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示范文本下载如何写 国有企业公文格式(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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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有企业示范文本下载如何写一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构成重要性
在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中,监督管理至关重要。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国家相关监督机构需对其实施外部监督,同时国有企业内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企业监督力量,避免企业经济损失。对此,可构建大监督体系,使得企业监督部门能够全面实行监督职权,完善企业监督机制。因此,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意义重大。
大监督体系涉及多个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监事会、法律事务部、建内控审计部以及工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保证国有企业经济安全,而各个部门的职责、监督内容等有一定的区别,具体描述如下:
(1)纪檢监察部:在纪检监察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党章党纪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管理。
(2)监事会:监事会需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有企业资产或者权益受到侵犯。
(3)法律:根据经济类法律规范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加强法律业务专业性指导和监督管理,对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因素进行监督和管控。
(4)审计:在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国有企业内控准则以及内审准则,对国有企业经济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和审查。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特征,在监督地位以及法律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中,可能会对审计监督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5)工会:工会需严格依据《工会法》以及《劳动法》实施民主监督管理。
现如今,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同时企业的发展规模也在逐渐扩大,业务类型多样,要求积极开发新业务以及项目类型,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会产生各类经营风险因素。对此,为了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定运行,要求整合各个部门的资源,对国有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进而获得更高经济收益。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妥善协调国有企业各类监督力量
在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监督对象、监督内容以及监督方式有一定的区别,同时监督标准也有所不同,监督工作方式和程序差异性较大,因此监督效果不同。对此,应结合实际情况构建大监督体系,将各个监督部门的资源进行有效结合,进而形成完善的监督整体,提升整体监督效果。
(二)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在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各个监督部门独立工作、各自为政的现象比较常见,缺乏沟通交流。对此,通过构建大监督体系能够打破各个监督部门之间的界限,将各个部门内部的优质资源进行整合,实现监督资源共享。
(三)强化监督效果
新时期,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样化特征,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如果监督工作水平较差,则会出现腐败行为,导致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增加。但是,在具体的监督过程中,各个部门的监督方式不同,很难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对此,通过应用大监督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各部门监督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提升实际监督效果。
(一)重塑大监督架构设计,凝聚监督合力
大监督体系并不是在现有监督体系之外再设监督机构,而是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纪委)组织协调下成立大监督工作委员会,整合现有的党群、纪检、审计、监事会、工会职代会及相关职能管理和业务管理等监督资源,打造监督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报告、协调处置平台,拓展现有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象范围,覆盖从公司高层领导、各级党员干部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推动党内监督与职能监督、专职监督、管理监督深度融合,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体系,通过信息共享、群策群力、系统联动而减少工作交叉和重合,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
(二)建立统一的监督制度体系
在大监督体系的实际运行中,需将配套的制度体系作为基础条件,对此,需明确国有企业各个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进行分析,然后建立监督工作的制度以及办法,包括工作领导、日常运行、监督考核等等。另外,还需构建监督资源共享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文件传递制度、监督人员调配制度等等,以此形成相互促进和共享的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监督体系的应用优势。
(三)优化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以提升监督效率为目标,以是否有利于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盈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作为标准,建立完善纵向监督制约机制、横向监督协调机制、问题整改常态机制,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以项目监督为重点抓手、以巡视巡察为工作利剑,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查问卷、民主测评、人员访谈、查阅文件、走访调研等手段,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将监督工作规范成为经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将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洁风险防控举措固化于制度流程建设,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由外在压力转变为内在动力的有效抓手,把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监督意识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的文化基因,最终以生产经营管理成果来体现和检验监督工作成效。
(四)充分利用各类外部监督资源
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特殊性,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此,在企业日常运行和发展中,需接受来自于企业外部的监督力量。在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外部监督机构进行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外部监督力量和外部监督所得成果,进而形成内外相结合的监督力量,保证企业所有经营行为均处于监督管控中。另外,国有企业还可聘请会计事务所等专业的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加强审计、检查等,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业务水平,保证监督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优化监督方式方法
在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日常监督为主要的监督形式,对于重点项目,应加强专项监督管理,对于专项监督工作进行有效整合,同时联合实地督查,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监督、专项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督管理方式,将各个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等融入核心业务的执行过程中,及时找出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积极改进,保证企业经营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要点进行了详细探究。现如今,市场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于国有企业,应将内外部监督进行有效结合,整合国有企业各个监督部门的监督力量,构建大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流程,提升日常监督效果,进而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启平.建大监督体系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探索[j].山西青年,2017,4(3):45-47.
