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应急预案 幼儿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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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应急预案(精)一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生产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安全责任及安全教育当作总抓手,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创建平安校园。
成立安全应急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镇教育办公室,由凯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8068。
:负责校舍及相关设施安全。
:负责电脑室,多媒体教室及实验室相关设备设施安全。 库尔班.艾则孜:负责教师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
:负责“家校”安全知识宣传,负责组织对学生的教育活动。
: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
经常利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教师、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常见事故的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用水、用火、用电等安全知识。要加强对职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每学期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安排后勤人员和督促相关人员排除。
牢固确立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意识。把学校安全管理列入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制定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执行每月一次、开学、放假前以及恶劣天气前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全面排查重大危险源,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并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注重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和措施落实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时注意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费列入学校支出预算。按规定完善和规范学校消防、防盗、防暴等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学校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一)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乱买小摊上的食物,注意饮水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学校群体性疾患的发生,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确保安全。学校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二)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不出事”。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四)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电气设备工作性能正常,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适当错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师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心理调适工作,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禁教师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开设,努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八)与其他部门协作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对学生进行游泳、骑车、用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最新工作应急预案(精)二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主城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内及远郊电厂余热入市工程沿线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3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m2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m2以上,25万m2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m2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政府(管委会)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m2以上,5万m2以下;
(4)100万m2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m2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及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区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5)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单位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区、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助事发地区政府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市生态环境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体规处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
工作应急预案 幼儿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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