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3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安全生产法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贯彻落实公司“三项制度”到各级各岗位人员,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基层与基础工作。
二、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积极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政府及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各岗位和责任人。
四、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与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五、保证上岗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提醒、教育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
六、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解决查出的问题,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立教育档案,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八、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和演练。在生产调度中如发现有重大危险时,向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及时报告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九、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交通事故的发生次数,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管理及检查人员,为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十、定期进行交通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认真落实交通事故防范各项措施,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并积极组织抢险、救援,杜绝发生迟报、误报和隐瞒不报事故等问题。
十一、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公司车辆年度检车计划,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并建立专用车辆技术档案,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无事故隐患。
十二、对驾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并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交通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文化建设。
十三、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认真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和演练工作。开展危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好交通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十四、防止各类火灾的发生,加强安全防火管理,确保公司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做好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加强用火、用电安全。
十五、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障碍。坚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制定内部灭火疏散应急预案,认真整改火灾隐患。
十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及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以上承诺接受公司职工及社会监督,如发生责任事故,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单位(盖章):
公司法人代表:
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
20xx年 月 日
推荐安全生产法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属(含控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国家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等。
第六条 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烟叶产区的县级局,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班组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配备与工作要求条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要事先听取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设置安全工程师岗位并将人员聘任到位。
第八条 工会组织要协助本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做到“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各单位制订生产经营目标时,要有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制订、实施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一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措施经费纳入生产经营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要有同级安全部门参加有关会议并为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各级安全部门必须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的项目不得开工、不得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法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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