[2]陈晖.构建大监督格局是解决国企内部监督乏力的有效途径[j].商情,2017,3(28):137.
[3]周小精.构建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1):133-134.
有关国有企业示范文本下载如何写二
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落实总公司党组、集团公司党委有关人事组织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严格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人用人工作保持了规范有序的良好态势。
(一)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
近年来,公司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先后制定了《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公司职工奖惩管理办法》《公司专业拔尖人才选拔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选准用好干部的途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构建长效机制出发,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程序,不断探索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建立起适合公司建设发展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监督机制。公司相继出台了《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公司党委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公司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对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监督和考察,并作为将来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制度建设,充分保证了选人用人的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组织人事部门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件、缺项、缺章等问题经查证后进行了补充,对材料中前后冲突、记录不清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尤其是对“三龄两历”不详实、入党材料遗失、《干部履历表》缺版、年度考核材料不齐,参加培训无记录,以及任职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获奖材料和工资材料缺失,部分材料缺章等问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详细核对,针对档案中普遍存在的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前后冲突以及缺章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共补充学历证明x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x份、更新照片x张,基本解决了公司干部人事档案遗留问题。
(一)全面深入抓好政策学习
坚持把政策教育作为发挥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领导和把关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把中央和总公司党组有关选人用人的最新要求和政策规定纳入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中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的有关篇幅、《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同时,以总公司、集团公司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解读为重点,组织人事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对选人用人基本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引导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加深对党的干部政策的理解,切实增强遵守选人用人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切实提高育人才带队伍的责任感。
(二)始终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持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选人用 人导向,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学历,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大力选拔理想信念坚定、实践基础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和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埋头实干的同志,维护好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公司党委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把好酝酿动议关、定员编制关、资格审查关、推荐考察关和上会研究关,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督促组织人事部门细化推荐考察工作x项具体流程和标准,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司党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在公司全体员工中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公司人事部门在总公司、集团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岗位、数量在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
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公司党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对拟动议考察的领导干部,严格档案审核程序,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严防违规和带病提拔。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同时,公司对各个岗位的推荐人选,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
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公司纪委、集团公司纪委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委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委会 ,没有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不上党委会。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人事部门不断努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广泛性和深入性不断增强。近年来,公司共任免中层干部xxx人次。其中,新提拔副处职干部xxx人;由副处职干部提拔为正处职干部xx人;正处职干部平职交流xxx人。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公司没有发生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问题。
(一)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公司党委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二)签订《任前廉洁承诺书》
每名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在任职前,由公司纪委牵头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围绕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崇廉尚实、弘扬正气、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廉政谈话,签订《任前廉洁承诺书》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
完善履职考核信息档案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线和有关纪律规矩要求,从严强化履职管理。加强日常分析评价,加大作风督查和纪律检查力度,加强履职过程和结果监督,严格实施安全问责、作风问责和纪律问责,使干部队伍保持风清气正,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四)认真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学和民主测评
在年度职工大会上,班子成员根据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述职述学述廉,并接受职工们的民主测评。
严格落实总公司人事部和各专业部门共同组织的各类培训。公司各级干部先后参加了总公司、集团公司组织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的培训。同时,公司通过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请党校老师授课等途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通过加强政治理论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政治思想素养。其次,公司还紧密联系实际,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技能水平,公司各专业干部业务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近年来,公司党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回顾自查,没发现任人唯亲、干部档案造假、违规提拔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虚假等突出问题,选人用人工作正常有序,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干部队伍距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公司的干部队伍建设从管理上,从干部的个人素质上,距离总公司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干部队伍的积极性总体是高的、好的,但也有少数干部信念动摇、状态低迷、作风漂浮,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很有欠缺,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存在慢作为和不作为的情况,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起到了负面影响。
2、人事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改革创新
