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信息反思材料范文 情报信息工作汇报材料(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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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信息反思材料范文(推荐)一
本预案适用于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与我行、主发起行及主要股东等有关的舆情信息。
(一)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我行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分支机构、各部室应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我行各类舆情统一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处置,其他分支机构、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二)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发现涉及我行、主发起行及主要股东等社会舆情和公共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监测发现、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消除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三)把握导向,确保稳定。应急工作以服务我行中心工作和发展为大局,本着有利于平息事态的原则,切实化解
负面舆论,维护我行良好社会形象。
(四)疏堵结合,正确引导。合理把握评议尺度,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情,预防不良炒作。
(五)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发现负面舆情,通过与各信息发布平台的及时沟通,有效遏制信息传播,从源头上预防不良信息的扩散。
(一)成立柳河蒙银村镇银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行舆情应急指挥的非常设领导机构,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应对不良舆情信息发布方案、发布口径、原则、内容及范围;审定统一的新闻发布稿;确定接受媒体采访的本行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舆情领导小组组长:徐芳
领导小组副组长:胡顺利、罗慧、陈永新
成员:赵媛媛、苏晓迪、郑兆铭、关健、张雪、杨中将、张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柳河蒙银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搜集、整理以及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的具体工作。
舆情领导办公室负责人:杨中将
联络人:张强、李萍
(一)特别重大舆情
涉及到本行或主发起行业务经营、稳定发展等重大媒体热点事件或重特大突发事件,引起或可能引起大规模媒体炒作和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舆情。
(二)重大或较大舆情
主要涉及我行、主发起行或主要股东的社会不良舆情或突发事件,媒体“炒作”敏感度高,可能引起或已经引发较大规模“炒作”,并有继续升级的可能。
(三)一般舆情
传播范围较小,暂未形成集中的舆论场,总体可控。但也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升级的、涉及我行的社会不良舆情,应给与一定的预警关注。
(四)影响较小的舆情
敏感度较低,不具有一定的传播性,能够在短时间予以化解的舆情信息。
(一)监测舆情。我行将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持续进行,随时掌握社会有关我行的舆情导向、特点和趋势。及时通过各类渠道了解相关信息,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不良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或重大舆
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二)跟踪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我行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不良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趋势时,要及时上报本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以便迅速有效地处理。
(三)信息报送。我行各分支机构、各部室按照我行规定及时向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舆情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针对各种类型的舆情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事态进展。
(四)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或重大舆情,及时听取监管部门和主发起行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五)舆情管控。针对不实报道,由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方进行沟通,积极控制不良信息的传播;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控制不良影响。
(六)宣传引导。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主体或责任部门制定舆论引导、正面宣传方案,拟定发布口径
稿源,明确目标媒体、发布渠道和发布要求、方式,在舆情领导小组指导下有序发布,并及时监督反馈宣传效果;根据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协调联动。各分支机构、各部室要及时做好本机构、本部门公众舆论的监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反馈舆情发展动向,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统一回复,从而实现上下联动,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八)舆情报送流程。经我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为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舆情的事件,在第一时间报告本行董事会。同时,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特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上报属地监管部门和主发起行。
(一)后期工作
1.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继续加强对舆情事件相关性质、相关领域、相关群体的舆情信息研判和应对处置,避免形成共振效应和连锁反应。
2.涉及相关主体责任部门的舆论事件,应依法有序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本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3.加强正面形象宣传,组织策划新的宣传主题和亮点,
消减舆论影响。
(二)分析总结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就舆情发展特点、舆情应对措施及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舆情分析专题报告,进一步完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一)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在我行由各分支机构、各部室负责人专人负责,确保舆情相关工作,联络畅通、及时。
(二)培训保障
应定期组织负责舆情方面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舆情应急处置人员政治上、业务上的敏感性和应急处置的娴熟能力。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由柳河蒙银村镇银行负责解释。
情报信息反思材料范文(推荐)二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所、个体诊所),各负其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六)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七)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1、卫生院计算机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5、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资料,外借资料应登记并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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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信息反思材料范文 情报信息工作汇报材料(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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