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疫情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实用 疫情期间员工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职工疫情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实用一
现有女职工55名,占公司职工总数的25%,中专学历23人,占女职工的42%,大专以上学历19人,占女职工的35%,窗口服务女职工占女职工的60%以上,是电力生产经营的主力军。是一支较高素质的女职工队伍。她们在公司的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女性的自身优势和主观能动性,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在培训、学习、经营、管理、后勤的工作中,展示了女职工“半边天”的作用,自身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1、加强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女工委在上级工会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并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先后对变电运行人员、调度所人员、窗口营业人员、设备检修人员、报帐人员等工种不同进行了分期分批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合格率达到98%,持证上岗率达100%。同时为了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专题组织一线职工培训,主要从变电运行、调度业务、报帐规范等培训工作。通过职业培训,使女职工的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2、严格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在抓好业务培训的同时,针对职工业务需要和岗位特点,对女职工进行强化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安规》、《运规》实行一月一考核,业务技能实行一季一考核,在考核中实行能上能下。在培训和组织考核中,待岗处理1名不合格人员,对2名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进行了清退。此外,为强化安全管理,增强职工防范意识,确保安全输送电力,对公司一线女职工组织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考试中,并辞退了2名不合格人员。
3、突出培训重点,抓好骨干队伍建设。近年来公司有8名女职工,走上了企业中层管理岗位,10名女职工担任一线岗位班组长,在企业中担负起发展的重任,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经营、服务工作的中坚力量。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了“抓龙头、带队伍、提素质”的工作思路,注重抓好女职工素质的提高。一是积极组织各类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二是每年组织3对女职工进行专题《女性保健理论》、《社会心理学理论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如何指导帮助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内容的培训;三是每年组织女职工广泛开展新时期女工工作专题论文征集活动;四是鼓励女职工“岗位成才”,增强女职工竞争能力。
公司结合女职工自身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每年均组织进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出“干什么、练什么、通什么”和“精一门、会两门、学三门”的要求,在公司营造出了“人人争当业务技术尖子、个个争当经营能手”的良好氛围。每年进行两次女职工《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实际操作理论》练兵竞赛活动,来自生产一线的30名女职工参加了竞赛活动角逐。女职工们面队激烈竞争,争先恐后,在技术竞赛场上尽显巾帼风采,最后评选出优秀选手进行了重奖。通过勤学苦练,她们在日常的工作中,做到熟背业务知识,熟练操作业务,实行每月一小考,每季度一大考,对用户提出的用电问题,均能迅速给予准确答复,为公司女职工树立了业务学习榜样,进一步激励了女职工立足岗位,苦练本领,钻研业务、力争上游的信心。
1、举办了各种理论骨干学习班,召开女职工座谈会、演讲会,举办了有奖答题和知识竞赛,拓展学习空间,帮助女职工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从而提高了女职工的理论水平;
2、思想道德建设是电力女职工素质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4每年要进行一系列的活动,以职工道德教育为主题,注重形式,结合企业发展特点,犹如润物无声的细雨一般,滋润着女职工的心灵;
3、始终坚持女性“四自”教育,使女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加独立,更加自信,更加勇敢地投身于经济建设和改革之中。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了“三珍”(珍爱企业、珍惜岗位、珍重自己)“五最”(实力最强、服务最优、效益最好、管理最佳、贡献最大)企业精神、企业理念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演讲活动,展现三师电力巾帼风貌。去年“三八”开展的“提素质、展风采”活动中,组织了6名巾英女性进行了“岗位成就感”工作汇报会,她们用真切的体会,感人的故事,讲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成功喜悦,生活中的坎坎坷坷,使女职工们真正认识到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是塑造现代女性形象的需要,是女性自立发展的需要,是应对时代挑战的需要,只有发扬“四自”精神,勤于学习,善于开拓,勇于拼搏,乐于奉献,才能对企业和社会做出有益贡献,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实现生命的价值;
4、将女职工培训工程、素质工程活动与女职工“巾帼立功”竞赛活动结合起来,评比、选树、表彰一大批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涌现出一批有代表性的“业务尖子”女能手,选树“巾帼文明示范岗”女性职工,使广大女职工学有榜样,奋斗有目标。
关于职工疫情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元。
第十二条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现《劳动法》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
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
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
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
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
职工疫情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实用 疫情期间员工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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