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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受伤赔偿协议书汇总 儿童受伤营养费赔偿标准(七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42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儿童受伤赔偿协议书汇总一

医生,其服务对象就是病人。生病的人,无论他们贫穷富贵,高尚卑贱,礼貌粗鲁,年轻年老,他们的身体健康就是医生唯一的牵挂。在儿童医院查房期间,住院医师(交大的研究生学姐)在主任询问时把病人的各项指标特别熟练的报出来,连孩纸吃了什么排了多少心情好不好都描述一番。。而学姐管的还不止一个病床。这样的关切连家长都难以做到吧。但,这是对医生的基本要求。你要是对着单子读导师肯定立马让你滚回家。

我一直都有这样一个想法,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只有自己才要对自己的身体负责,老天将要它收回医生能奈之若何?何必做这种强留。更何况有人暴饮暴食有人放纵无度糟蹋身体,何苦医生为他们操劳?

然而,没有为什么。

你不能埋怨病人为什么会得病,他们也不想的。

儿童医院里的环境不是很好,设备很旧,医院人很多,吵吵闹闹空气也不好,匆匆忙忙的人们在为他们的身躯的疾病奔波着焦虑着。会不会有上帝悬于天空望着他们微笑着。可叹人世,遇上了疾病,所有的华丽辞藻通通苍白。

这几天的见习工作大致如下:第一天在预检台和护士挂号,然后去自助挂号机那里帮忙。第二天去影像科看各种机器和一些片子。第三天去儿保,先是智力测试然后是儿保门诊。第四天外科,看了一下查房。第五天肾脏科,也是查房和抄单子。

医生确实辛苦,大事小事一大堆。还有漫长的培养周期,快到30了的住院医生还没有毕业,很少双休日,一周80多个小时的工作量,连续30多个小时的工作强度。这是真的。不要说我只看到片面,这就可能是我或者我的同学以后面临的生活。必然要走的路。

因为辛苦所以伟大。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医生这样子。医院确实会有点恶心。肾脏科小朋友们身上插了各种管子,急诊撞车的小孩子血肉模糊,医生也是人,能淡定处理,确实很伟大。

因为伟大所以辛苦,性命相关,人之复杂,必然辛苦。

这几天关注到的无外乎身体,钱的问题。在自助挂号机服务的时候,看到一个家长查看住院费用,写着已花费11万九千多,小孩子在nicu(重症儿监护)住着,才出生3个月。他的表情无法形容。

我们在社会上,做什么都用到身体,买衣服为了身体,接吻结婚用到身体,在地铁站里匆忙奔跑用到身体。当你从医学角度看你的身体时,会发现它是一个多么实际的东西。比如说,不存在明眸皓齿,曼妙的身躯,鲜艳的双唇等等辞藻,这只是因为比例合适体征健康在你大脑皮层感觉到了美好的印象。相应的,你会想到身体有多少骨骼,腰细的人她的髋关节什么的会比较小之类。。

而我们奔波,为了面包。存下钱以在必要的时候挽救生命。治病花钱的问题越来越尖锐,大家为了这个争吵不休。医生也会为了收入问题抱怨。

当医生会让我了解现实,见识到这个世界有多么样的形形色色的人。

但是,我觉得,我会更了解什么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什么是真正的善良,什么是真正应该追求的。当面临生死,有人淡定有人乐观,当面临灾难,有人选择抛弃有人选择相守不离,面临人生的不公,有人计较有人豁达。这些选择无可厚非,却显出云泥之别。

我们争什么呢?

