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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 疫情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心得(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自愿加入邛崃市平乐畜牧兽医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二)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接受协会派遣和安排及管理。

(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推广养殖新技术,宣传科学的防疫知识。

(四)认真学习动物防疫业务,掌握动物防疫技能,提高自身素质,有能力胜任动物防疫工作。

(五)开展动物防疫工作要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规定的时间、防疫内容和免疫操作程序,开展动物免疫和免疫耳标佩带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质量和效果,并做好免疫档案,报畜牧协会备案。

(六)认真做好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发现不明原因畜禽死亡要按规定及时报告畜牧兽医协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在发生动物疫情时应积极主动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开展对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七)掌握辖区内畜禽存栏的动态,对负责的行政村的畜禽生产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八)开展用药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农户做好日常消毒。

(九)完成各级动物防疫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按规范程序开展动物防疫,正确贮藏保管使用疫苗。 二、疫病目标

(一)防控原则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方针。

2、疫情处置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进行。

(二)防控工作目标

1、100%完成邛崃市农发局下达的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强制免疫任务,做到应免尽免,应防尽防。

2、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4个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继续做好奶牛和种公牛a型口蹄疫的强制免疫工作,狂犬病做到全面免疫。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检疫四到位且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3、负责行政村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防控工作不被有关部门通报。

4、对可能发生的疑似疫情做到:及时诊断,及时上报,及时控制,及时处理,及时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不染人。

三、考核奖惩

1、接受政府、村(社区)和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控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按评价考核情况作为防疫员奖惩的依据。

2、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每个防疫员所辖区域抽查1—2个养殖场,每个组抽查5户养殖户。

抽查内容:查到养殖户台帐及防疫登记表;查免疫证,免疫标识;疫情普查;疫情监测等。若平乐镇政府组织抽查发现一户应免未免的扣除防

疫员当月误工补助20元,若出现5户以上10户以内的扣当月全部误工补助,若出现10户以上应免未免的给予取消防疫员资格并不发放前期所有误工补助;若出现一次疫苗未按要求贮藏使用的对防疫员扣罚误工补助100元,出现三次未按要求贮藏使用的给予取消防疫员资格;若由邛崃市相关部门抽查不合格的按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3、动物防疫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动物防疫工作任务未能及时完成,情节较轻的防疫员予以通报批评,在通报批评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予以待岗或取消防疫员资格;对强制免疫不到位,疑似疫情处置不及时,不规范等造成重大动物疫情蔓延的,依照《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防疫员法律责任。

四、其他

未尽事宜,协会保留解释权。

五、本责任书一年一签,若有人员变动由继任者与协会重新签订,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邛崃市平乐畜牧兽医协会 签字(盖章):

防疫员 签字(盖章):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关于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二

为全面做好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域内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四早”要求,确保在必要时间内快速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有效控制疫情扩大蔓延的风险,整体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结合《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工作方案》,根据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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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能力,实现辖区居民核酸检测,排除可能存在的发病风险,提高居民防范意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辖区内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在2天内完成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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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街道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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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领导为所包保社区的疫情防控预案总指挥;各社区书记为本社区疫情防控预案负责人、负责每个采集点全面工作并负责每个采集点至少招募2名志愿者;计生办负责与医院和疾控相关负责人具体对接落实核酸检测工作及各种数据统计上报;办公室负责与公安、城管协调、沟通安全保卫、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并且加入区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技能培训群,进行线上相关业务学习、后勤保障等工作;各相关科室切实承担起街道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各社区网格员为各核酸采集点负责人,公安、城管工作人员为各核酸采集点安保人员,各社区的工作人员为居民信息核实登记和消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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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精准防控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街道、社区负责本区检测对象标本采集组织工作。街道常住人口5万人,设立42个采集点,疫情发生时,按照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要求测算。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区防控指挥部划定的检测范围,统计确定检测人数,通知到户到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社区要提前制作全员核酸采集人员登记表,按片区进行宣传、组织、引导检测对象,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到指定采集点完成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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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级响应分区管理。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视疫情需要启动应急检测响应,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确保2天内完成街道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目标。

(二)听从统一调度管理。要坚决服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统一指挥,对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确保第1天内完成所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再由重点区域逐渐向外围扩张的检测顺序,科学调度安排人员,按照本社区已测算的每天检测人数、覆盖区域,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完成全员检测工作。