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办法,基本是依据总公司和集团公司已经出台的制度办法进行修订的。但是从结合公司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说,还不能够完全套用。尤其是公司的人员录用和解聘的相关办法、人员辞职、离职的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在一些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有些落实还不够到位,同时也存在执行不规范的情况。
3、极少数干部员工对选拔任用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
有的同志存在“老好人”思想,谈话只谈被考察人的优点,不说缺点。还有的同志认为,干部选拔是组织的事,和自己无关,自己只需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干部的测评中,也存在一些干部员工,不站在工作的实际,打出的测评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干部情况。
公司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稳步抓好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进一步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从严从实履行好选人用人和育人管人的责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
1、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建设。按照总公司党组的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落实好《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选人用人监督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公开承诺、选人用人工作评议等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公司选人用人工作责任明确、严谨科学、管理完善、监督有力、风清气正。
2、进一步改进创新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精神和总公司党组有关部署,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对人才队伍结构优化的需要,党政工齐抓共管。全面实施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工程,继续探索“专业牵头人”岗位模式,充实专业拔尖人才库。
3、进一步抓好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及时掌握履职情况;坚持开展各层级干部的专题培训和综合轮训;持续加强对干部平时的提醒教育、管理监督和关心关爱,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机制,实现干部教育管理和能上能下的常态化。
有关国有企业示范文本下载如何写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事项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按照下列原则议事:
(一)依法合规原则。党委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决策程序。
(二)科学决策原则。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委书记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决策决定和讨论研究的事项:
(一)“三重一大”事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4.研究决定公司管理干部(指公司本部的副主管、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和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事项,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5.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初步人选候选人;
6.研究决定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包括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股的各级子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经理层人员的原则、程序、方式等。
7.研究决定公司薪酬和奖金分配的原则、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总体方案。
8.研究决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群访集访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重大违纪案件、法律诉讼(或仲裁)、经济纠纷以及影响公司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
9.研究决定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党内重要规章制度。?
11.对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改草案以及由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的重要规章制度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12.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13.讨论研究公司内部管理组织架构、经营管理流程、岗位设置以及人员编制等重大原则问题。
14.讨论研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以及重大项目投资(指所有对外股权投资和单项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15.讨论研究公司重要改革方案以及职工分流安置、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6.听取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及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情况的汇报。
17.其他需要公司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
(二)其他事项
1.推荐与更换以公司名义直接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中由公司作为股东负责提名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推荐与更换其直接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中由该子公司作为股东负责提名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该子公司党组织决定,报公司备案)。
2.确定或上报以公司党委名义向上推荐的获省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名单;确定以公司党委名义表彰的名单。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人,研究责任追究事项;决定违纪党员的处分问题。
4.研究决定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规划。
5.研究决定公司及分(子)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6.其他应当由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一般事项。
第三章?决策方式
第五条?党委会审议或决策时,原则上应以会议集体讨论审议的方式履行程序,党委会成员一致同意的事项,可以传(会)签方式代替会议审议或决策。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会报告,按程序予以追认。党委会认为临时决定不正确的,应当重新决策。
第六条?下列事项在董事会会议决策前需要党委会前置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审议公司的战略规划。
(二)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三)依法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的设置、调整方案。
(四)审议决定公司及子公司改制、兼并重组、上市以及资产置换、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重要资产的质押、拍卖、国有产权变动(包括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减资等)及放弃优先受让权且不涉及国有产权变动但可能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等事项。
(五)所有对外股权投资和单项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金融资产投资等重大项目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六)制订公司重要改革方案、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以及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八)对公司章程修正草案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以及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九)听取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及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情况的汇报。
(十)其他需要公司党委会前置讨论研究的事项。
进入董事会尤其是任董事长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七条?下列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前需要党委会前置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金融资产投资等重大项目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二)制定、修改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规章。
(三)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进入经理层尤其是任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八条?党委会会议表决方式可采用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原则上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第四章?会议的决策程序
第一节?会前的议题组织
第九条?党委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党委工作部门应当分别向党委会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征求需会议审议或决策的议题。
第十条?党委会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接到会议议题征求通知后2日内,应当向公司党委工作部门提交议题动议。
提交议题的职能部门应按照党委会的审议或决策范围制定详实的议案,并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党委副书记审查。
党委书记提出的决策建议可作为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公司党委工作部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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