我一直在为学医纠结着抱怨着,我明白了,无论最后我当不当医生,都应该尊重这个职业热爱这个职业。医生的心如明镜,看透世间百态,医生的心如仆人,为每个受苦的人操劳。

我是个向往自由,比较个人主义的人,但是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就该放低自己心系苍生,舍己为人不计名利。

2023年儿童受伤赔偿协议书汇总二

建议议案领衔人:徐代表 时间:x年2月

关于加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能力建设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妇幼健康及计划生育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重要工作任务,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妇幼事业的健康发展,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状况直接关系到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委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6号)和《关于优化整合我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责机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椒机编[]25号)部署要求,椒江区妇幼保健所与椒江区计划生育指导站于x年2月完成机构合并工作,成立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

椒江区妇保所目前办公用户使用建筑面积约4200㎡,科室包含妇保科、儿保科、妇科、儿科及综合科,工作人员81人;椒江区计生指导站目前办公用户使用建筑面积约1400㎡,科室包含业务科、综合科及办公室(其中病房所需面积较大),工作人员27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基础设施不足,办公用房无法满足科室人员安置。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后,在重新规划业务范围、调整医疗场地过程中发现,俩家单位业务用房均呈饱和状态。如放弃计生指导站现有办公用房,区妇保所现有门诊大楼无法安置机构合并后所有科室及工作人员,直接造成新单位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如仍使用原址分散办公,由于区妇保所及区计生指导站单位相隔距离较远,则会造成两套设备、两套人员配置、两套管理模式,不利于新单位各科室之间的交流协作,也对群众就诊造成不便,造成人、财、物的低效利用。且现有妇保所楼下没有停车场地,群众只好违规停在道路两边,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交通。也经常有群众拿着违规停车抄告单找妇保所领导要说法,影响了正常的办公秩序。

2、服务能力不足,妇幼人员配置远远低于标准配置人数。根据《xx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x年)》(浙卫发【】272号)文件要求,辖区内妇幼保健人员配备标准需达到0.29/千人以上(其中妇保人员每1-1.5万人配备1人,儿保每1.5-2万人配备1人),x年台州市对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人员配备考核指标也按此标准设置,按此计算,在未考虑流动人口的情况下,全区妇幼人员就需配置152人。而目前全区在编妇幼人员仅71人(其中妇保所在编人员25人,基层妇保在编人员27人,基层儿保在编人员19人),与标准配备人数相距甚远,现有的服务能力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与所承担的日益增多的妇女儿童保健任务极不匹配。

3、就诊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就诊群众需求。目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开展妇保、儿保、“两癌”筛查、婚检、国免二胎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四项手术等业务,x年,完成“两癌”筛查13万人次,四项手术20xx5例,婚检6298人,国免二胎优生健康检查1247人,全年门诊量为15万人次。随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我区每年户籍人口新增符合再生育二孩人群4万人,预计每年户籍新增出生人口1200——1300人左右,流动新增出生人口800人左右。随之带来妇保、儿保、国免项目检查、取环等服务对象大大增加,预计x年门诊量将达到20万人次,已饱和的业务用房无法满足门诊量不断上升的趁势,b超等检查项目等待时间延长,门诊大楼拥挤、吵闹等矛盾等逐步显现。

4、医疗设施不足,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现有妇保所东边房间无窗,不通风,不适宜作为医疗场所。又如消毒供应室要求三区划分清楚(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通风良好,起码要有三间房间,而现有妇保所仅有一间且不通风。且随着业务的发展,急需添置乳腺钼靶x光机1台、彩超2台,全自动大型生化仪1台等医疗设备,但由于业务用房限制了设备的添置。

三、关于加快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妇幼保健工作属于公共卫生的范畴,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需要重点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政府理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1、提高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人事、编办、卫计等相关部门在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中的职责, 落实相应任务, 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实。将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建立经常性考核评价机制,以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尽早起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异地迁建工程。为有效缓解各种矛盾,从社会需求和事业长远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尽早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异地迁建,将单位业务用房面积要求扩大至1.2万平方米,落实建设规划用地15亩。

3、落实人员编制,加强妇幼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妇幼保健人员编制,按要求配足妇幼人才队伍,开展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知识技能培训,鼓励学术交流,加强继续教育,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

4、加大财政对医疗设施的投入,提高服务能力。加大财政投入,添置医疗设施,在强化保健服务的同时,强化临床基本诊疗服务,整合服务资源,创造优美、舒适、环保、温馨和有特色的就医环境,满足妇幼事业发展的需求。

5、加强宣传与健康教育。制定具体的健康教育计划,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中心,通过大众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妇幼卫生宣传教育,扩大妇幼保健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妇幼保健意识。

