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建心得体会实用 基建工作心得体会(5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城乡基建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抓党建,促发展,形成符合全市实际的发展思路,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日益紧密
市委坚持以科学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党建工作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不断探索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在进一步深化对市情、县情的再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三次固原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提出了强化党的建设这一根本、不断加强“两个基础”(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三大带动”战略(产业带动、项目带动和中心城市带动)、奋力推进“三化”进程(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着力培育“四大支柱”产业(草畜、马铃薯、劳务、旅游),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思路,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山区特点、符合固原实际的发展路子,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xx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8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8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2%、24。9%,较xx年翻了一番;农民人均纯收入2215元,较上年增长15。1%,从xx年以来,保持年均增长13。1%以上,绝对贫困人口从xx年的63。9万较少到17。2万人,步入固原历史发展最快、变化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农民收入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市、县(区)党委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围绕建设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乡村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不断加强。在乡镇换届中,推行党政一把手“一肩挑”,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的30名、兼任乡镇长的35名。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两推一选”和村委会“公推直选”,341个村实行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占总数的36。8%,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1405名。实施“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依托各级党校、农村党员电化教育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对村干部进行技能
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全市85%以上的村干部持证上岗,600多名村干部参加了学历教育,先后涌现出了西吉县兴隆镇单家集党支部和李玉荣、童玉梅、张玉花、单发俊等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村干部。
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不断创新。围绕培育开发四大支柱产业,不断创新和优化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大力推行“支部加协会”模式,将支部建在产业链上,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对接共振,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目前,全市有各种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266个,其中由村党支部领办、创办或村支部班子成员在其中任职的176个,占66。2%。已在务工人员较多、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新疆、福建、银川等地建立了劳务输出产业党支部。
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xx年以来,全市在127个村开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践活动”,实行村干部从村集体经济当年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报酬、离任村干部从村集体经济积累中享受生活补贴、其他村干部和无职党员根据表现“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极大的提高了村干部及党员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目前,全市村集体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达9个,5至9万元的村达12个,1至5万元的村242个,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凝聚力、号召力进一步增强。
党建工作基础设施明显改善。xx年以来,全市按照“六个统一”的要求,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86个。坚持采取“倒排队”的方式,集中整顿建设后进村党组织40个。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和党员电化教育标准化站点建设。全市2个县进入“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行列,32个乡镇党委、624个村党支部达到“五个好”目标。
(三)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机关单位、学校、街道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领域党的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市委、县(区)党委坚持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适应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需要,协调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领域党建工作,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相互促进的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格局。
机关党建工作在规范中提高。市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固原市委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坚持实行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以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为重点,把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组织监督、群众评议相结合。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示范窗口和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等争先创优活动,增强了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进一步改进。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创建“全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社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初步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社区党建新格局。不断加强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社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建设。全市3个社区党支部被确定为“全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区”,5名党务工作者被评为“全区街道社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学校党建工作取得新进步。通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师德教育月活动、文明礼貌月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学校党风建设,引导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创办“青年党校”,扎实做好在学生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学校党建为“人民满意教育”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加强。成立了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理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关系,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以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认真抓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扩大了党的工作覆盖面。全市有3名以上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均建立了党支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100%,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49名,1个企业被确定为“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
关于城乡基建心得体会实用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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