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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领导班子提升心得体会范文 乡镇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述职报告范文(3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41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乡镇领导班子提升心得体会范文

根据县委全县换届工作动员会的安排,由我在这里就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发言,主要是传达省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镇人大换届是整个换届工作中的重点,县委对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7月中旬县委会专题听取了上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精神汇报,并就成立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人大选举工作经费安排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后,县人大会组织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初步方案,县人大会37次会议作出了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决定,县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一届县代表名额分配、代表选举日期、选举工作日程、选举经费预算等方案,这都是做的一些准备工作。今天的会议,标志着全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下面,我根据上级精神和县委会有关要求,就全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明确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月21日至22日省人大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在武汉举办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

各市、州、县人大会、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以及相关省直机关、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共计460多人参加了学习,以训带会。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李鸿忠,省委、省人大会常务副主任苏晓云,省人大会副主任刘友凡、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梁伟年、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年生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会副秘书长王亚平作了辅导报告。特别是李鸿忠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加强组织领导和换届选举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要认真学习好、深刻领会好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文件和讲话精神上来,确保全县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一是要明确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正值“”计划的开局之年,又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也是涉及全县选民参加的直接选举,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全县县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三是要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县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发扬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选民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抓住关键,统筹安排,把握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与以往换届选举相比,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后的选举法和中央文件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也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抓住关键,准确把握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与步骤安排的问题

省人大会已就这次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依法作出了决定,要求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今年十一月底前完成,在这之前两个月内完成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省委、省人大要求,各地应当统筹考虑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做到同步进行,实行选区划分、选举过程、选举日期同步实施。我县县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10月18日作为全县县镇人大代表统一选举日,各地要以此时间为基点,统筹安排好选举各阶段的工作。按法定要求,10月10日前公布代表正式候选人,9月30日前公布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9月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从现在开始的25天内,要做好宣传发动、培训骨干、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等工作。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准备(9月4日前)。主要任务是:成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文件、工作方案和工作日程;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确定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提纲和宣传标语、宣传口径,开展宣传发动并将宣传贯穿于整个选举工作的始终;分配代表名额等。第二阶段,划分选区、选民登记(9月4日—9月20日前)。主要任务是:划分选区;培训选民登记员,印制选民登记名册和选民证;按选区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登记,复核选民变动情况;公布选民名单和补正名单,颁发选民证;处理选民资格申诉等。第三阶段,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9月21日—10月10日前)。主要任务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汇总、审查和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选民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并予以公布;运用多种形式介绍代表候选人等。第四阶段,投票选举(10月11日—10月18日)。主要任务是: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组织选民参加投票;搞好计票工作;确认并公布选举结果;代表资格审查,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颁发当选证、制发代表证等。第五阶段,召开县镇人民代表大会(10月19日—11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做好人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听取审议各项工作报告,选举县镇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等。县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11月底前召开,各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10月底前召开。

(二)关于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问题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在县级人大会领导下主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中央4号文件提出,拟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成员。省委文件提出,选举委员会应由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委、人大、政府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如果县乡领导干部确因选举工作需要参加选举委员会或者必须担任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其后又被提名推荐并依法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可以“先进后退”,即先行工作,在选举委员会的实际工作基本完成后,再依法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这时县镇换届选举除投票以外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不会影响换届选举的整体工作进程。我县根据县委提名,京山县选举委员会已经县人大会37次会议审议依法成立,县选举委员会主任由董烈宏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严欣友、吴天文、朱秋娣、熊德芳等同志担任,委员由夏朝阳、官书云、戴世发、陈明金、黄德华、王才富、邱承凯、廖传文、郭立军、张济生等同志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主任由戴世发同志兼任。各镇选举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人大专职副主席候选人、组织委员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主任、派出所长、财经管理所所长、人大干事等担任。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待镇级班子调整到位后,由各镇党委提名,提交县人大会依法任命。

(三)关于代表名额分配的问题

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是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修改后的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及省人大会有关决定,对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作出了明确规定,落实到我们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县镇人大代表的总名额。根据选举法和省人大的有关规定,我县县人大代表总名额仍按1997年9月省八届人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省辖市、自治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执行,不再重新确定。按照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我县新一届县人大代表总名额确定为274名,已由省人大会作出决定。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1500人可增加一名代表,代表名额不得超过160名,我县除新市镇可适当增加名额外,其它各镇维持不变,经征求新市镇党委和镇人大意见,其代表名额也不再增加。县人大会37次会议已就各镇代表名额作出了决定,确定我县新一届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为982名。二是县镇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由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分配到各选区,县选举委员会已将县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镇、屈家岭和县直选举工作组。三是确定县镇人大代表名额的人口依据。为了更好地反映各行政区域人口分布的实际状况,各地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以所辖行政区上一年底户籍人口数为基础,也可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据进行分配。

(四)关于做好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工作的问题 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修改后的选举法及我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重点是抓好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选区划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对选区划分将产生直接影响。具体来讲,要按照本行政区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原则划分选区,每一选区按选举1-3名代表划分,与过去相比,选区相应有所调整,城镇选区数量将有所减少,每个选区人口相应增加;农村选区数量将有所增加,单个选区人口相应减少;一些原来单独划分选区的机关、单位需合并到附近的选区参加选举。因工作需要安排的人选,也要适当地安排到农村选区参选。各地要周密安排,做好细致工作。二是选民登记。客观来讲,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流动人口的规模逐步增加,加大了选民登记工作的难度。要采取选举机构主动登记和选民主动登记并举的方法,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要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参选工作,我省选举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外地户籍的选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已经参加过现居住地上一届选举的,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三是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要把好代表的入口关,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要优化代表结构,针对目前人大代表结构上存在的“三多三少”(党政干部多,普通群众少;企业老板多,工人农民代表少;男性多、女性少)现象,中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在分配代表名额、酝酿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时,各方面代表的比例按照中共党员代表不超过65%、干部代表低于25%、妇女代表比例应占30%以上来掌握,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对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具有较强执行代表职务能力、作用发挥较好的现任代表,在本次换届时要适当保留,连任的代表要占一定比例。要减少本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本级人大代表与上级人大代表的交叉,同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四是组织投票选举。选举法以及我省实施细则针对实践中投票站的设立不够规范、流动票箱使用过多过滥等问题,对投票方式作了细化规定。根据规定,设立投票站是最主要的方式,特殊情况下流动票箱投票是辅助方式。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选民比较集中的选区,如县直单位选区,可以直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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