2023年儿童受伤赔偿协议书汇总三

安徽代表团 童海保

议案主题: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几十年来立法跟进缓慢,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尽完善,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建立健全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案由

我国现阶段社会处在发展变革之中,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原有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新的社会问题如阶层分化、老龄化、贫富分化、看病难、失业等社会风险又日渐突出,国民对社会保障法制化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但现有的法律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主要依靠行政规定,立法进展缓慢,国家缺少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实际问题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持,根本大法缺少相应的基本法配套实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是 关乎国运,惠及子孙 的大事。

(一)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济贫法》,实施以救济贫民、失业者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初又制定了《老年赡养法》、《国民保险法》等一系列法案,并于x年合并为《社会保障法》。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于x年就签署了《社会保障法》,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公共补助、儿童保健和福利服务四类,后经多次修正,又解决了老年和失业保障问题,形成系统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保障项目达300多个。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特别是制定基本法,比世界发达国家落后了半个多世纪至几个世纪。我国新宪法自1982年实施以来,至今几十年没有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仅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少量法律规范,且保障力度不足,缺乏可操作性。而居于社会保障核心地位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仍显空白,现行的《保险法》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属于民商法体例。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升高,尤其是考虑到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作用,我们确有必要拉近立法差距,制定一部较系统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基本法。

(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立法进程缓慢,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日益明显。

一是少而零散不成体系。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甚少,且其内容并非主要适用于社会操作性层面。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也不多,大多是相关部委颁布的各种规章,往往以 规定 、 试行 、 决定 、 意见 、 通知 、 暂行办法 等形式出现,而地方行政规定基本都是以 红头文件 形式发布,不仅层次偏低,与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不相符合,而且比较分散,体系不健全,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色彩较浓,各人自扫门前雪,也就谈不上正确统一实施。

二是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首先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收入中城镇的 高福利 与农村的 负福利 的反差,农村社会保障除传统的社会救助、优抚保障外,其他社会保障基本全无,至今仍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承担天灾人祸的能力难以乐观,有的甚至弱不禁风。其次是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不平衡,根据国家统计年鉴中的数据资料计算,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全国为5.29%,各地区则从1-14%分布,悬殊较大;从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来看,全国为11.47%,各地区在3-25%之间分布,差距更明显。再次是保障标准不平衡,存在着保障标准高低并存的现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300元以上,而有些地方则不足1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农村则只能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储蓄养老、互助养老,保障系数脆弱。

三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救灾救济等分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管理,相互之间的资金无法进行统筹协调,且统筹层次较低,仅养老保险在部分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其他保障项目基本都是市(地)级统筹,甚至一些项目仅处于县级统筹层次,出现少部分地区保障有余,大部分地区都保障无力的状况,严重制约了资金的协调平衡。

四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混乱。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制度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较为混乱,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屡屡发生。有的贪污、挪用数额巨大;有的动用资金赌博甚至出境赌博;有的转移资金,投资生财,出现亏损,无法挽回;有的虚报冒领,层层克扣。真正到受救助者手中的往往是廖廖无几,甚至空有其名,而受救助者还蒙在鼓里,以致本来就很有限的社会保障资金失去保障作用。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存在的立法缺陷及其产生的负作用,必须尽快解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我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该条第二、第三款还规定了对残废军人、烈军属和盲、聋、哑及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社会保障。党的xx大报告也指出,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早在1962年,我国的 七五 计划中就明确提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等项目,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作出准确概括。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依据充分、有力,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立法条件也基本成熟。

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奠定了立法基础。现行的法律规范虽然量少面窄,却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正在建立由国家、单位、劳动者三方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量的行政法规及地方的政策性规定,实施中既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存在问题。这些为国家制定综合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国家正在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转变。社会保障模式由 国家型 向 保险型 转变;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由 现收现付制 向 国家积累制 转变;社会救济由被动式向积极推进式的 再就业 工程转变。实现三个转变的过程,也就是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过程,为制定较合理的基本法提供了有力条件

儿童受伤赔偿协议书汇总 儿童受伤营养费赔偿标准(七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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