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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管理规定汇总 党员管理相关规定(三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基层党员管理规定汇总一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体的好的,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和街道社区、村纪检员,在转变工作作风、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增强基层工作透明度、促进“四风”改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查办、违规违纪典型事例惩处上显得无所事事、无所作为,而群众对干部的作风、政风很不满意,违纪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时有发生,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一些基层组织在群众中威信不高,说话无人听,安排的事无人干,党的决策、决议、决定在基层得不到落实。

二是相当一部分群众不信任基层纪检干部,认为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员办不了案,管不了事,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不能管、不敢管,有线索、有问题不向基层纪检干部反映,而是采取越级上访、网曝等非正常途径,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基层领导不重视基层纪检工作,认为纪检干部就是批刺儿、找麻烦,对上级纪委安排的工作,不研究、不讨论,认为只要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就跟纪委无关,导致常规的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不了。

四是监委会很难独立行使监督权。存在着监督不到位,履职较困难的现象。个别村务事前并不通过监委会,事后告知也无法监督。

在调查过程中,还有一些细小的问题就不一一列举了。存在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基层纪检干部无权独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同级纪委必须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而同级纪委对同级纪委又有监督权。这就形成被领导监督领导的局面,所以同级纪检监察干部很难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履职积极性不高。认为只要无大案就可以了,忽视了日常监督和对干部的日常管理。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直接联系着人民群众,是解决干部作风、落实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基础。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做好了对增强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起到重要作用,要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我认为应以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一、修身戒行、率先重范,努力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自身素质,必须做到:能力素质要经常提升,纪律制度要率先重范,工作履职要积极主动。要全面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使之保持高昂、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

二、强化选人用人关。要把公道正派、敢于任事、作风逗硬的干部选派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及时淘汰无所作为,不敢担当、无责任感、事业心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的领导,增强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保护和关心,及时表彰、奖励工作较好的干部,保护因工作受打击、报复的干部,使他们能放心、大胆地开展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四、强化监委会工作职责。使各项重大决策在事前、事中、事后能充分得到监督,增强基层工作透明度,消除群众疑虑,化解矛盾。

总之,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很多。只要我们在各方面进行努力,就一定能在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有新突破。就会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使我们党风更正,民顺更顺、社会更和谐。

关于基层党员管理规定汇总二

在社会治理研究领域中,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已经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主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在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顺应了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从现状来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也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整和变革,如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或经商;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被征收;农村和城镇的生产经营形式日趋多样;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产生较大改变。因此,基层社会的现实情况迫切需求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和机制来解决纠纷。

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已现端倪:基层社会阶层的细化带来利益和文化冲突的加剧;基层社会流动性增加使得社会治理呈现出开放性与多元性的特征;外来文化冲击使得基层社会价值出现真空和失范的情形。与此同时,一些社会治理的难题在基层社会不断积聚,如与土地相关的社会矛盾、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不公正现象增强、社会自治程度不高、社会保障缺失等。若不及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难题,农村与农业生產的稳定与发展都将受到影响,进而必将危及基层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上述问题,必须意识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因而,分析和梳理现阶段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困境成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机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给农村、城镇带来了巨大变化,并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多重挑战。因此,分析和研判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有助于明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实践路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存在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表现为城市和农村的产业形态和运行机制存在较大差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在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公平、户籍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不足、收入差距增大、人口流动性大等具有时代性和制度性的问题。以收入差距为例,农村经济落后和农民收入水平低以及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医疗水平和消费水平差距较大。因此,从本质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是法律运行和制度设计在城镇和乡村存在差异性。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社会阶层细化的现象

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阶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务工、居住在城镇,从而形成了农民工阶层。农民工阶层主要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事非农业劳动。然而,他们多数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子女也很难享受城镇教育资源。因此,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正视农民工阶层正在被细化的现实,进而满足这一阶层的利益诉求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解决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由于大量农民离开农村集体进城务工或创业,乡村治理很难有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的机制,并且农村和城镇都缺少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一体化建设的阵地。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需要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满足人们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公共服务的需求

