一点启示。

其实“微腐败”是非常容易发生,并而广泛存在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松、力度不减,"不敢腐"的威慑作用逐渐显现,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一些基层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微腐败"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微腐败存在范围非常广,而且呈现一定的多发态势,你其实离“微腐败”一点都不愿。例如一些基层人员项目接洽或抢修服务时会接受一盒香烟、一点土特产、一顿宴请等;利用公司流程管理上面的漏洞,例如发票报销时打一下 “擦边球”,赚个小零头,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的物品等,这些事小的容易让人忽视它的存在。

“微腐败”是一种腐败趋向于“蚁穴化”过程中的社会形态,在社会生活中是常见的腐败。它的特点,一是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二是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或侵占扶贫救助资金,都看得见摸得着;三是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

所以,必需全面从严治党 有腐必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谈到反腐时斩钉截铁:“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这凸显中国共产党对惩治腐败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坚守廉洁之心,远离微腐败。

腐败虽“微”,但是本质是相同的。

有人会说:“就我犯得那点小错,领导们都看不上眼,我贪得那点跟大老虎比,九牛一毛,何必那么认真,像我这样的太多了”,也有人会说:“我只是借用,又没贪污,违规收入都退了,还处分我干嘛”,还有人会说:“我犯的这点错至于‘上纲上线’吗?如果按我这样处分,那有些人的处分都多得没法计算了”......这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

这些人在思想上早已认为纪不及“微”、法不责“微”,总是在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添安慰。“微腐败”表面上看起来就算再“小”,其本质也是滥用权力,与“大老虎”的贪腐行为并没有不同。

从腐败的角度看,没有什么“微腐败”之说,之所以要加个“微”字,无非是那些贪腐官员想减轻惩罚,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在本质上,“微腐败”与“巨腐败”都是一样,都是侵害老百姓利益,都是侵吞国有财产,都是害己害民害国的行为。在危害上,“微腐败”也不比“巨腐败”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权的践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

不拘小节,终酿大错。有些人一旦有了贪欲之念,就会伸出贪婪之手,如果不被及时惩诫,他们就会一次变两次,偶尔变经常,渐渐的会将贪婪之手伸得更远,拿的更多;就像有些穷凶极恶的歹徒都是由小偷小摸逐渐发展恶化来的。不少重回正途的党员干部不无后怕地表示:“感谢组织及时给我当头棒喝,否则真会走上不归路”,也有不少身居高官要职的党员干部发出后悔叹息声:“如果当初有谁及时制止我,给我提醒告诫一下,我也不会堕落到如此地步”。

“微腐败”虽微,但积累和扩散开来就会形成腐败风气,也会孕育更多的“大腐败”。我们在反腐斗争中打掉的“大老虎”,往往也正是从“微腐败”的“小苍蝇”中长出来的。许多贪官在其腐败生涯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微腐败”中获得的。尝到了第一次腐败的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久而久之必会酿成“大腐败”“大老虎”。

对于违规违纪的贪腐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避免养痈遗患,遏制腐败等不良行为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关心,“早治疗早健康”,防止其堕入深渊。

不忘初心 廉洁从业 砥砺前行。

小错小病的“微腐败”行为,不断腐蚀着基层党员干部的心灵,扭曲着企业员工的价值观,败坏党风政纪,损害党和企业的形象。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企业,我们每个人要从自我做起,坚守廉洁之心,杜绝“微腐败”。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有一份“清醒”的敬畏感,时刻警示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守道德与理性底线,牢记廉洁从业,经得起诱惑,终究能够心安理得。

平日里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按规矩办事,按要求操作,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算好政治账、尊严账、家庭账、事业账、金钱账、自由账、健康账,时时事事自警自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忠诚”二字,忠诚于党,忠诚于企业。学习焦裕禄、杨善洲等优秀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肩负职责,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

廉洁是一个企业的声誉和招牌,它不仅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更关乎国家信誉。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用我们比较粗俗的话说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因此,我们都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自己的职业为荣,以万家灯火为傲,感恩这份工作,抓好这份缘分,不做短暂的流星, 争当平凡的恒星。

自古以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为不义之财而折腰,方能活得自在坦荡。廉洁自律,是我们新一代的责任,是我们年轻人的使命。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守住自己的那口井,不越党纪法规之线,努力成为一名优秀企业员工!

如何写管理好企业计划书范文通用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煤矿企业以外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准则,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

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第二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

管理好企业计划书范文通用 企业计划书范文大全(7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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