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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 毒品危害的心得(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5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购用证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样式见附件5),有效期为3个月。

第十七条《购用证明》申请范围

(一)经批准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用于药品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

(二)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单位;

(三)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四)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的外贸出口企业;

(五)经农业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兽用盐酸麻黄素注射液生产计划的兽药生产企业。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自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用于药品生产的,也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购用证明》。

第十八条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见附件6),提交相应资料(见附件7)。

第十九条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5日内将检查结果连同企业申报资料报送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用证明》;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受理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和必要的现场检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用证明》;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发给《购用证明》之前,应当请公安机关协助核查相关内容;公安机关核查所用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之内。

第二十条《购用证明》只能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购用证明》不得转借、转让。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使用《购用证明》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传真件。

第二十一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豁免办理《购用证明》:

(一)医疗机构凭麻醉物品、第一类精神物品购用印鉴卡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和小包装麻黄素的;

(二)麻醉物品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持麻醉物品调拨单购买小包装麻黄素以及单次购买麻黄素片剂6万片以下、注射剂l.5万支以下的;

(三)按规定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标准品、对照品的;

(四)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凭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自营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描写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1、 各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管理档案。

2、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出入库登记管理手续。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应定期盘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报至校办公室、保卫处和危化中心备案。

3、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只允许用于教学、科研实验。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私自储存、转让、买卖。

4、 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校办公室、保卫处和危化中心等有关部门。

5、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实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做好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并备案。

6、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废渣、废液等废物,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

7、 未按学校规定购置、使用和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描写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第五条生产、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中属于药品的品种,还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规定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符合《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申请表(见附件2);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四)反映企业现有状况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场所平面布置图(注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相应安全管理设施);

(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六)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的说明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的证明;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的说明材料;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九)申请生产仅能作为药品中间体使用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用途说明等其他相应资料。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在30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将检查结果连同企业申报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实质性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批件》(以下简称《生产许可批件》,见附件3),注明许可生产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名称;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收到《生产许可批件》后,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产许可批件》,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的生产范围中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副本的生产范围中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后,括弧内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名称。

第九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除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审查外,还应当对企业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在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继续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范围和品种名称;对不符合规定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后,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注销其《生产许可批件》,并通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该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范围。

第十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再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后3个月内办理注销相关许可手续。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连续1年未生产的,应当书面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恢复生产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一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变更生产地址、品种范围的,应当重新申办《生产许可批件》。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含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制剂不得委托生产。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接受境外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含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加工的,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许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和小包装麻黄素,纳入麻醉物品销售渠道经营,仅能由麻醉物品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经销,不得零售。

未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的品种,纳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渠道经营。

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申请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应当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申请表(见附件4);

(二)具有麻醉物品和第一类精神物品定点经营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物品定点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四)反映企业现有状况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注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相应安全管理设施);

(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六)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的说明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的证明;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的说明材料;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在30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和实质性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描写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第十四条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

(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六条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第十八条经营单位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查验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对委托代购的,还应当查验购买人持有的委托文书。

经营单位在查验无误、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方可出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2年备查。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描写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描写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托运人(甲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承运人(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托运物名称、规格、数量(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

2. 托运货物形态及包装方式:

2.1形态:(⑴固态;⑵液态;⑶气态;⑷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包装方式:⑴整装;⑵散装;⑶集装箱)

2.2.1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包装物的回收:________。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 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_〕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3.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

3.2交付时间:

3.3交付与计量方法:

3.3.1由 __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 _____(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3.3.2.1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3.3.2.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3.3.2.3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3.3.2.4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5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3.3.2.6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7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 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4修改为“交付异议期限:

3.4.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 ___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3.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 ___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 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托运人(甲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承运人(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托运物名称、规格、数量(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

2. 托运货物形态及包装方式:

2.1形态:(⑴固态;⑵液态;⑶气态;⑷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包装方式:⑴整装;⑵散装;⑶集装箱)

2.2.1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包装物的回收:________。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 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_〕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3.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

3.2交付时间:

3.3交付与计量方法:

3.3.1由 __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 _____(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3.3.2.1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3.3.2.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3.3.2.3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3.3.2.4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5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3.3.2.6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7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 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4修改为“交付异议期限:

3.4.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 ___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3.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 ___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 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托运人(甲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承运人(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托运物名称、规格、数量(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

2. 托运货物形态及包装方式:

2.1形态:(⑴固态;⑵液态;⑶气态;⑷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包装方式:⑴整装;⑵散装;⑶集装箱)

2.2.1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包装物的回收:________。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 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_〕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3.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

3.2交付时间:

3.3交付与计量方法:

3.3.1由 __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 _____(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3.3.2.1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3.3.2.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3.3.2.3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3.3.2.4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5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3.3.2.6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7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 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4修改为“交付异议期限:

3.4.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 ___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3.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 ___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 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毒化品心得体会如何写九

托运人(甲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承运人(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托运物名称、规格、数量(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

2. 托运货物形态及包装方式:

2.1形态:(⑴固态;⑵液态;⑶气态;⑷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包装方式:⑴整装;⑵散装;⑶集装箱)

2.2.1 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包装物的回收: ________。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 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 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xx〕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3.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

3.2交付时间:

3.3交付与计量方法:

3.3.1由 __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 _____(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3.3.2.1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3.3.2.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3.3.2.3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3.3.2.4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5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3.3.2.6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7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 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4修改为“交付异议期限:

3.4.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 ___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3.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 ___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 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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