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他们希望自身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以及得到行政机关提供更为公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如积极参与征地拆迁、村民选举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事务和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实现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程序化和法治化,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认真对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社会转型时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直接关系到人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网络诈骗、村霸恶霸、邻里纠纷、留守儿童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社会治理领域来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法治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由于基层工作分工细、事务繁琐、人员不足等问题,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面临瓶颈问题。《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问题。”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信访不信法”现象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们普遍存在相信上访而不相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访不信法”现象。由于人们权利意识觉醒并开始有意识地维护自身权益,但法律知识有限、法律途径时间长且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人们往往选择成本低、效率高的信访途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经济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和集体上访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难题。究其原因,为了保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采取了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化解社会纠纷,致使人们相信权力大于法律、上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压过下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但仍然存在许多人认为单纯依靠法律无法解决纠纷,而信访可以解决正常法律途径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基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以此扭转人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和现象。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不足

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都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专业的工作机构。一是现有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构设置无法满足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需要,致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无法全覆盖和效果打折扣,如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执法。尽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点和终点在基层,但是在基层行政机关中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二是由于基层工作待遇差、工作压力大等因素,致使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人员不愿长期留在基层工作,而是选择辞职或调离基层工作单位。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强,表现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强,习惯依照惯例、传统方式和行政方法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部分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各村居委员会虽然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但多数形同虚设,如仅仅有几名老同志,由于法律知识不足导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并不完全,因而倾向于依靠经验和人情来化解法律问题,以至于出现许多矛盾纠纷无法在基层化解,形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1]

(三)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程度较低

基层群众自治的终极目标是达到自我管理和服务,并且基层群众自治应当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在现实运行中,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出现目标偏差和路径偏离。一是民主选举不规范问题。在换届选举中,贿选现象、政府干预、宗族派系主导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现象大量出现。二是村居两委职能问题。村居干部滥用權力、村居财务缺乏监督、集体财产被侵吞、权益分配讲关系等问题导致群众自治性组织内部矛盾增加。三是村居两委民主决策形式化。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机制替代成村居两委干部的内部会议和宗派势力的私下决定。在特定时期,乡镇政府干预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以实现特定目的,以至于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的情况。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功能虚化。从法律规则和顶层设计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的权益归属者,但事实上村居两委基本代表其行使了基本权能。农村社会组织的缺乏致使参与人数少和没有规范化的制度保证。由上可知,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不足

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但是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不足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一是对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性组织而言,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果尚未得到明确界定,并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成本高、覆盖面窄。二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存在差异性,即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优于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公共法律服务存在队伍缺失、水平低、服务差等现实问题。三是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性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载体,但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表现为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尚不完善,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需要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具体指标。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治安防控体系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解决好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问题,因为基层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着城镇和乡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度建设不完善、不规范。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综合协调制度、工作机制创新、合法性审查等规则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由于人口流动性过大,基层行政机关难以监管社会流动性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如偷盗问题、赌博问题、黑恶势力问题。三是基层社会治安的大数据平台存在数据共享度不高、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为例,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及社会主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存在数据不开放、不能整合利用和隐私保护不完善的法律问题。四是社会治安防控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缺少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撑,如“雪亮工程”建设仅为中央出台的文件而非法律法规规定。社会治安的信息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社会治理信息化的推行存在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念落后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碎片化,即重视权力轻视规则、重视维稳轻视引导、重视管控轻视法治。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社会治理观念下,基层社会治理以地方稳定为第一要务,从而轻视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因此,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将基层社会治理陷入非法治化的治理怪圈。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落后体现为:一是价值导向上重视管控而轻视法治。基层社会治理应当体现出平等、公平和公正的法治精神和服务精神。二是社会治理主体上重视政府职能而轻视社会组织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而非仅仅由党委政府完全负责。三是治理方法上重视行政方式而轻视法律方式。在传统思维的惯性作用下,基层社会治理习惯运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轻视运用法律法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四是社会治理理念上重视应急治理而轻视制度化治理。在社会治理理念上,基层社会治理往往容易形成在纠纷产生后采取应急措施解决问题的理念,而非提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化治理理念。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定位不准