(三)集中采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设采集点42个(见附表),实现检测对象就近、就便迅速接受核酸检测,避免人员聚集。

(四)检测结果的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街道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向居民反馈,检验结果为阴性的居民进行解除隔离和安全管控告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居民,按规定启动隔离救治流程,开展密接者排查工作,并立即将情况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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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沟通协调。采集点积极沟通做好区域标识引导,做到醒目,按防疫要求做好人员距离规划,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组织引导被检测人员有序通行避免造成现场混乱。

(二)职责分工。

1、街道检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统筹协调、辅助人员调配等相关工作。

2、社区负责工作宣传,组织受检人员按规定有序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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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按照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疫情精准防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街道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决听从指挥安排,切实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即定预案有序有力开展。

(二)迅速落实,做好应急准备。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社区要认真按照核酸检测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提高效率,实现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工作要坚持精准、全面,对于应急管理时已在辖区人员,要有序引导检测,对于应急期间返回辖区人员,要做到分流管理,避免与已检测居民接触,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互通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好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执行有力的共同协作机制。

关于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三

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真正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党政发出如下倡议:

一 、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项措施,加强沟通交流,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责履职,坚守防控一线,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做好职工舆论引导工作。同时,请广大干部职工理解、配合、支持公司及本单位关于做好防疫工作的相关安排。

二 、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高防范意识。近期,请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或取消走亲访友、外出聚会、家庭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并主动向身边人科普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降低疫情发生扩散的风险。必须外出时,请加强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避免与有流感症状的人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习惯,主动自我监测。请定时开窗通风,每天2-3次,每次15-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外出回家、饭前便后、准备食物、接触动物或处理动物粪便后,请马上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并用医用75%度酒精进行局部消毒。打喷嚏、咳嗽时请用纸巾或手肘衣物掩住口鼻,防止飞沫传播。远离野生动物,不购买、不贩卖、不捕食、不食用野生动物,减少接触活禽,各类食物要彻底煮熟,防止病从口入。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可疑症状,请主动带上口罩就近就医,并根据病情,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应主动告诉医生是否有疫区旅居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四、自觉主动维护社会稳定局面,传播正能量。请广大干部职工保持良好心态,认准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科学应对疫情。·

疫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科学防范与合理救治并举,相信齐心协力的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战役!

倡议人:__

20__年__月__日

关于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四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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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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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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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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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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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3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 测温→登记→放行 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100 —250mg/l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并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区、镇(街道)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层次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体系,帮助各类机构准确掌握区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在各类机构“复培”前后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对不符合防疫条件违规“复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4.强化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员,各机构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5.强化网格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省政府“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常州政法委“常培治办【2020】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验收,积极推动有序“复培”。细化巡查摸排,对各类机构“复培”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关于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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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卫生等部门,制定、完善和落实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努力把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从而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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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落实晨检制度,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晨检工作应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及时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例如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请病假的学生应查明病因),及时报告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排查,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班主任要利用晨会课、健教课时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进行自我观察,如有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身体不适时,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以确保早发现、早治疗。

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要与班主任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校长室及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人数、主要症状、密切接触者、已采取的措施等。防止瞒报、漏报、缓报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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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除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以外,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对患病学生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如发生暴发疫情或新病例持续不断等情况,要根据卫生疾控部门提出的疫情控制措施,经区局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人群集聚的大型室内活动,严防疫情扩散。要注意做好学校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和换气,保持空气新鲜;食堂不得购买无证食品;加强学生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增强学生体质,提高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鼓励学生有病及时就医并在家休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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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充分利用时间及各种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还应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相关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关于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六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兽医站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善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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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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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场饲养的畜禽出售或迁移,提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2、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3、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在引进之前,须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畜禽,在引进前须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引入后24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牧兽医站)报告,并理解监督检查;同时要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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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乡镇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检疫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资料: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景、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景。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景时应电话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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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一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坚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经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每月15日必须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畜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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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畜禽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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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

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3、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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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资料: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景、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景;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景;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景;

5、畜禽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畜禽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畜禽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关于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七

1.守土我有责,党员展担当。

2.初心四问就在前,使命担当我为先。

3.严防死守阻病毒,党员干部是先锋。

4.党员往前站,筑牢防范线。

5.支部是堡垒,筑起安全线。

6.全党动员防疫情,人人都是安全员。

7.与生命赛跑,保人民安全。

8.疫情是考验,党员是好汉。

9.党员干部要在事上练、在刀上磨。

10.三级书记抓防范,八个一律是铁腕。

11.党员干部带头筑牢疫情防线。

12.党员防控在一线,打赢疫情歼灭战!

