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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普惠性申请书通用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书(八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6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民办幼儿园普惠性申请书通用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西安市××区××街××号)。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 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d校训:

d校风:

d教风:

d学校的办学目标:

d学校的育人目标:

d校歌、校徽:

第五条 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六条 学校由 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 ,其中 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 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九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理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

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议学校教师在30人以内的,成立教职工大会;教师在30人以上的,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30人左右,教师人数特别多的学校,代表人数可相应增加),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学校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生或接受转学生,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条 学校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国家规定选用教材。

第三十一条 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十二条 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第三十四条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四十条 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四十一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学校办学有结余时,出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学校理事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 学校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四条 学校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校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办学层次、类别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学校举办者、校长、内部出资比例的变更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董事长、董事变更、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修改办学章程的变更,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六条 学校的合并、分立,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理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理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四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四十九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 学校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于××年×月×日表决通过后生效,学校应及时向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修改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理事签名:

1.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事签名: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理事签名:

2023年民办幼儿园普惠性申请书通用二

20xx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开局之年,xx学校党支部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幸福发展为主题,以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走精品教育路线,创办名牌学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监督保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学校教育教学这一中心工作,创新活动形式,力争打造“一支部一品牌”的党员教育活动品牌。使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探索和完善学校办学管理机制、构建和谐校园,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

(一)加强理论武装,积极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迎接两会。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学习的有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着重在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上下功夫。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和党课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临夏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精心安排学习活动,探索学习方法,强化学习成果运用。紧紧围绕新形势和新情况,结合我校教育工作重点和学校实际情况,贴近教师、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创新学习方式,广泛开展与兄弟学校的联学活动,树立校内教学研究骨干教师。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两会精神。开展常态学习活动,提高活动的实效性。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以自学和调研基础上的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以健全学习制度和改进学习方法为基本保证,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综合素质,采取“请进来”、“同分享”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和教师政治学习,保证参学率为100%,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

3.加强党章学习。要把党章纳入党务干部培训、党员轮训、积极分子培养的必备课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守纪律、懂规矩提高党性修养的必修课,切实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要求落到实处,形成常态。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意加强党史及党的知识的学习。

4.深化“双联”行动,助推群众发展按照《临夏州教育局双联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双联”行动,让党员干部在基层感受民生疾苦、接受教育、经受锻炼、提高素质,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使机关跟基层联系更紧密,为群众服务更直接,为百姓办事更高效。要突出智力扶贫,通过党员干部联感情、联发展、联生计,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帮助群众提升发展能力。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学质量,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和“双联”行动带来的实惠和变化。

5.扎实开展 “争创一流业绩,促进科学发展,办家长满意教育”为主题,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亮服务、争先锋”为主线,以“推动科学发展、提高党员素质、服务师生员工、促进校园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

6、提高思想政治宣传工作水平。按照省委王三运书记“树好标杆和延伸标准、延伸方法、延伸导向”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作风实际,认真做好典型示范,使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和舆论信息工作,完善学校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努力把学校宣传工作做深、做精、做专。积极发挥宣传工作的窗口作用,大力宣传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敦促办好《志成树人报》校报、《志成树人路》校刊、“xx树人教育集团公众平台”,扩大影响,塑造我校良好的教育形象,不断提高我校在各级媒体网站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团结奋进、作风正派、创新务实的干部队伍。

1、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坚持各项学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围绕党员意识强不强、自我要求严不严、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履职尽责实不实,抓学习、找问题、列清单,认真开展了评议党员工作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依法执政的自觉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责任相结合制度。

2.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按照州委“两方案一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五大工程”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五大行动”,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组、党工委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落到实处。要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阶段性考评督导,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党建任务落实。

(三)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及教师的服务育人能力。

注重制度建设,使民主生活会这一党内生活的重要方式始终发挥增进团结、凝聚力量的重要功能。努力使党员教师政治素养进一步提高;知识结构进一步更新;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力争用党员的言行和人格力量去影响和带动其他教师,提高党员在教师中的影响力。