尽管中央已经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定位,但是基层社会治理仍然存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单一社会治理现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定位不准表现为:一是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党委和政府越位和缺位的现实问题。党委和政府负责提供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党委和政府往往容易忽视村居文化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事项,从而出现党委、政府缺位的问题。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与自治的结合不够。村居两委的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从法律上看,村居两委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应当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助,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村居两委与党支部之间的权责关系存在模糊的情况,容易形成党支部掌握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村居两委缺少民主化的程序机制,即村民和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容易被剥夺。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缺少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多元参与机制。基层社会组织面临缺少法律法规支撑的制度困境;农村生产合作社、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数量和程度有限。此外,村居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同度和满意度也陷入尴尬境地。

关于基层党员管理规定汇总三

7月9日至7月13日,根据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意见,由张某某、沈某某、丁某某、秦某某、陆某某组成5人调研小组,在组长张某某率领下,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就调研提纲上的有关内容开展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们重点走访了某某村、某某村和某某村三个村。本次调研活动在具体实施上做到了既“身入”,又“心入”,在具体方式上,我们主要通过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村干部座谈会、走访三类对象、到田间地头与农民交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情况。

某某村:位于某某镇南北中轴线的最南端,南靠长江,有7只自然埭,37个村民组,总耕地5298亩,人口4273人,其中党员108名,6个村干部。2019年全村蔬菜种植面积5287亩(复种面积),占总耕地的99.8%,农民人均纯收入4800元。

某某村:位于某某镇的东北部,紧临336省道,有6只自然埭,32个村民组,总耕地3845亩,有1400户,人口3218人,其中全员劳力1410人,党员116名,5个村干部。2019年全村蔬菜种植面积2418亩(复种面积),占总耕地的62.9%,农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

某某村:位于某某镇的东南部,南靠长江,有4.5只自然埭,26个村民组,总耕地3286亩,有931户,人口2156人,其中全员劳力1068人,党员65人,4个村干部。2019年全村蔬菜种植面积2615亩(复种面积),占总耕地的79.6%,农民人均纯收入4700元。

1、走访三类对象。这一次下基层调研,我们走访慰问了三类对象,一是种养殖大户;二是慰问特困户;三是慰问村干部家属。

在某某村,我们走访了示范户卜某某(5组,村民小组长、种植大户、农民经纪人,有三亩大棚蔬菜,品种以洋扁豆、番茄为主,年收入2.5万左右)和万某某(24组,党员,养殖大户,饲养530多只狐狸,已有5年养殖狐狸的经验,以前养殖过紫貂,懂经商理念,经常上网查找资料,年收入7-8万)。慰问了特困户浦某某(3组,52岁,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其妻曾患过严重胃出血,丧失劳动力,儿子无业,有5亩地皮,无其他经济来源)和黄某某(21组,40岁,三口人,其妻患有糖尿病,女儿上建丰校三年级,有2亩多地,只能种一些传统作物,不会种蔬菜,没有其他来源,生活贫困)。

在某某村,我们调研小组走访了示范户季某某(29组,养鸡大户,饲养蛋鸡800多只,已有4、5年饲养经验,年收入1.5万)和范某某(5组,55岁,饲养100头左右猪,已有3年饲养经验,年收入3万余元)。慰问了特困户戴某某(30组,69岁,单身汉,有眼疾,靠半亩口粮田度日,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和管某某(6组,抚养2个孩子,女儿上江海中学高三,儿子上和合镇中初二,有6亩地皮,负担较重,生活贫困)

