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整治条例心得体会简短 医疗废物整改意见(四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医疗废物整治条例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病历中查出的问题
1、住院天数与床位费,护理天数不符,多数多收一天住院及护理费。
2、医嘱有i级、ii级、iii级护理,均收取为i级护理费。
3、长期医嘱氧气吸入时间超过24小时,应按持续吸氧收费,不能按小时收取,“吸氧”下临时医嘱,加压吸氧是否需停医嘱。间断吸氧收费项目不清楚。
4、重症检测与心电监测,指脉氧检测同时出现,重复收费。
5、医嘱换药次数与收费次数不符,多收费。
6、同一病人,中医诊疗项目太多。磁热疗法无明确部位。红外线治疗按部位还是按照射时间收费,电针未下具体部位及用法,灸法按次数还是穴位,耳针有隔日更换和每3日更换。收费标准不清楚。
7、医嘱重复,如,同一日左氧氟沙星100ml,静脉点滴,qd,长期医嘱中出现两次。奥硝唑与左氧氟沙星重复下医嘱
8、一天中即有静脉穿刺术,又有静脉输液费,超范围收取动静脉置管护理,如:住9天,收20天。
9、新生儿暖箱及蓝光治疗均有少收现象。
10、抗菌素使用时间长,有的从入院到出院。自费药超比例,出院带药超数量,辅助检查有医嘱未见报告单。
12、无医嘱收取抢救费,超范围收取手术费、床位费低于新标准。
13、静脉输液分组加收,多收。
14、有的病历病程中输血前后均无疗效评估与评价。
15、输血指征不明确、放宽。
16、鼻饲医嘱不清楚(医嘱20天,实收63次)。
17、动静脉护理费均多。
18、动静脉置管护理无医嘱。
19、备皮与ⅰ级护理重复收费。
20、输血在病历中无病程记录。
21、静脉高营养治疗无医嘱。
(二)处方中查出的问题
1、处方诊断与所开药物不相符。
2、药物配伍不合理。
3、重复用药且带药超过一月以上属大处方。如:诊断左胸带状疱疹。处方予吡罗喜康片100片,双氯芬酸钠缓释片40片,两者属同一类非甾体抗炎药,且用量超过一月。
4、有不合理用药现象,如:诊断慢性胃炎、便秘。处方予维u颠茄铝片,可导致便秘。
5、处方多处涂改未签名。
(三)门诊费用
1、门诊处方西药次均费用62.332元,中药次均费用50.87元,单次最高费用357.5元,单次最低费用0.5元。
2、收费室门诊抽取当天门诊患者收费信息50条,其次均费用127.29元,单次最高费用339.74元,单次最低费用5.2元。
(一)、治理不合理用药问题
1、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各处方用药必须做到用之有据。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2、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特殊使用级抗菌素品种的管理,加强对限制使用级抗菌素品种的监控,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3、对有明确不合理用药行为的科室和个人实行警戒谈话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事件进行全院通报,对严重违规的医师实施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理。
4、加大对辅助用药适应性检查的力度,重点查处滥用或无指征、使用辅助药物的行为。对严重违规使用的医师将严肃处理。
1、预防过度检查行为:医技科室要提高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医师严格掌握各种检查的适应症和针对性,减少过度检查,提高检查准确率,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符合率达75%以上。科室质控小组严格把关,杜绝短时间内无指征重复检查、多项检查和盲目检查。
2、与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间检验、影像结果实行互认。
3、杜绝检查开单与绩效工资挂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各科室要认真执行临床诊疗规范,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科学合理判断病情,准确掌握住院指征,坚决杜绝小病大治等问题的发生,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在医院绩效分配方案上明确医务人员的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不挂钩。
3、进一步规范与落实使用贵重物品,使用高新技术,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等患者知情告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的制度,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
4、加强医疗文书书写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5、加强临床路径的开展和管理。要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要建立健全临床路径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严格做好临床路径的出、入径管理。
6、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并完善各项登记簿,严格执行《临床辅助技术规范》,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规范。
7、严格按照医嘱管理制度与书写规范下医嘱。
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项目标准,杜绝在医疗服务中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关于医疗废物整治条例心得体会简短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购销合同如下:
一、质量条款约定
1、甲方所供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需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规定,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提供《进口药材批件》的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以上文件应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2、甲方所供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外观完好无损,包装及说明书内容必须符合《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或《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要求。药品的包装和标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乙方必须具备经营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的合法资质, 向甲方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执业医师资格证
□采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gsp 证书
□开户户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采购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其他文件
三、甲方供给乙方的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按照中标价格或双方确认的价格执行,具体以每一批次双方确认后的品种、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的合同传真件或原件为准。购销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双方应签订单笔合同;对于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收到甲方配送的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后,应在当日即安排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相关单据上签收、盖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供货。
五、乙方若是上门提货则需在合同上注明提货人员的名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提货人提货时应提供由乙方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货证明,提货证明附有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样式,由委托提货证明上的被委托人提货、签名,乙方所指定提货人员凭身份证提货;乙方若是要求送货则需在合同上注明收货地址及收货人的名单。乙方更换提货人员或收货人员及收货地址,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收货或提货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货物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配送费、仓储费等费用)。商品外箱有冷藏、易碎、贵重等特殊标签的,乙方应优先核对验收入库,否则, 因此造成的医药商品质量问题及其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物之日即对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在收到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并协助甲方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则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予以办理退换货手续;如双方对货品质量有异议,则由双方共同抽样送甲方所在地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先由乙方预交,检验合格的由乙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并及时办理退换货手续。如乙方收货后逾期不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的,则视为乙方收到的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符合要求。
