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心得体会事及感悟 事故发生后的心得体会(六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事故心得体会事及感悟一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xx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
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开发xx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与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李勇(身份证:5332247)是属舅侄关系.
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xx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
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196710xx56属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1、xx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xx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xx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xx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xx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xx省xx市建设工程公司xx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落实。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最新事故心得体会事及感悟二
当前,安全作风大整顿正在公司的各个层面如火如荼的进行,石板选煤发电厂作为公司重点打造的川渝地区三分之一焦煤基地和洗选加工效益中心,如何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之间的正确关系,力戒安全思想作风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之与自身定位相符合,是必须要解决好的一道必答题。
纵观近些年石板厂的安全发展态势,每一年或多或少都会发生一些零星的安全事故,特别是去年发生的几起零星事故,老是在同一个地方“栽跟头”,连续出现同样的错误,大有大事故不犯,小事故不断的不良趋势。千里之堤,容易溃于蚁穴。针对这些零星事故,厂党政高度重视,逐一梳理分析发现,这些零星事故的发生绝大部分都是安全思想作风上的顽症固疾所致。
一是安全红线意识不够强。近些年来,有的管理者总认为地面工厂安全风险比煤矿低,事故少,对安全工作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安全危机感和责任感相对欠缺,安全红线意识淡薄,底线思维不强,逐渐形成了一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好人主义思想,对厂区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够深刻,对隐患、“三违”的危害认识不够到位,对企业“事故可防可控、必防必控,平安健康零伤亡”的安全核心理念理解不够透彻。
二是安全工作作风不够实。石板厂是集洗煤、发电为一体的现代化煤电企业,洗煤发电工艺设计相对较为复杂,生产设备众多,管道在生产厂房集中密布,“点多面广战线长”是该厂生产现场的真实写照。尽管厂每月都在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天都有管理人员现场巡检,工会、团委也经常在组织班组长、群监员、青安岗员开展查岗活动,但为什么隐患天天查天天有,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屡禁不止,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暴露出安全检查、隐患治理有流于形式的现象存在,有的管理者在检查过程中“走马观花,粗枝大叶”,对工厂需要监管的重点工艺环节、薄弱时段、薄弱地方和不放心人员,抓而不细,查而不实,有较多盲区存在。有的管理者只是为了检查而检查,往往只是追求数量而不追求质量,没有将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效果作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的目的,只是在工作上追求我做了,至于做得好不好,达没有达到最终的安全效果,大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存在敷衍了事的应付心态,有时还有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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