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交警心得体会及感悟 交警本职工作心得体会(五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义务交警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领导重视,组织策划精密
我县认真按照中国科协、省科协、市科协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县科协下发了相关文件,部署开展以“预防疾病,科学生活”和“节约能源”为主题的“科学普及,你我共参与”的群众性科普宣传活动。部署各乡镇科协和县直部门学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集市区设立科普咨询台,建立科普宣传长廊进行科普宣传,广泛开展送科技进村入户活动。9月4日我县召开了部分县直部门负责人、乡镇一把手和学会负责人会议,对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时间进行了部署和研究,会议由县政府办的张副主任主持,县科协主管科普工作的负责人作活动安排的辅导讲话,县委副书记曾永发作重要讲话,并亲自给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下达任务,明确要求,经会议研究,整个活动分四大块举行,历时一周。各单位将参与活动的项目统一报送县科协,由县主管科普工作的领导进行审查把关,各单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送科技下乡上门活动,在活动项目全部结束后,要求各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科协。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我县各级科协组织,认真发动和组织科普工作者深入城区、农村、青少当中,运用展示、咨询、竞赛等形式开展科普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一是活动启动式颇具特色。我县是中国科协、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校外儿童非正规教育项目县,我县城关镇又是全市创建科普示范单位的乡镇,我们将三个活动有机结合在一起,隆重启动“全国科普日”和校外儿童非正规教育平江县系列活动,对科普示范单位创建工程进行全面督战。县委曾书记、县政府办张主任参加会议,会上,城关镇镇长作了科普示范创建工作汇报和督战动员,曾书记作重要讲话,宣布启动全国科普日和校外儿童非正规教育项目平江系列活动。活动启动后,进行了禽流感预防、大棚反季节蔬菜种植、花卉苗木栽培的专业技术知识讲座。县直单位主管科普和学会工作的负责人,七个乡镇的部分村支部书记、校外儿童非正规教育辅导员、部分校外儿童、城关镇的支部书记、村长、农函大学员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取得了良好宣传教育和培训效果。
二是科普一条街极具影响力。9月16日,县科协、城关镇科协、卫生、农机、畜牧、农业、林业等10个县直部门单位学会联合在县城城北学校门前,开展“预防疾病,科学生活”和“节约能源”为主题的“科学普及,你我共参与的科普一条街活动。一条街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发放艾滋病、高血压、禽流感的预防资料,饮食与健康、节能知识宣传资料,种、养、加工实用技术书籍;展示建设节约型社会图片,艾滋病、肝炎、禽流感图片,机用机器,节能产品和各种生活知识、节能知识的挂图,开展各类科普知识咨询服务,吸引了数以万计的群众参与,场面热闹非凡。男女老少兴致勃勃地观看图片和展板,各个层次的群众排起了长龙等候咨询和领取宣传资料。节能产品,农用机器也同样受到了参与者的关注。县委曾书记、县政府办张主任、部分县部门负责人观看了展版、展图和展品,参与了科普资料的发放,整个一条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青少年教育形式新颖。9月16日下午,在启明宾馆对30多名校外青少年进行了艾滋病知识、体育知识的培训,采取提问试教学。9月17日组织青少年开展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要求以9月16日的培训内容为题材自编自演小节目,有4个队将艾滋病和禽流感预防知识编成了小快板、跳绳儿歌、橡皮筋儿歌参加了表演。并挑选了15名比较优秀的表演者参加了省科协组织的校外儿童非正规教育活动。表演活动结束后,组织校外儿童和辅导员参观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湘鄂赣纪念馆。
四是送科普下乡上门争先恐后。9月16日县城的“全国科普日”活动启动后,9月16日下午就有不少县直部门单位动员和组织早已准备好的驻乡镇部门站所开展进村入户送科普资料活动,安定、加义、南江、长寿等乡镇也举办了集市科普宣传活动。到目前这止县农口战线的部门单位都组织了人员下村组入农户宣传科普,发放资料。有不少乡镇组织机关干部下村组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播放科普宣传片,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共计1万多人次观看了影片。
三、总结经验,扩大科普影响
通过精心组织,我县全国科普日活动形成了上下呼应,全县齐搞科普日活动的局面,各乡镇针对当地群众的实际需求,组织了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有效地扩大了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整个活动的部署、策划、开展过程中,强化了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攻势,丰富了活动内容,创新了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强了“科学普及、你我共参与”普及力度,加大了引导社会各界树立的科学发展观,参与共建和谐平江力度,突出了紧紧围绕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努力打造全国科普日活动品牌的重点。但是,我们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留有死角,少数乡镇没有很好地开展宣传活动,没有争取更多的群众参与科普日活动,这有待于我们充分认识搞好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提出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科普宣传,将科普宣传活动与我县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结合起来,与建设节约型社会资源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结合起来,与经常性的科普宣传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扩大科普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2022义务交警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赠与人(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受赠人(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不动产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财产
赠与人将其所有的 (写明标的物)赠送给受赠人,其所有权证明为: (写明证明赠与人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第二条 赠与财产的状况
名称: ;
数量: ;
质量: ;
价值: 。
第三条 赠与目的
。
第四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
赠与人会同受赠人于 年 月 日,到 (写明具体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名称)办理赠与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五条 手续办理
受赠人应在 (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接受赠与。
第六条 权利保证
赠与人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积欠,赠与人应负责缴清。
第七条 费用负担
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受赠人负担。
第八条 赠与的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第九条 赠与物的交付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十条 赠与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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