七、付款约定:
1、付款时间: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 先付货款后发货;
(2) 货到付款;
(3) 货到 天内付款;
乙方应在每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该年度 月 日前的所有货款。
2、乙方将货款支付到以下指定的甲方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如乙方在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而将货款支付到其它账户的,视为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货款,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付款方式为:□ 电汇 □ 汇票 □托收 □现结 □ pos 机 □其他
4、现金结算(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
有对公账户的,不接受现金结算方式,本条款所指现金结算包括现金支付、现金支票、pos 机刷卡、个人银行卡转账、私人账户转账等方式结算。无对公账户的,开具《委托结算委托书》,委托许可证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其本人的银行卡(壹张) 事先向甲方备案,用该银行卡向甲方支付货款。
特殊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不能以现金结算。若因乙方支付现金给甲方业务人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关于发票送达: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药品,在发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乙方,并同时完成发票的交接与签收工作。如因价格等原因需重新开具发票的,乙方应退回原发票给甲方,或出具盖有客户公章的有效证明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办理。
送票方式:口邮寄 口自送 口其他
(地址: )
6、其他
如乙方提供的是承兑汇票,必须在“单位”抬头上写明“ ”, 否则中途被他人非法获取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按期足额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待乙方结清欠款后恢复供货。
八、根据乙方向甲方购进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或其他商品总额及乙
方过去的付款历史和其他业务,甲方将给予乙方资信额度 万元(指乙方收货后未向甲方付款金额),资信额=乙方应付甲方货款额 本次申请发货金额。乙方一旦达到上述规定的资信限额,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待结清货款后再行供货。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给予乙方的资信期限为 天。如果乙方有甲方超过资信期限的货款,甲方可不予满足乙方享受上述资信限额而停止对乙方发货。
乙方在资信期限届满后 15 天内仍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应从资信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每超一天支付所欠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甲方驻外机构或工作人员的请求,将甲方销售乙方的货物以暂借、调剂等名义给甲方驻外机构或工作人员。否则乙方仍需按甲方向其发货的总额支付货款,同时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十、如甲方驻外机构或工作人员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向乙方提出暂借、调剂货物,或要求乙方向其付款的,乙方有义务在获悉该要求后三日内向甲方进行通报。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晚于 7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拒不通知或者延期通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或者提前要求收回货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应予全额承担。
1、乙方发生收购或者被收购的;
2、乙方对外提供担保或者抵押,数额达到应付甲方货款总额 3 倍的;
3、乙方股权发生变化的;
4、乙方申请破产的;
5、其他可能有损甲方债权按时回收的行为。
十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争议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须提前 30 天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但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的清偿及违约责任的追究。
十五、地址确认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书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2、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甲、乙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 书面 的方式向对方进行通知。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合同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十七、若本协议约定与协议期限内双方另行签订的单笔购销合同相冲突的,相应冲突条款的解释权和选择权归属于甲方。
十八、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分立、合并、注销或其他股
权变动等情形,乙方应在上述变动之日前 3 个月书面告知甲方,若乙方未能按本条约定时间告知甲方而造成甲方损失的,或甲方认为乙方不履行按时告知义务可能导致甲方后期存在损益风险的,甲方有权自行扣留乙方货物或货款,乙方(公司注销情况下,此处的乙方为乙方的股东或注销后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或者其他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甲方税费的负担有所增加的,乙方应当足额补偿相应税费损失。相应补偿应当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履行完毕。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日
关于医疗废物整治条例心得体会简短三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xx街xx社区卫生服务站口腔科(以下简称口腔科)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口腔科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
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口腔科建成xx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口腔科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口腔医疗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口腔科门诊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贰拾万元,其中设备投入拾伍万元,其他伍万元。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二楼现有口腔科诊室和口腔科所需,水、电设施等。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费用。
(二)根据口腔科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口腔科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口腔科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口腔科的独立性,除口腔科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口腔科诊疗范围内病源甲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二楼口腔科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口腔科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口腔科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口腔科门诊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审定同意。
