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乡村美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留守儿童的感受和体会(6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留守儿童乡村美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各个班级的班主任在学校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对班级的“留守儿童”情景展开细致的调查,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安全、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和成长需求,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经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了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全面推广“关爱工程”,为留守儿童营造了健康、欢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还加强了领导,构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职责制。确保留守儿童在校安心学习。
(一)建立健全机制,发挥学校阵地的作用。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学校成立了以梁峰副校长为组长的“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计划,实施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学校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我校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了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经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的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构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的制度。在学校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由班主任、课任教师与本班留守儿童结帮扶对子。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让教师成为“代理家长”,让留守儿童在教师同学的团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失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4、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学校做到了每学期召开一次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座谈会(家长会)。
5、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进取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开设了心理教育课,开展了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让他们削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6、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加强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对教师进行了考评。
(二)构建教育网络,构成关爱合力。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
2、加强同社区、村组和家庭的合作,营造深厚良好育人氛围。
(三)明确职责,创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
1、加强了对贫困留守的资助工作。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异常的照顾,将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纳入到“济难救助”中来,确保他们完成国家规定义务教育。
2、有的“留守儿童”缺乏自信,学习偏差。学校号召班里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与“留守儿童”结成“一帮一”共同成长拉手对子,做“相互关心,相互帮忙,相互学习的好伙伴”。再就是每一位教师负责帮扶几名“留守儿童”,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引导“留守儿童”构成独立自主,自立自强,百折不挠的优秀品质。经过这一活动的开展,“留守儿童”得到了教育,使他们的学习、纪律、性格都有了改观,都有了提高。
3、建立关爱经验交流制度。学校期末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水平。
虽然我们在过去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还是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这主要是在落实学校同社区、村组和家庭的合作中,由于受一些客观存在的因素的影响,学校方面的工作还存在着必须的薄弱之处,有待于今后在工作中加以改善。
总之,学校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关爱留守儿童,帮忙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使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是新形势下的新课题与新任务,为做好这一工作,我们将不懈地努力着!
最新留守儿童乡村美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意见》是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切入点的第一份系统性地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的国务院文件,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意见》精神,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各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求,严格履职尽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留守儿童乡村美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留守儿童的感受和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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