13.主动认领志愿岗,党员干部来担当。

14.党徽在一线闪光,疫情在一线消亡。

15.树党建新风,筑防控长城。

16.联防联控为人民,党员作用要发挥。

17.情系百姓健康,党员使命担当。

18.不忘初心同努力,牢记使命防疫情。

19.领导带头,党员示范,做好病毒防范。

20.党员干部强担当,百姓健康我护航。

21.党员干部冲在前,接受考验在一线。

22.基层组织是堡垒,党旗一展病毒逃。

23.志愿服务当为先,疫情防控做贡献。

24.不信谣言严防范,政府担当心要安。

25.防控做先锋,党旗心中扬。

26.发挥党建统领优势,筑牢防控疫情“红色堤坝”。

27.疫情防控就是政治体检,党员一线接受组织检验。

28.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9.防控一线筑堡垒,广大党员冲在前。

30.党员群众同努力,肺炎疫情定可防。

31.群防群控全员狙击突发疫情,再接再厉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32.强堡垒、做先锋、当表率,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33.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4.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35.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36.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37.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优势。

38.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党的工作的第一位。

39.党员一线战斗,疫情全线消亡。

40.防控新冠肺炎党员先锋在前。

41.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夺取防控新冠肺炎最后胜利!

42.防控疫情,党员先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43.党员带头万众一心全力防控新冠肺炎。

44.党员冲在前,防控在一线。

45.党组织引领党员带头坚决打赢病毒攻坚战。

46.初心使命牢记心间,疫情防控作出示范。

47.使命担当扛在肩,疫情防控来检验。

48.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筑牢抗击疫情防控长城。

49.党员防控在一线,疫情蔓延势头转。

50.在疫情中坚守初心,在防控中担当使命。

51.亲戚不走,明年还有,朋友不聚,回头再叙。

52.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请佩戴好口罩到正规医院就诊。

53.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尽量减少外出访友聚会。

54.外地返乡人员请主动自我隔离。

55.个人防护三要素: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

56.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少聚集、勤通风。

57.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58.依法科学防控,及时诊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59.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防控疫情。

60.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61.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62.强防护、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

63.向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致敬。

64.我们同努力,疫情定可防。

65.坚决打赢肺炎疫情防控仗。

66.戴口罩、勤洗手,不给病毒有可乘之机。

67.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68.注意防护,不恐慌、不传谣。

69.戴口罩是阻断呼吸道分泌物传播的有效手段。

70.重视自身健康,务必做好自我防护。

71.请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72.有发热症状患者,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73.少吃一顿饭,亲情不会淡。

74.少出门,少聚集,勤洗手,勤通风。

75.戴口罩,讲卫生,打喷嚏,捂口鼻,喷嚏后,慎揉眼。

76.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77.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战。

78.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79.立即行动、防控疫情,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80.全市动员、全面部署,把疫情防控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81.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82.科学应对,群防群控,战胜疫情。

83.紧急行动起来,打一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人民战争。

84.家家动员,人人参与,打赢疫情防控战。

85.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86.生命重于泰山。

87.生命第一,爱护生命,珍惜生命。

88.不出门在家里,就是最好的防护。

89.不图聚会热闹,全家健康重要。

90.少出门,多居家,网络拜年乐大家。

91.强防护,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

92.健康你我他,关键靠大家。

93.今年过年不聚会,你我平安最宝贵。

94.不要紧张,保持心情轻松,遵医嘱科学安排睡眠和运动,注意加强营养。

95.出门就把口罩戴,利人利己显关爱。

96.肺炎病毒不认人,人人防护有责任。

97.特殊时期,在家里就是最好的防护。

98.野味一时爽,隔天医院躺。

99新型冠状病毒会传人,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100.餐前便后、外出回家、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要洗手。