在某某村,我们走访了示范户钱某某(13组,农民经纪人,种植大户,种植18亩左右大葱,收购临近村、附近周边乡镇农户的大葱,销给江南一带蔬菜加工企业,年收入4万余元)和黄某某(25组,养鸽大户,存栏种鸽保持在500对左右,有近5年的饲养经验,年收入3万余元),慰问了特困户黄某某(18组,71岁,家属2019年前去世,长期卧床,骨髓癌,儿子41岁,2019年前出车祸后生活不能自理,无经济来源)和陆某(2组,85岁,老党员,儿子慢性肝炎,媳妇因病已去世,本人又年老秃背,无经济来源)。

我们调研小组在走访示范户和慰问特困户的基础上,又慰问了这三个村的村干部家属,对他(她)们默默的支持好村干部工作表示感谢,希望他(她)们一如既往的当好村干部的“贤内助”,取得了很好的反响。

2、推动落实秋播会议精神。根据镇下达的指标,某某村秋播任务2240亩,某某村秋播任务1040亩,某某村秋播任务1000亩,目前这三个村根据茬口,正在落实规划,分解到农户。某某村、某某村反映,搭棚刀豆和地刀豆的落实有点吃紧,可能难以完成,某某村反映,连片方有点困难,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宣传。

3、村级财务运行情况。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发现,某某村财务运转的比较好,村积累帐面余额有十多万,在去年的安息堂工程建设、联防经费收缴中都能顺利完成,没有留下“尾巴”,只是大病医疗费收缴中,集体垫支5000多元。今年夏季税费收缴任务已超额完成。某某村积累帐面余额有5.6万余元,去年安息堂工程建设,受某某镇的影响,收到的款资仅1000多元,远远不够工程建设款(工程建设款7.3万元),目前村集体垫付工程款近2万,尚有5万元无法解决。还有在去年的大病医疗费收缴、联防经费收缴中,集体也垫付了5、6千元。今年的夏季税费收缴,农业税任务已完成,费的收缴任务尚缺全年任务的20%。某某村帐面负债5万余元,去年安息堂工程建设,和某某村情况相似,也受某某镇的影响,收到的款资只有6000多元,但安息堂工程建设款有5.6万元,其余的也暂时由村集体垫付,待群众想通了,逐渐搬迁,逐渐回收。在去年的大病医疗费收缴、联防经费收缴中,集体垫付了7千余元。今年的夏季税费收缴,该村税费任务21.6万,已完成21.9万,但农业税夏季任务还有缺口1.7万左右。

4、“四群两争”、“三级帮扶”活动的落实情况。这三个村的村干部,都能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制订富民帮扶工程计划,经常上门开展活动,通过帮助了解市场信息、提供致富信息、介绍就业门路,与农民接对交朋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来帮助困难户脱贫致富、示范户发展壮大。

5、村级班子、村干部总体情况。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这三个村村干部的配置比较合理,班子运作情况正常,村干部之间能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能较好的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但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例如,有个别村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有时候在群众中乱表态,擅自透露内部掌握的事项,造成工作被动,还有个别村干部遇到重大问题,信心不足,缺乏战斗力。

1、土地方面的矛盾。近两年,中央直至地方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税逐年减免,但用地上的矛盾随之暴露。有些农户子女,划田时因在校学习而无田,但年纪到了法定年龄后,有了人头负担,又因为上缴农业税金额较少,因此这部分农户急于需要土地,造成用地紧张矛盾。另外,在本次调研中,涉及沿江公路用地的农户向我们调研组反映,被征用的土地只有当年的赔青费,而没有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等,因此这部分农户要求重新进行土地调整。仅某某村,涉及沿江公路的农户就有六七十户,其中基本没有地皮的有二十户左右。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农业税收政策的调整造成这种现象,另一方面,上级政府部门工作措施不到位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2、村级工作现状。村干部反映工作难做、干部难当。根据我们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村干部认为最难做的工作排序如下:(1)税费收缴(2)土地调整(3 )完成上级中心任务(4)发展民营经济(5)计划生育(6)处理村民纠纷。