(四)口腔科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口腔科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口腔科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口腔科管理,由口腔科另行安排工作。
(五)口腔科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口腔科成本。
(六)乙方在管理口腔科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口腔科,乙方不得以口腔科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10
年,口腔科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口腔科收入中减去成本支出(假牙加工费)每月划拨40%作为甲方的收入;每月划拨60%作为乙方的收入。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费用。乙方上缴贰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风险押金。
2;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费及工商税务卫生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向乙方收取费用。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口腔科不得另行收费。口腔科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口腔科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口腔科的收益。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10年,自20xx年
8月
1日至20__年7月
30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口腔科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口腔科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的五倍,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
甲方所有,并没收乙方押金)。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
合作期满后,口腔科装修归甲方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日期:
关于医疗废物整治条例心得体会简短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以下称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________]________号),甲方确定乙方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各项具体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有权就工伤保险管理和工伤医疗事项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有关规定,并在当地有关媒体公布乙方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
第四条 乙方应有一名机构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并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乙方应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本机构人员和工伤职工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第五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职工姓名、性别、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利用计算机手段管理,并根据自己有信息按规定做好工伤职工医疗服务、工伤旧伤复发诊断以及提出辅助器具配置建议等工作,及时向甲方据实提供工伤职工的就医信息。
第二章 就医管理
第七条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到乙方就医,未持工伤证件或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乙方应视同工伤职工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所需费用原则上向用人单位收取。
第八条 工伤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乙方应认真审查其工伤证件,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证件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账,暂扣有关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 工伤职工就医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乙方应建立工伤职工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伤病情、诊疗与支出情况等信息。住院诊疗者还应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科别、床号等信息。
第十条 工伤职工就医,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管理,并使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工伤保险医疗专用双联处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保存年限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办理出院手续。工伤职工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工伤医疗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乙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工伤职工,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转诊建议,并填写好申请单,听取用人单位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转诊手续。
第十三条 工伤职工认为是旧伤复发到乙方就医,乙方应查验其工伤证件,做出是否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诊断,并签署意见,报甲方审定后,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
第十四条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由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提出建议,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经甲方核准后到指定的协议康复机构或乙方的康复科室进行康复。
第十五条 工伤职工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六条 乙方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伤职工门诊及住院有关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章 费用结算与给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照共同商定的方式、标准、范围、期限和程序等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汇总和费用明细清单。
第十九条 甲方按规定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并按核定的项目、金额及时支付。
第二十条 工伤职工在乙方诊疗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二)工伤职工诊疗非工伤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
(三)在乙方就诊因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四)不符合物价政策规定的费用。
(五)不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在乙方就府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结算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甲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有调整的,乙方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 日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 协议期满前 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疗废物整治条例心得体会简短 医疗废物整改意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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