关于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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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新的学期开始了,在倡导“推动均衡化教育,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求真务实,认真开展学校的各项工作。学校的卫生工作,仍然以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前提,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抓好学生素质教育及养成教育,抓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的预防,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配合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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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工作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1、对全体学生进行视力的检查,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并开展一次防近视宣传。

2、对学校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全校学生进行期终健康教育测试。

3、对本学期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及其他各种表格、资料的汇总、积累整理。

4、做好师生晨检工作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校报等宣传方式教育学生,引导学生,要让学生了解更多的卫生常识,懂得怎样去预防疾病,学会自我保。平时做好详细记录,了解掌握学生生病情况,发现疫情随时上报,为了预防各种传染病流行,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坚持做好预防消毒工作。

学校师生的健康直接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开学后加强宣传工作,开窗透气,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并印发有关宣传资料发到各班宣传,广播上也宣传,避免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流行。这学期预防工作要根据不同的季节,和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加以预防,配合上级医疗部门,协调完成好各方面工作。

2、培养学生的行为习惯,加强对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继续利用广播,宣传栏和上课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课。注意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从低年级的学生抓起,教会低年级的眼保操。训练学生的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讲礼貌。行、走、坐、立都要有一个较好的精神风貌。讲清洁,爱卫生,并且教育学生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和花草树木,保护环境和发扬主人翁精神,维护好学校的环境秩序,把学校建成幽雅美丽的学习场所及生活的摇篮,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使自己健康成长。

3、本学期担任五、六年纪的卫生与健康课,认真备好课,上好课,要加强高年级学生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青春期教育,根据男、女学生生理发育特点,进行有关的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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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立健全责任制,要求“三证”齐全,严把食品准入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本学期继续开展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及食堂饮食卫生的监督,食堂转为社会化后,要经常指导食堂工作人员怎样采购食品,配置加工及存放食品,并定期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各项卫生制度,餐具的消毒,防蝇,灭鼠,灭蟑螂及食堂的防火,防毒安全等都要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校内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1、开展一次健康教育的卫生知识的讲座。

2、全校学生进行身体健康体检。

3、做好充分准备,迎接省规范化学校复查。

为了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意外伤害事故要防范于未然,使学校保持安全、和谐的氛围。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期仍广泛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知识、卫生习惯的规范教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深入推进“健康校园”建设,继续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健康意识和学校健康服务水平,努力使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健康、有实效。

关于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九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令第8号及《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会新冠指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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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地节后复工人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组成复杂,作业、居住等聚集性较强,是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之一,应严格落实赣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关于印发农业、教育、企业、建筑工地、商业网点五个专门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新完指字〔2020〕17号)文件要求,要严防复工流入疫情,严禁复工扩散疫情。

(二)成立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罗水养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全县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环卫园林绿化照明等建设项目的节后复工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详见附件1)。

(三)各相关行业要按照“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各企业、建筑工地要成立项目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加强培训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工地防控一线,全面保障人员配置,防控经费和设施物资,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按照“一个工地一个方案”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区域消毒、巡回排查、人员防护、用工安排、管理机制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县建筑工地扩散蔓延,确保工地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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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工条件

全县各类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五个到位”方可提出复工申请: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已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了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建立了疫情管理体系,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设立专人专岗,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人员排查到位:工地人员必须建立用工计划,逐一登记、逐一排查,原则上只使用县域内人员,部分县域外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应排查其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岗,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岗,杜绝疫情输入性、扩散性蔓延。疫情防控管制期间,每天更新人员变化情况。

3.设施物资到位:参建各方已配备不少于一周防疫需求的药品、消毒物品、医疗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和正常施工所需建筑材料;项目已设置单独隔离观察用房,满足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4.内部管理到位:一是工地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已实行与外界围挡24小时全封闭管理,每个封闭区域应单独设岗,每岗设2人以上门卫24小时值班,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对无法全封闭管理的线性工程,应设置施工区域的疫情防控警戒带,并配备专人专岗巡线管控。二是已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并对工地人员(含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务工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一人一档建立健康档案,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14天流动信息、实时体温等实名信息,实时完善项目人员信息档案台账。三是已对参建单位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地人员相对集中的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进出车辆进行了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通风换气;起重机械等设施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四是宿舍已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不得设置通铺。五是工程项目部应实行分散用餐、错时用餐制,人员配备独立消毒餐具,不得排队打饭买菜,不得集中就餐;工程项目设立食堂的,已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已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程项目未设立食堂的,已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不得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不得在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六是工地生活垃圾已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七是已对每个进场单位、人员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防疫安全交底并监督落实。