大多数村干部认为收费是农村第一难做的工作,村干部反映,除农业税费外,大防控经费、大病合作医疗费、五小车辆养路费等等费用都需基层干部去收取,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较大,加之目前“减负”声一浪高过一浪,许多农民把本应该交纳的费也视为“乱收费”,出现拒交现象。究其原因,一是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增加了干部的收费难度。二是收费主体不明确,造成收费被动。三是对村干部而言,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农户如果一直不交,村干部也没办法。在面对拒交应交纳费用的村民时,大多数村干部选择了“软骗硬磨”感情投入、做思想工作的解决方式,有的村干部反映,一年中大部分工作精力,投入到了收费中,可到头来,还因收费得罪了不少人。

3、机关干部作风问题。通过座谈会,群众向我们反映,现在政府机关干部下基层次数比较少,和群众直接面对面的机会更少,无形中拉远了与群众的距离,不利于干群关系,对这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他们认为这种形式比较好,希望以后经常有类似的活动。同时又提出,现在广播里农业科技方面的指导和以前相比,次数比较少,尤其是目前棉花栽培的关键时期更需要有关部门经常下村调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利用镇自办广播节目进行指导宣传。他们建议在某某镇设立一个农技站门市部,出售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质。

4、农户负担尤其是隐性负担加重,降低了农户实际收入。农户负担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虽然农户每年税费上缴金额比前几年有大幅降低,但农户的其他费用却在增加,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中小学收费,个别学校仍变相强制学生暑期补课、购买校服及课外读物;二是有关部门向村集体摊派订阅报刊,这一问题反映较为强烈,从调研情况看,一般村集体订阅刊物人均在400元左右;三是教育负担过重,一个普通大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用等年均在1万元左右,初中生、高中生的消费也在3000—5000元之间,如此昂贵的教育开支,对目前农民收入状况而言,的确是沉重负担;四是农民隐性负担过重,主要是人情交往、封建迷信和其他民俗文化活动支出负担重,每户大约在500——2019元之间。

5、村干部报酬分配不合理。调研中,某某村村干部提出,目前,全镇村干部报酬是统筹的,其中存在不合理现象。像他们某某村村干部缺编,因为人手少,工作起来相对吃力,因此对于镇下达的任务,完成情况不突出,导致年终考核成绩不显著,相应地村干部报酬也少,而村干部人数充裕的村,工作起来既省力,任务指标又完成的好,村干部考核得分高,报酬也相应的高。建议:村干部报酬分配时,是否以村为单位,根据各村考核得分情况,把报酬分配到各村,然后在村内部再根据各人工作业绩具体细分。

6、村务公开有时流于形式。村务公开,农民最想了解什么?在本次调研中,我们也有侧重点的向群众进行了了解,调研结果显示:被访的群众都赞成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农户对村务公开的普遍看法是:通过公开村务,增强了村务管理的透明度,有效地防范了部分村干部假公济私等腐朽行为的产生,同时使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得到增强。但群众也反映,他们关心的一些内容,如: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土地承包、使用情况以及村干部目标责任制及报酬等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拦中还没能真正体现。从调研可以发现,村务公开中农民关心的问题基本上都是财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因此,做好财务公开工作,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与真实,才能真正给村民一个明白。

