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术论坛心得体会精选 法学论文心得(8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法学学术论坛心得体会精选一
您好!
首先感谢您能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关注我的求职信。为一位满腔热情的大学生开启一扇希望之门。
我是一名xx大学法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四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曾多次获得学院二等奖学金。
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在工作中我能做到勤勤恳恳、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力求做到最好。在工作中,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做人,学会了如何与人共事,锻炼了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培养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关心集体,务实求进的思想。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在思想方面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多次参加了义务劳动和社会活动。我积极组织并参加学校和班级的集体活动;我具有良好的吃苦耐劳精神及与他人良好合作的团队精神。
我是一个正直忠诚、勤奋求实的人,不断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我的性格乐观自信、温和开朗、稳重宽厚,因此,我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环境能力较强。我的兴趣爱好广泛,音乐和美术启发了我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排球和体育舞蹈培养了我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感。
充实的头脑、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是我永远的财富。请相信您的眼光和我的实力,给我一个施展才华、贡献力量的机会!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的关注,愿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xxxx年x月x日
推荐法学学术论坛心得体会精选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对人生事业的追求,怀着激动的心情向您毛遂自荐,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片刻的关注。
我是书法学专业的20xx届毕业生。大学四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严谨求学的态度、稳重踏实的作风;同时激烈的竞争让我敢于不断挑战自己,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活理想。
在大学四年里,我积极参加书法学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在各占学科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精神,并在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在大学就读期间,刻苦进取,兢兢业业,每个学期成绩能名列前茅。特别是在书法学专业必修课都力求达到90分以上。在平时,自学一些关于本专业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上,我担任书法学01班班级班长、学习委员、协会部长等职务,从中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
我的座右铭是“我相信执着不一定能感动上苍,但坚持一定能创出奇迹”!求学的艰辛磨砺出我坚韧的品质,不断的努力造就我扎实的知识,传统的熏陶塑造我朴实的作风,青春的朝气赋予我满怀的激情。手捧菲薄求职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期待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倍加珍惜。
下页是我的个人履历表,期待面谈。希望贵单位能够接纳我,让我有机会成为你们大家庭当中的一员,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贵单位发挥应有的水平与才能。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20xx年11月12日
推荐法学学术论坛心得体会精选三
摘要:法律的局限性、行政执法的复杂性和合目的性要求行政执法具有裁量性,但是,实践中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不断扩大,出现权力滥用、权力腐败等情形,不得不对其进行规制。从立法上来看,主要就是完善法律规定以严格控制裁量范围和裁量程序,以及制定严格的裁量基准。
关键词:自由裁量;立法规制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8-0090-01
一、完善法律规定
(一)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为了避免立法、执法合一的局面,必须从立法角度明确行政自由裁量的标准,尽可能地缩小行政裁量的范围,从源头上杜绝自由裁量权滥用现象的产生。首先要完善立法,立法机关一方面对某些必须授予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要适度地授予,另一方面对某些已从实践中表现出严重问题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也应通过修改法律,及时地取消或者限制。其次要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对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幅度等作出科学的规定。立法者对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当更为细致、严谨,在法律规范条文中应当尽量避免弹性化和模棱两可化的情况出现,对现行法律法规中过于概括性的规定应当通过立法程序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之具体化、明细化。对赋予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行为,可以多赋予自由裁量权;对限定或者剥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增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的行为,则可以多以行致羁束的方式规定,限制自由裁量权。同时,立法者还应当科学划定自由裁量权的权限范围,如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应当根据不同的情节、后果、主观恶性等因素来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授权要适度,自由裁量权过窄,则行政主体不足以应对纷繁变化的现实社会;过宽,则给控制行政权带来很大难度,也使权力被滥用的可能大为增加。立法者要在两者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寻求一个相对适宜的“度”。做到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相适应,以实现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授而不滥”和“控而不死”。①
(二)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程序。
在实践中,仅有实体法上的规定还不足以对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有效地管制和约束,往往还需要通过制定具体化的操作程序来规制行政自由裁量的权力。首先,可以规定回避原则,以实现行政权力行使的公正性。行政执法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保持中立的立场,在其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如果存在与行政相对人或者相关人具有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等可能影响结果公正的情形,执法者就应当主动回避。作为行政相对人,如果发现行政执法者存在可能影响结果公正的情形也可以申请回避,并应当具有一定的申诉权。其次,可以规定行政执法的时效制度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时效性。时效性在如今的快节奏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要求,通过时效制度的控制,既可以在自由裁量的过程中提高行政效率,也可以杜绝行政执法者故意迟延履行职责的情形。②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滞后,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关于行政程序的规定都散见于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而且,我国现行的程序制度内容过于概括、简单,在许多方面更是侧重于赋予行政主体权力,而缺乏行政义务与法律责任的规定,非常不利于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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