 5.安全保障到位:一是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和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等重点施工环节已检查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二是已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分别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是施工劳务单位已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人员坚决不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四是建筑工地已落实围挡、硬化、冲洗、覆盖、洒水、绿(固)化“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达到《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第5.0.2条规定的检查评定合格等级以上。

(二)复工流程

2月10日起,全县错峰启动各类建筑工地复工申请受理工作。复工申请、报备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筑工地用工计划表(附件4);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2);建筑工地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5);会昌县房屋市政工程申请复工/联合核查表(附件6);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所有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8);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9);节假日未离开我县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0);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具体流程如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

2.复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查意见。

3.核查评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复查意见后,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对复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复工。

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重点疫区人员除外)应于计划开复工之日4天前到岗,各项目根据开复工需求,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按需分批逐步到位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后应统筹安排其余人员有序、分批次返回,要全面排查每名返回人员,建立建筑工地人员健康卡并每日上报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3.具备复工条件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应在计划复工日前4个自然日通过网络等形式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4.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开复工申请及复查意见后应主动服务、立即组织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进行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后,施工单位再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提交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复工。

5.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应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强指导,待施工单位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后再予复查。

6.复工申请未经同意前不得召集务工人员返回会昌,对身在湖北等重点疫区、工作地在会昌的务工人员,应告知其在省、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回,返回后严格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隔离要求如下:对于有来自于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的建筑工地,必须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现场无法设置的可上报工作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投入使用前需通过县疾控中心验收,配合所在村(居)委会和疾控中心,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人在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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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建筑工地分区段、分时段错峰复工。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县域外的企业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回或前来我县,涉及疫情严重地区(如湖北省等)的企业(含设计、施工、监理等)和人员(含企业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一律暂缓组织复工和返岗。

实行分时段错峰复工的服务措施:2月10日起,县域内施工企业使用本县工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一批申请复工;2月24日起,县域外施工企业(不含湖北等重点疫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二批申请复工。个别项目经排查确认无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管理人员、建筑工人或劳务人员的,可申请局部复工。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湖北等重点疫区企业承建的项目可申请复工。

(二)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网络、微信、电话办公等形式进行,避免人员聚集,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促项目早开工;有条件的项目、企业,应安排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各项目涉及行政许可、专家论证审查、验收、备案的工作事项,可通过网络审查、网络会审等方式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应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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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层面

建筑工地在复工后,相关企业应继续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五个一律”要求。一是施工现场采取实名制管理,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来自重点疫区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工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现场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临时隔离室,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四是出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县疾控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五是对出差到重点疫区的,一律严格管控,不得进入工地,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2.“五个不得”要求。一是项目开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二是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三是未经复工安全检查、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及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不得复工;四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得召集员工聚集开会,应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3.“三加强、两严禁、一优化”要求。“三加强”:一是加强工地环境卫生整治,要严格工地饮食、个人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二是加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三是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两严禁”:一是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二是要严禁垃圾偷倒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一优化”:优化施工组织,实施分班、分组、分区域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防止交叉感染。

(二)行业层面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行业内各类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机制运行、防控物资准备、内部管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巡查、督查。建立驻工地联络员制度,严格督促各方主体落实防疫措施,协调解决域内防疫物资和建筑材料采购的实际困难;督促各参建单位同时严格执行县政府、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疫情防控措施,一经发现有疑似病例,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发现未经核查擅自复工或经核查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复工,疫情信息瞒报、谎报、迟报、不报的建筑工地,对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因监管人员在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一线监管人员履职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感染,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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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建筑工地人员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企业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工地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县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需经县疾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各工程项目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防控上报工作。批准复工后针对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以及项目每日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人员每日下午3点汇总上报至县住建局质监站。

防疫核酸检测心得体会范本 疫情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心得(9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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