1.深入实施“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平时的学习,按照有关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和“面向未来的赶考”精神,继续积极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各种形式的活动;积极宣传营造活动氛围,设立专门的活动专栏,及时更新大厅橱窗党的群路线教育专栏内容,确保专栏展板的时效性;让干部职工学以致用,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身工作业务紧密联系起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奉献岗、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创新活动形式,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创先争优等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带头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参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学、科研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教师能够“在学习中成长,在奉献中提高”,用党风带动师风,提升校风。力争打造“一支部一品牌”的党员教育活动品牌。

2.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投身“四亮一争”活动,支部领导带头加强学习、带头践行宗旨、带头严守纪律、带头争创业绩、带头从严律己,努力作表率、当标杆。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从严把关,规范程序。坚持向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向优秀的青年教师倾斜,真正把师德高尚、敬业奉献、志存高远的教师吸收到党内来,努力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优秀干干教师的核心。

(四)加强师德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加强学习、严肃纪律、文明办公、热情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平安校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1、创建“平安校园”。以平安校园、无邪教校园、无毒品校园、无案件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学校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断加强师生的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国防知识等系列教育,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健全机构、明确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安全防范网络,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

2、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新典型,通过开展“十字教学法”、“高效课堂”教学活动、优秀课堂评比、教师心得感悟征集等教育教学活动,大兴文明之风,积极营造和谐校园环境。充分利用好我校数字化校园办公平台,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评价机制,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师德监督网络。通过各级各类报刊、网络、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学校优秀教师的事迹,不断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高效型”学校,进一步将全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在全校开展“三无”活动,即建设“无违纪班子”、带出“无违纪队伍”、争创“无违纪学校”。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积极围绕全区教育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解决师生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坚持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行党务、校务公开,通过党务、校务公开,增强学校工作透明度,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定,都要经过党内充分的酝酿,集体研究、决定,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呼声,做到公开的内容真实,公开形式多样,公开程序规范,加强依法治校的规章体系建设。

3.实施依法治教,营造安全有序的教育环境。认真组织教师、学生重点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发挥好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在禁毒日、法制宣传日期间,与派出所联合开展法制安全进校园活动。

(六)凝聚群团组织力量,全面做好工会工作,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合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发展。

1、全面做好工会工作。

一是,以提高教职工素质为核心,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拓宽教工大会内容,规范教代会的有关制度,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加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力度。三月、九月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月”活动,让全体教职员工充分关注学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以进一步畅通教职工和学校行政领导的交流渠道,为学校的稳定做好协调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教职工礼仪培训和“教师空间”建设,开展好书推介活动,引导教职工争做学习型、研究型教师,提高教师素质,树立教师形象,引领广大女教职工更好的立足本岗位创造性开展工作,提升学校声誉。

三是,做好“献爱心、送温暖”工作,增强工会的凝聚力。进一步完善困难教职工档案库,及时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继续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深入了解每位教职工家庭情况,及时探望患病的教职工,为他们送去集体的温暖和大家的关爱,继续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四是,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教师群体健身的氛围,让“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理念深入到每位教职工心中。因地制宜,成立学校羽毛球俱乐部,使教师们有健身、娱乐、切磋的场地。开展教师活力健身系列活动,使教职工达到“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我幸福”的目的。

五是,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通过健康体检、心理健康讲座、打造“绿色办公室”等形式,让大家在紧张忙碌的工作节奏中身心真正得到放松,能以饱满的精神、满腔热忱投身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同时也促进教职工之间的相互交流与融合。

2、扎实做好团队工作。新学期,指导少先队坚持以学校办学理念为行动指导,突出“开放、参与式”办学行为,以学校工作计划为蓝本,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校园数字化办公平台的管理,切实可行的开展德育工作,主抓常规德育、特色工作,加强德育学科渗透,以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积极引领学生“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

2023年民办幼儿园普惠性申请书通用三

20xx年是“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教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区域和谐教育为目标,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根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各项工作进展良好。

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区共有各类体制幼儿园43所,在园幼儿11331人,走出了一条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公私并举的多元化办园之路,形成了优质资源多、教育科研优、保教质量高、师资队伍强的良好局面。

义务教育水平保持领先。全区共有公办中小学25所,在校学生27634名。全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全面深化教育教学领域改革,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反映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中考升学率,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

民办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理顺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民办学校

民办幼儿园普惠性申请书通用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书(八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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