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突发事件心得体会简短 突发事件应对法心得体会(8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防范突发事件心得体会简短一
第一条为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保障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客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合法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馆、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洗浴场所、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
第三条国家依法征收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所占农村集体土地时,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旅游、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保障安全、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六条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旅馆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自律规范,指导和规范旅馆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厂(库)的间距符合国家规定;
(二)利用地下空间开办的旅馆,通风、照明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有两个以上宽敞、通畅的出入口。
第八条开办旅馆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三)已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监控设备设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材料;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还要提供已安装由公安部颁发销售许可证的安全管理系统的相关材料;
(四)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
(五)旅馆方位图及标明内部房间号、服务台、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平面图;
(六)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七)旅馆治安保卫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登记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九条建设乡村酒店、农家乐等旅馆,建筑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客房数在20间以上50间以下或床位数在3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其工程建设、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应当参照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取得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前款规模以下的该类旅馆,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取得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第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许可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旅馆经营场所迁移的,应当在15日内重新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旅馆歇业的,应当在15日内向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备案。
旅馆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停业的,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治安管理
第十二条旅馆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是旅馆的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建立健全验证登记、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情况报告等各项治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旅馆接待住宿,应当逐一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旅客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身份信息以及入住、退房时间,并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接待外国人、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或华侨住宿,应当查验旅客的护照、签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境外人员入境的相关规定登记住宿信息并传报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应当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旅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保障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旅馆应当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客房区全天有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第十八条旅馆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一)旅客使用过期、伪造、涂改的身份证件;
(二)旅客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
(三)旅客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
(四)旅馆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发生前款第(二)、(四)项情形,旅馆安全保卫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予以制止。
第二十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或者其他服务;
(二)利用旅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四)除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的外,泄露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和技术防范监控资料。
第二十一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评定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和星级乡村酒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旅馆治安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旅客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配合旅馆登记相关信息;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
(三)不得将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入旅馆;
(四)不得实施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旅馆治安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旅馆治安管理信息档案;
(二)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旅馆对前台登记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等开展安全业务培训;
(四)及时查处侵犯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旅馆业经营场所进行治安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治安隐患的,应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工作中知悉的旅馆旅客信息和图像
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不得侵犯旅馆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向旅馆、旅客收取费用或增加其他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旅馆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对经营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如实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三)未建立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等制度的。
旅馆未配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按照《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处罚。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住宿人员信息,或者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视情况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按本办法规定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主题防范突发事件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罪工作专家座谈会精神,有效遏制电信网络罪活动的高发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與论氛围,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防范电信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増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电信罪案件线索,苢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电信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揭露当前电信罪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罪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二)落实责任,确保后续跟进。
(三)利用微信等先进媒体,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四)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社会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方案下发后,各社会组织立即报送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社会组织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主题防范突发事件心得体会简短三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政教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成员统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
一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张贴宣传标语。在学校电子屏幕上播放游走字幕。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宣传资料,利用班队会活动,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
防范突发事件心得体会简短 突发事件应对法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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