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 吸毒教育心得体会(8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吸毒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为目标,以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为抓手,多措并举强化毒品治理,全力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不断推动禁毒工作在既有基础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项漪为组长,党委副书记臧明日为副组长,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民政所、人保所、戒毒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戒社康工作站。具体负责协调开展日常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履行职责任务,完善责任机制,全力推进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城市工作。
多举并措,建立工作会议机制。进一步细化村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落实行政村禁毒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年度台帐和工作总结,完善机构配备和经费保障,并随毒情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形成常态机制。
加强预防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禁毒工作新态势。建立健全镇党委牵头,由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心学校等单位开展毒品预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等系列活动,通过科学评估实现社会宣传教育全覆盖。
加强缉毒执法,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坚持开展排查管控,健全服毒人员立体化查控机制。联合公安、综治、司法、卫计、禁毒办等部门协同各村居委会,开展吸毒人员摸底排查,进村入户等方式。做好底数清,情说明。确保社会面无漏管失控吸毒人员,实现吸毒人员引发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全省缉毒示范震惊城市对于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治理与巩固并重,深入推进毒品安全治理。
严格督查问责,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社区,各村进行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鄱阳县禁毒工作责任制》对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影响全县创建成效的单位和社区,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党纪政纪处分等措施。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主题吸毒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欧某某,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经常居住地(略),身份证号码(略)。现因吸毒被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强制隔离于某某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陈某某电话:_________________(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_____号
复议请求:
1、撤销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某某)强戒决字(20__)00_____00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2、立即停止对申请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8月21日因被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带回巡逻警察大队办公室问话,随即被刑事拘留。9月26日因证据不足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却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而是在9月27日改成为期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显然没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1、强制隔离戒毒程序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本案中被申请人20__年8月22日做出(某某)强戒决字(20__)00_____00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却直到9月27日本才让申请人在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上签收,甚至申请人家属直到9月30日向被申请人主动询问才得知申请人被强制隔离戒毒,明显违反了《禁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法定程序,没有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2、强制隔离戒毒证据不足
《禁毒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与三款规定“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这说明只有被申请人通过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吸毒成瘾”的条件下,被申请人才有权对申请人戒毒治疗。本案中被申请人从未对申请人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就直接决定对申请人强制隔离戒毒,显然缺乏关键证据而不能成立。
3、申请人已无法被检测为吸毒成瘾
公安部、卫生部《吸毒成瘾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由认定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委托戒毒医疗机构进行吸毒成瘾认定的,应当在吸毒人员末次吸毒的七十二小时内予以委托并提交委托函。超过七十二小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从申请人被刑事拘留到无罪释放转为强制隔离戒毒已经超过37天远远超过《认定办法》所规定的“二十四小时内”与“七十二小时内”,显然申请人已无法被检测为吸毒成瘾。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于20__年8月22日作出的(某某)强戒决字(20__)00_____00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却缺乏关键证据支持,显然应当被撤销。申请人根据《禁毒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向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望依法纠正被申请人错误,解除对申请人人身强制措施。
此致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主题吸毒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家长朋友们:
我国毒品犯罪现象日趋严重。因此,禁毒的关键在于唤起民众,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深入广泛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是治本之策。
如今的毒祸已像瘟疫一样蔓延到全国,使许多家庭妻离子散,严重威胁国民的生存环境。人们常说:一日吸毒,终身戒毒。吸食毒品不仅会摧残人的肌体健康,更主要的是扭曲人的精神意志,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严重。一旦沾上毒品就丧失前途,葬送健康,毁灭生命,祸及家庭、社会乃至国家。毒品价格昂贵,不知有多少人为了它倾家荡产,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更造成了极大危害。
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禁毒教育和禁毒斗争,青少年是我们的未来,要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禁毒教育,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我们每一个青少年都应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更应该时刻提醒,督促周围的人远离毒品,让更多人知道毒品的危害。
在此,我们向家长朋友们和同学们发出倡议: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将拒毒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从身边做起,拒毒品于社区和家庭之外。做到抵制毒品“八不要”:
一、千万不要吸第一口。二、不要追求吸毒刺激解烦恼。三、不要以为吸毒后有“特效药”戒毒。四、不要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五、不要轻信“吸毒是高级享受”的谎言。六、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有吸毒劣迹的人递来的香烟或饮料。七、不要听信吸毒能治病的谎言。八、不要以为吸食大麻等毒品没事。
同学们,请珍爱我们美好的生命!远离侵蚀灵魂的毒品!不让毒品进入我们的家园!给自己一片无毒洁净的天空,让大家同在蓝天白云下自由自在地呼吸和快乐地成长吧!
