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志愿服务的心得体会和感想 志愿服务工作心得体会(4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法律志愿服务的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您好!我叫,xx年毕业于xx大学,刑事法律专业毕业生,我对法律行业有着浓厚兴趣,并且希望暑假期间可以在贵公司进行专业实习,相信以我的专业知识和踏实的工作态度会为公司带来一份微薄的收获。
我热爱法律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三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民法》《刑法》《婚姻法》等专业知识,并于xx年x月至x月在“xx公司”进行了为期x个月的实习,通过这次实习我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我的英语达到六级(cet-6),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连年获得奖学金。在努力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学习并顺利考取了《证》《证》的资格证书。
我个性开朗活泼,兴趣广泛;思路开阔,办事沉稳;关心集体,责任心强;待人诚恳,工作主动认真,同时也不乏创新精神。我虽刚刚毕业,但我年轻,有朝气,有能力完成任何工作。21世纪呼唤综合性的人才,尽管我还缺乏一定的经验,但我会用时间和汗水去弥补。请领导放心,我定会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至此
敬礼!
自荐人:xxx
描写法律志愿服务的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小编为大家明确一点,,只是两者的用途、诉讼时效有一定的区别,大家在使用时一定要规范。以下内容为大家作简单介绍。
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两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2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1、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确属借款行为的,建议打借条,金额较大的,最好有第三人见证,转账支付的保留好转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微信、短信交流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如日常因侵权行为等发生欠付款,欠款人无力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打欠条,必要情况下可以标明欠款事实、还款时间等,金额较大的,建议债权人找第三人见证并保留好欠款事实的相关资料;
3、无论借条还是欠条,都应关注好2年的诉讼时效,索要借款或欠款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固定证据或在借条或欠条上让对方签字确认还款等方式保证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描写法律志愿服务的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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