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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我心得体会和感想 宪法的心得体会(8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41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宪法与我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2022宪法与我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普法办《?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共海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海东市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市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__个“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这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8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其中,“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8日。

(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海东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办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1.开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这次“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培训力度,使之入脑入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2.集中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普法考试。“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全市统一开展厅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普法考试,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市普法办)

3.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一次以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4.举办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根据省政府印发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精神,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可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旁听法院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5.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双百”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要积极开展“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活动,发挥讲师团作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讲培训。(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等相关部门)

(二)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1.坚持宪法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全面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习惯。(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综治办,各县(区)党委、政府)

2.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在国家宪法日上午,在全市中小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培育校园宪法文化,把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年礼等仪式,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演讲、书写宪法板报、召开宪法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多渠道传播宪法精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3.组织法治副校长讲宪法课。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广泛组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推进宪法进校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组织开展好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宪法学习教育

1.持续开展活佛阿訇说宪法“八个一”主题活动。统战、民宗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引导宗教场所升挂国旗,引导活佛阿訇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利用集体宗教活动,开展“讲宪法 说宪法”活动,把法治精神切实融入到讲经布道中。通过开展讲座、以案释法、现身说法、高僧阿訇讲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与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全面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进一步健全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认真落实《海东市“七五”普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意见》,督促指导民管会健全完善学法制度,组织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驻寺干部等普法力量采用“双语”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强化教育警示,教育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爱国爱教、持戒守法意识。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统战、民宗和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教职人员普法考试,督促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教职人员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促进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深化。(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市司法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3.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做好创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工作的意见》,深化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法治书屋”,充实法治宣传图书,指导翻译、编印普法学法教材。加大民管会成员、主要教职人员和骨干的培训,为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着力培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各县(区)党委、政府)

(四)组织开展好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

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在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区)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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