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粮食系统廉洁警示心得体会及收获(9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粮食系统廉洁警示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直到有一次,我彻底改掉了自己的恶习。
我的姥爷、姥姥在乡下生活,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那年夏收,大清早起来,爸爸就拉着我和妈妈到姥姥家,可是到了姥姥家里,却是”铁将军”把门,咦,这么早,姥姥姥爷到哪儿去了呢?爸爸说:”可能到地里收麦子了。””麦子怎么收?我也要去。”我们一起到了麦地里,一望无际的麦田啊,我竟然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但是有一溜麦子是割倒的。沿着割倒的麦子,我和爸爸妈妈找到了姥姥姥爷。一到跟前爸爸就问:”不是用收割机割麦子吗?你们怎么自己开始割了?”姥姥叹了一口气:”要下大雨了,收割机轮不到咱们这儿,我和你爸怕麦子淋雨就开始割了。”淋雨怕什么?麦子还怕淋雨吗?”我天真地问。”麦子淋了雨,面就不白不好吃了。”姥姥宠溺地看着我说。哦,难怪,妈妈总说,姥姥家的面比买的好吃。看着姥姥驼着背,满脸的汗水。我突然理解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
每次去姥姥家,我都会看到他们在地里干农活。春耕秋收,姥姥姥爷用辛勤的汗水为我们换来雪白的馒头,种出新鲜的蔬菜,带来鲜嫩的玉米……我突然觉得自己往常的浪费是多么的可耻。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挑食的习惯,再也不把饭吃一半留一半了。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我都会严格遵守”光盘行动”,吃多少舀多少,在饭店也是吃多少点多少。
一次,在学校吃午饭,我一如既往把饭吃光,然后到洗碗处排队,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几个同学把碗里还未动几口的大米直接倒入了垃圾桶,我说:”吃不了就少打一些,倒掉太可惜了。”几个倒饭的同学感到很不好意思。后来我们就把”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标语贴在食堂门外,同学们餐桌上的浪费现象越来越少了。
国庆假期的一天,我家亲戚们在一起聚餐,点菜的时候,大家都说,少点一点,不够再加。吃完以后,我把剩下的几块饼子和半盘炸鱼打包,爸爸开玩笑说:”我家小公主成了餐桌上的监督员了。”姨妈说我是个"小抠门",但我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我这个”餐桌上的监督员”要永远当下去。
2022粮食系统廉洁警示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甲方负责收购散玉米,并烘干至乙方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制定甲方出库价格,双方确认后,签订收购合同,确定价格、数量、质量、日期。乙方确定出库运输方式。若乙方采取铁路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玉米倒运至铁路站台结算;乙方采取公路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出库装车后结算。
第二条:玉米的数量、单价、质量
1、玉米的数量:≥1000 (单位:吨)
2、玉米的单价:根据国家保护价格,单价在2100元-2140元,总价≥2100000元。
3、玉米的质量(2等老标准):容重≥685g/l 霉变粒≤1.0%杂质含量≤1.0% 水分含量≤15.0% 色泽、气味:正常(在商定质量标准,签订本合同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作价方法:
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净重25公斤/袋;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包装物不计价不返还,编织袋扣皮重120克/件。
第四条 重量要求
产品的重量应足斤足两, 每包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买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退回。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2)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2.运输方式:货车
3、到货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的,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制用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xx年1月15日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七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3)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3.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甲方预付货款60%,即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货到二十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款项
2022粮食系统廉洁警示心得体会及收获(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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