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第七讲心得体会范文 第八讲心得体会教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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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主题教育第七讲心得体会范文一
中国现代教育制度在民国期间逐渐成熟。在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下,以1922年的新学制和北京大学的更新为代表,象征着现代教育的老化。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一方面实施党治国,加强社会控制
同时使各项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在教学领域,通过对1922年学制的修改和调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教学法制体系,学制和学校教学体系逐渐成熟和完善。中国现代教育制度在30年代基本定型。
1、国家教育行政体制。
清末教育改革的任务包括除旧和布新两个方面。1901年8月,清政府发布了《兴学诏书》,称兴学育才,实际上是当务之急。京师已经设立大学堂,除此之外,各省所有书院,省城改建大学堂,各府厅直属州军设立中学堂,各州县设立小学堂,设立蒙养学堂。[1]全国掀起新学堂兴起的高潮,初步建立了包括大、中、小、幼各级学校在内的现代教育体制。由于倡导和奖励出国留学,20世纪初年出现了中国留学史上第一次高潮。新政时期教育转型最重要的三件大事:颁布新学制、废除科举制、设立学部。
1905年12月,清政府成立学部,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独立、专业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建设。此后,清政府中央官制全面改革顺利实施。各省设立学校部门,各厅州县设立学校,各县官立、公立、私立各类小学堂成为学校主管,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教育行政系统。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采取紧急措施改革封建教育。1月9日,教育部成立,教育部直属总统。教育部设立总长1人,次长1人,下设3司1厅。该改革系蔡元培参照欧洲国家,简化原则,遵循民主集权思想。组织非常简单,除了总长、次长是政府的任命外,其他工作人员都不求任命,称为部员。之后,教育部组成了一些修订。
地方教育行政建设主要以教育机构的独立设置和大事权为中心。民国初年,大部分省区在省都督府民政司下设教育科,管理全省教育事务。1912年12月,实行军民分治后,省行政公署设立内务、实业、财政、教育四司,教育部门设立司长一人,由总督推荐,由总统委任。教育机构的地位有所提高。1914年以后,教育部门被解雇,只在政务厅设立了教育科。1917年9月,北京政府教育部颁布《教育厅暂行条例》,规定各省设立教育厅,设立厅长1人,由大总统简任
大厅下3科,各科长1人,省视学4-6人,科员3人。
县级教育行政经历了从裁局设科到恢复设局的周折。民国初年各县仍保留清末劝学所。1923年颁布《县教育局规程》,正式实施县教育局建设,市乡由教育局适当划分学区,每学区设立教育委员一人,由局长指挥,处理本学区教育事务。规定县教育局设立董事会,为教育立法机关。董事会设立董事5人,除县视学1人外,其馀根据条件选举发生。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实施了重大教育行政改革,实施了大学和大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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