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走读的申请书 住校申请走读的申请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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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住校走读的申请书(推荐)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教育部等10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走读生上晚自习校外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学生为我校走读生,其家长是该生校外安全的监护人、责任人。
第二条:非该校住校生不统一要求上晚自习,必须提出申请并签订本安全协议书。非住校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要对学生上晚自习定时定点接送。要对往返途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上晚自习而转移给学校。非住校生因上晚自习的往返途中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全部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责任。因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在校内滞留、玩耍打闹等,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告知家长下列内容,请遵照执行:
1、确实自愿要求上晚自习的同学,必须坚持每天晚上按时到学校,并遵守晚自习的有关规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者,必须请假。
2、学生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自救意识。
3、学生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应掌握消防、卫生防疫、饮食、交通、社会生活安全等常识。
4、学生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四条:学生或其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②学生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③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④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造成的;
⑤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它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五条:次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x年x月x日
乙方:
学生:
x年x月x日
推荐住校走读的申请书(推荐)二
甲方:
乙方: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签定此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一、家住学校附近的学生,若不在学校搭伙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生凭走读生证进出校门。
二、甲方负责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与管理。并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学生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上学和回家,接送时间为:小学部:早上8:20—8:40(上学),中午11:45—12:00(放学),下午13:00(上学),17:00(放学)。初中部:早上7:00上学、中午12:00放学、12:30上学、下午17:50开始晚餐、18:20上学;晚上:21:00放学;星期五下午全校学生17:00放学。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
四、乙方应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主动配合学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只能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上学、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接送。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若家长放学后没有按时接学生,使学生在校内外逗留,玩耍,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3.不准学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险必须绕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骑单车及机动车辆上学,在公路上行走时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车、爬车和骑自行车,不乘坐摩的等违规车船,上学回家途中要结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在校园内不疯打、不带刀具、铁器棍棒等到校。
6.教育子女不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校。不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严禁在野外玩火。
7.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不随便在外用餐,乱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配合学校搞好疾病预防。
8.未经老师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住校生到家。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路途安全和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动为学生购买保险。家长必须为学生配备手电筒等安全防护用品。
七、在离校期间(时间一律以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为准),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读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八、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界定和处理。
九、上述各条款,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自觉遵守。此责任书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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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学校:
我是本校xxx级xx班学生xxx,性别x,家住xx乡xx村xx社,家庭距离学校约xxx公里,目前长年居住在家中的亲人有:xx。因我家距学校较远,每天上下学耽误时间多且途中没有安全保障;回家后,家中亲人无法辅导学习,生活上我基本是自己照顾自己,也得不到心理疏导,留守儿童的特点在我身上十分突出。鉴于这些特殊的情况,经与家人慎重商议并得到亲人的同意,我决定申请xxx年xx季学期在学校住校学习生活,并保证向家长宣传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尤其认真宣传学校关于住校生的管理制度和学生宿、食堂管理制度。本人也保证谨慎遵守这些制度,并和家人一起自愿承担本人因故意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纪律造成事故的责任。
特此申请
学生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家长签写意见并署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班主任签署意见名署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政教处签写意见并加盖印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宿舍管理员签写意见并署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住校走读的申请书(推荐)四
学生的安全重于泰山,我校在抓好教学质量的同时十分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为了使我们的安全工作做的更加周密,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为加强我校走读生的管理,也为了能让家长增强安全意识,明确自己的教育责任,确保您子女的安全。凡我校学生学校要求一律住校,确需走读的,按照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与您签订《走读生安全协议书》,并要求家长按时接送学生。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家长对学生的安全负有教育﹑管理和监护的责任。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管理责任:
1、学生申请走读必须经家长同意。学生走读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权负责。
2、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家庭准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主动了解学校上课的作息时间,督促子女按时到校学习,参与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并经常与班主任和老师联系,了解子女在校情况。如果家长有失教育管理监护职责,造成事故,家长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3、走读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校外安全责任,应由家长负责管理。学生放学后﹑节假日,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如果学校行为并无不当之处,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认定。学生放学后,进网吧、游戏厅等社会娱乐场所造成不良后果,或在社会上交友、参与不健康活动或有危险性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全权负责。
4、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家长必须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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