倡议人:__
时间:__年_月_日
主题吸毒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我叫高××,来自四个火城之一、重庆,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家有兄妹。一个哥哥在家里一家平常工厂上班,姐姐停薪留职在家。在我两岁多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家里很穷,就只有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我们三兄妹抚养成人,虽然家里很穷,从我记事的时候就有一个温暖的家,哥哥、姐姐、妈妈都很疼爱我。
我十八岁参加工作,在厂里,工作期间曾经是一位工作先进者,成家后夫妻感情一般,不久就添了一个天真、活泼可爱的女儿,虽然家庭不怎么富裕,但也还是幸福和温暖的。几年后,看见我们城市里那些女孩穿金戴银、穿时装衣服,我从心里就羡慕她们,想到自己一个月靠三百多元工资过日子,心里就不平衡,后来因为生活上的事经常跟丈夫吵架,两人的感情慢慢破裂,离婚后,日子感觉一天比一天难过,为了以后和将来,就决定到外地打工赚钱。一九九六年就来到了福建省石狮,到了石狮后不久,就认识了一位做服装生意的天津人,我们先是很好的朋友、知己,后来我们俩的感情很好,情投意合,一九九八年到天津结婚,婚后我们非常幸福。他知道我是南方人到北方生活不习惯,我老公很照顾、关心我,但我们结婚还不到一年,他因心脏病、血栓,两天下来就去逝了,当时我整个人都崩溃了,伤心透了,对人生失去了信心,认为人活着没有意思。几个月后我又来福建,有天朋友劝我说你不要死了丈夫就这样消沉下去,要打起精神来,然后又告诉我说白粉会消除烦恼和忧愁,我先是尝了两口觉得朋友说的对,吃了后就不去想那些烦恼的事了。后天每天都吃,就这样不知不觉的上了毒瘾,当毒瘾发后自己就不能自拔,知道这样继续吃下去会伤亲人的心,害社会、害自己,但毒瘾发着时忍受不了痛苦,还是摆脱不了白色的诱惑,是党和政府把我送到了戒毒所。
当我怀着无比痛苦的心情踏进戒毒所的大门,看到的一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可怕,而是一所大学校,有宽阔的操场,还有绿色的花园,所长和干部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他们经常给我们上课,让我们认识了毒品的危害,使我们从中醒悟:毒品危害家庭,失去亲人和儿女,人生是美好的,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远离毒品。特别是在我们最需要人关心、照顾的时候是所长和干部开导我们,让我们有了从新做人的信心,在生活上,因为我们吸毒的人身体就很虚弱,为了我们的身体能够早日恢复,所长和干部经常为我们加餐、改善生活,到了天气寒冷的时候,怕我们身体着凉,为我们每个学员增添棉被,他们为了我们,就象亲生父母和姐妹一样为我们操碎了那颗慈爱的心,让我刻苦铭心、生生世世永远难以忘怀。
我是一个既将要出所的学员,虽然是短短的几个月,但让我丢掉了毒品,认识了生命是多么的可贵,亲人和孩子都很需要我,让我自己感觉到,他们不能失去我,我也是他们生命的一部份,我衷心的感谢所长和干部,说一声谢谢你们的嘘(虚)寒问暖,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当我出去踏上社会后,要好好珍惜新的人生旅途,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一些力能所及的事,以我为例,唤醒那些无知的朋友,让他们也能早日醒悟,从中体会到: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做一个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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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吸毒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能和同学们一起探讨有关法制的话题,我感到非常高兴。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战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活是幸福的,既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在家又倍受父母和亲人的宠爱,可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今天,我将以一些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初中的同学大多是12周岁至15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同时又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对青少年来说,怎样才能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呢?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中很多犯罪分子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小时候的不良习性如果不及时改正,对我们学生来说危害是极大的,因为以后很有可能发展成犯罪,成为犯罪的根源。据我所知,现在的各中、小学都很重视培养学生的好习惯。一个人的行为将改变他的习惯,他的习惯将养成他的性格,而他的性格又将决定着他的命运。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是你的习惯决定着你的未来。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个讲述有关习惯方面的资料,资料里说:一种行为重复了若干次就会形成习惯,而一个习惯重复若干次就会形成一种观念,而一种观念在你脑海中出现若干次后就会成为一种信念。可想而知,习惯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一个好习惯会让你终生受益,一个坏习惯却会让你终生遗憾。在工作中我们有很多与青少年接触的机会,我们了解到,有些学生在不自觉中养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惯,这些不良习惯看似平常,但其中却蕴含着潜在的危机,它会潜移默化的将青少年引向犯罪的道路,也容易使青少年受到不法行为的危害。所以说,我们不能忽视这些不良习惯的存在,下面我将学生中常见的一些不良习惯结合青少年中常见的几种犯罪行为介绍给大家,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监管。你们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是由你的家长负责管理。这样你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家长和老师的掌握之中,而一旦学生旷课或是夜不归宿,不仅家长很难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也不知学生的去向,这样,学生就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管束,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生活在温暖的花室里,所以很少
吸毒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 吸毒教育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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