7、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约着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落后,大多数民营企业实行的是粗放型和封闭型的家族式管理模式,创新意识、营销意识和发展意识不够。二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在全镇的私营企业中外向型、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很有限,名牌产品,拳头产品更是凤毛麟角。三是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科技进步缓慢,一些企业长期生产一种产品,做不到“生产一代,研制一代,开发一代”,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1、针对土地方面凸现出的矛盾,我们认为,土地仍是大多数农民最基本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因此,稳定现行土地政策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但在稳定土地承包制度的前提下,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应考虑农业税收政策的改变引发的新情况,针对人口增加时需要土地的情况和大片农户承包的土地被征用的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应对措施,以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避免新增人口或被征用土地农户无地可种的现象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2、针对村干部提出的工作难做、干部难当的问题,从保护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一方面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村干部工作难开展,除了客观因素外,主观原因跟某些村干部整体素质水平不高也有很大关系。在干群关系矛盾中,干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些村干部对邓小平理论的把握与实践的需要不适应,思想观念、知识水平与时代发展不适应,发展经济和做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与现实工作要求不适应,这些越来越成为制约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就成为搞好工作的首要之举。因此我们要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村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农业实用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依法施政水平,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上级政府来说,安排工作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减轻村干部的负担。面对各种各样的收费、检查、会议和各种活动,村干部穷于应付,疲于奔波,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到一些琐事上,既劳民伤财,又引起农民反感,苦不堪言。做为上级部门,要改进工作方法,为村干部减负,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硬性摊派,少形式主义,少给下面找麻烦添乱子。特别是在下达某些指标上,要因村、因地、因时制宜,变指令性指标为指导性指标,为村干部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为群众办实事、谋发展上。

3、要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工作作风直接体现着我们基层机关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俗话说“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因此作为一名机关干部一定要求真务实,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干事就是要服务,服务就要讲效能,能否高效服务,也是对干部是否下决心真抓实干的一种检验。我们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直接面对的是群众老百姓,因此更应该要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尽职尽责为村里解难题,诚心诚意为投资者和创业者营造良好环境,让老百姓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我们的党政部门不是“衙门”,能从我们机关和工作人员的高效服务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4、促进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还是要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效益农业,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我们某某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要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一是以提高农产品优质品率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品种结构。二是以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不断提高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产值中的比重。三是以发展畜牧业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使畜牧业由传统的家庭副业向主导产业转变,全面提高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从而使畜牧业在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农林牧渔业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四是以培植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农业区域结构。把我们已有的优势与有效的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做好特色产业。五是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上规模、上档次、出效益,提高农产品的加工率、转化率、增值率。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真正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确立农民在产业化进程中同龙头企业平等互利的主体地位,使农民能分享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部分利润,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

5、村务公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们要本着"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事项都要向村民公开"的原则,全面真实地规范好村务公开的内容。尤其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内容更应该实实在在,切忌花架子。在公开方式也要灵活多样,方便群众。除了有固定的公开阵地,如在村委会办公室比较醒目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及时按要求更换公开的内容。还应采取一些灵活多样的辅助形式。如印发"明白卡",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条件许可的话,要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畅通上下对话和沟通的渠道。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搜集和整理群众的反馈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解释和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决不拖着不办,顶着不办。通过扎扎实实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仅可以融洽干群关系,而且也可以大大增强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感召力。

6、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变化,大部分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从一定意义讲,发展镇域经济实质就是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怎样,已成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地方思想观念、经济活力、服务水平、发展环境的一个综合指标。如何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我们认为,既要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又要突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挖掘各方面潜能,“面”上抓总量扩张,“点”上抓骨干膨胀,“线”上抓特色培植。一是群体规模必须加速扩张,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不受规模、速度、范围的限制,真正形成争先恐后、万马奔腾的局面。二是骨干企业必须培植制高点。入世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不尽快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民营经济就难有新的发展。因此,要通过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尽快建成和培植一批支撑我镇经济的骨干龙头企业。三是依靠科技,再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引导企业把科技进步作为发展的源动力,以人为本,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努力改变工艺简单、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低的状况,逐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经济的历史性转变。要善于“借梯上楼”,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加强联合,搞好协作,积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努力形成自己的拳头产品。

这一次我们调研小组下基层调研,收获是非常大的,通过深入实践了解农村、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于我们班子人员来说,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我们了解基层的现状,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有很大的益处。总之,这次调研,使我们既增长了阅历,又获得了第一手的资料,是一次成功又圆满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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