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风景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实用 农村体验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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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乡村风景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实用一
到2021年,实现对城区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的目标,完成村庄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根据资源禀赋的差异按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推进村庄整治,建立乡村风貌管控的长效机制,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兴宁区乡村风貌。
(一)规划体系要求。以南宁市的乡村建设规划为引导,优化居民点布局、落实宅基地安排、明确配套标准、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现乡村规划基本覆盖。
对于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屯,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风貌提升和“多规合一”的要求及时修编规划。50户或200人以上、未编制过村庄规划的村屯,按照“多规合一”和“好编、好懂、好用”的基本要求,与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划定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优先配套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制定村庄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以及公共环境的整治措施;因地制宜制定村庄风貌特色管控要求。50户或200人以下的分散型、小规模村庄,可以在上位的乡村建设规划的总体约束下,以文字形式规定农房建设管理、宅基地预留和安排要求。
(二)建设分类要求。坚持整治提升为主,按照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三种类型分类进行建设。
1.基本整治型。重点是开展“三清三拆”、落实“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设施完善型。在完成基本整治改造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高的村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改造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服务。
3.精品示范型。在完成基本整治和完善设施服务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区位条件好、生态环境优、资源禀赋强、发展潜力大、群众意愿高的村庄,开展旧房风貌改造和居住功能提升工程。实施乡土化环境改造,增添乡村韵味。具备条件的村庄可推进村史室建设,提升乡村文化品位。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和提质升级,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增产增收。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加强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完善“一户一宅”合理分配机制,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强化村民自主管理,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规范管理。
基本整治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三清三拆”、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设施完善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六改造”和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精品示范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特色风貌“三提升”行动,突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特色风貌改造、环境改善、文化提升和产业发展等精品建设工程。
(一)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
1.落实居民点空间布局。确定规划应保留和撤并的村庄,引导农民向规模较大的居民点和产业发展区集中。(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落实宅基地安排。推动村庄规划有效实施,落实宅基地安排,推进农村废弃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或建设为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依法依规消除存量违法用地,严格遏制违法用地增量,建设集约节约型村庄。(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落实规划实施保障。建立乡村建设规划有效实施机制,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夯实各镇主体责任,推动“两违”(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向农村延伸。优化“四所合一”办事审批流程,完善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加强基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规范管理,整体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依规划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城区“两违”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兴宁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三清三拆”行动
开展“三清三拆”,即清理村庄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乱搭乱盖、拆除广告招牌、拆除废弃建筑。具体是通过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清理村庄垃圾、庭院杂物、卫生死角、禽畜粪便,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废弃危旧建筑,清除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等。(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乡村办、城管局、“两违”办,各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
1.推进村民自我治理。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劳模等本土乡贤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沟通协调和带动作用。到2021年实现所有50户或200人以上村庄制定有村规民约等制度。(牵头单位:城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2.推进乡村以德治理。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营造爱国爱家、和谐文明、共建共享的社会新风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城区民政局、乡村办、住建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妇联、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依据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加大“两违”查处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城区城管局、“两违”办、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六改造”行动
1.改路行动。推进村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工程建设,实现兴宁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道路的目标,完成约5个左右便民候车亭建设(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新建砂石或硬化屯级道路1公里以上,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基本通砂石路以上的等级道路,完成约20个中心村和一般自然村的屯内道路硬化(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2.改水行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城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改厕行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改造农村户用厕所(具体任务数以上级下达为准),重点推进贫困村改厕所,重点支持竹排江、那考河、那平江、四塘河等内河流域内农村区域户用厕所改造工作,实现城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100%。推进具备建设公厕条件的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乡村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或改造。(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文旅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4.改厨行动。开展以“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的改厨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具体任务,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走向厨房文明。(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5.改沟渠行动。按轻重缓急开展清淤疏浚行动,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抓好村庄清淤疏浚治理试点,参照其它地区的经验全面推进村屯内部河塘沟渠的治理。(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6.改农村电网行动。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发科局;责任单位:市供电局兴宁分局,邕宁供电有限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村庄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
1.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巩固提升各类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覆盖全城区具备建设条件的行政村。选择有条件的村庄推进乡村文化讲堂建设,充实乡村文化载体,为村民打造精神家园。(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有效解决农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校外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等问题,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到2020年,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儿童之家”。(牵头单位:城区妇联;责任单位:城区教育局、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019年至2020年,对一批农家书屋进行补充更新,每年每个书屋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80本。到2020年,建成约39家数字农家书屋。(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完善公共交通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重点完善十里花卉长廊干道旁新建乡村公交站点和便民候车亭,统一制定站台建设标准,设置顶棚、休息椅、站牌,张贴乘车时间表,方便村民出行。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还应设置旅游指示标牌、建设生态停车场。(牵头单位: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城区文旅局,各镇人民政府)
3.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农村污水治理ppp试点工作,结合市场手段,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重点支持那平江和四塘河等周边村屯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灭源控污、截污纳管工作。
新建成昆仑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合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及垃圾桶,配备一支强有力的乡村保洁队伍,巩固完善农村垃圾转运和处理体系,到2020年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面推进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及时关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阶段清运和处理陈年垃圾,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牵头单位:城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城区乡村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新建成昆仑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各镇要实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镇区周边村屯延伸工程,提高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负荷率。(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兴宁产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兴工公司)
完成10个以上自然坡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优先考虑那平江、四塘河等内河沿河村屯,探索采取ppp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发科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兴工公司)
4.完善金融服务。持续开展农村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专项活动,推进农村支付户户通工程和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城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完善医疗健康服务。标准化配置医疗设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实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农村医学生培养计划,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完善慢性病处方用药政策,为农民及时提供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6.完善便民超市服务。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可建设完善便民超市,以安全可靠和价格实惠的商品服务广大农民,并为农民提供商品代购、收寄快递、费用代缴、农产品网上销售等便民服务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村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村邮乐购”便民服务站),推动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建设。(牵头单位:城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完善广电网络服务。2019年至2020年,每年建设一批乡镇无线台站;全面推进数字广西“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基础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8.完善通信网络服务。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4g基站,并以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为基础,逐步将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牵头单位:城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9.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依托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利用气象预警大喇叭、气象多媒体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渠道推送0—12小时天气预报服务信息,提升农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0.完善教育服务。(1)小学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进一步优化乡村学校布局,重点建设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完善乡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全面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乡村中心学校考核范围,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不断提高乡村学校教育质量。(2)幼儿园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工程,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独立办园,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激励政策,加强农村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规范园内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为农村幼儿提供就近普惠的学前教育。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牵头单位:城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
(一)第一阶段(2019年10月前)。制定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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