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土建合同协议书 水利工程合作协议书(4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水利土建合同协议书一
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是举世瞩目的大型水利工程它位于长江三峡的西陵峡出口---南津关以下2300米处距宜昌市镇江阁约4000米。大坝北抵江北镇镜山,南接江南狮子包,雄伟高大,气势非凡。全长100万平方千米,占长江流域总面积一半以上。
大坝建成于1988年,前后经过18个春秋的“移山倒海”始成。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是一项综合利用长江水利资源的工程,具有发电、航运、泄洪、灌溉等综合效益。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的兴建,将使坝的上游水位提高20多米,向上游回水100多千米,形成一个蓄水巨大的人造湖,同时也有效地改善三峡航道的险恶之情。为了保证建坝后的顺利通航,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建有三座大型船闸,其中一号船闸建在大江上,面积相当于两个篮球场那么大,比著名的美国田纳西河上的威尔逊人字门还要大,可谓“天下第一门”。
建坝后由于航道水位提高,一扫过去三峡航道上的险滩,使货运量由400万吨左右猛增到5000万吨上。
发电是建坝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大江和二江河道上各建一座低水头经流站,二江电站的机组是我国目前最大的低水头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葛洲坝水电站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水电站,强大的电流不断输往湖南、湖北、河南等地。
为了防止泥沙淤积,大坝两边还建造了两座冲沙闸,用来束水冲沙。若无此装置,坝的上游只需120xx年就会被泥沙填平,整个工程全部报废。
为了在特大洪水时泄洪,葛洲坝还具有泄洪闸,既下泄洪水,又对洪水起到缓冲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洪水对下游的危险。
葛洲坝不仅仅是一项重要的水利工程,同时也是一座纵贯南北的长江大桥,其坝顶建有铁路、公路和人行道,连接了鄂西地区的南北道路。
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是一个了不起的工程,当初在大坝合拢过程中,当龙口只剩20米宽时,滔滔的江水咆哮着、怒吼着,25吨重的混凝土块一投下去马上就被发狂的江水轻易冲走,冲了再投,投了再冲,就这样一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坝头仍毫无进展。后来截流大军用粗实的钢丝绳把四个25吨重的混凝土块联成"葡萄串",两岸同时把两幢公众200吨的"葡萄串"抛入龙口,大坝才终于合拢。所以这座雄伟的大坝是中国人民智慧和力量的象征。
游人参观葛洲坝雄姿,可先到葛洲坝工程局接待室观看大坝电动模型和大江截流彩色纪录片,然后上坝饱览壮丽的大坝风光。
有关水利土建合同协议书二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行动,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和县引大田间建设管理处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和稽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这次自查稽查工作,把水利项目自查稽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区、局属各单位、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自查稽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并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召开专题会议,对稽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和责任单位具体抓的良好局面。
各县区水务局和相关单位则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重点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要求,把安全责任和项目责任分解到一线,落实到个人,按照“谁包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在建水利工程稳定推进。
为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我们要求全市水利系统各对照《省水利厅“十二五”期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必须深入工程建设现场,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4月下旬,我局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专业人员对:县东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宛川河(夏官营~金崖镇桥)堤防工程、县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县上五村农村、黑石川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什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红古区渠道工程、红古区花庄水厂、西固区范坪三泵站改建工程、西固区达家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安宁九洲台绿化上水工程和新区20xx年生态屏障建设水利配套工程等工程进行了督察。具体督察情况如下:
1、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督察组对以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都进行了认真督察。通过督察,发现均由省、市水利部门及发改部门审批,设计均选择完全具备设计资质的省、市水电勘测设计院完成,没有发现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报大建小、不按程序变更设计等现象。招标都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均在《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开标过程符合相关规定,标段评标专家都按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程序符合《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关于招投标程序的相关规定。招标中没有发现虚假招标、评标不公等问题。在督察过程中,我们还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经全面细致排查,未发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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