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第一课心得体会和方法 复工复产培训心得体会(7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复工复产第一课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报属地政府,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主题复工复产第一课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施工工地从业人员多且流动性大特点,现就我市施工工地开复工及施工期间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通过指导和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把“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落到实处,压实用人单位的防疫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我市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即日起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终止。
(一)严格控制施工工地开复工时间。全市施工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
(二)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措施
①项目开复工前,必须制定制定详细、周全的防控措施、预案,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
②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专业消毒消杀不得复工。
③未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复工评估合格,不得复工。
④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宜采用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
⑤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立即上报。
①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处的消毒消杀,每天至少两次。
②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未测体温、未戴口罩进入工地。
③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
④做到防护用品充足,做到应急准备充分。
(三)严格落实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评估
施工工地开复工前,应制定详细、周全的防控措施、预案,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合格后,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施工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属地镇街政府或社区报备,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服从属地镇街政府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值守和信息上报制度。工程参建单位要加强疫情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疫情信息每日上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街道、社区),确保人员、信息无遗漏。
(五)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福州市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导手册》《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等文件精神。强化施工工地管控,采取科技手段,利用远程视频探头、手机视频等加密对施工工地抽查,督促施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成立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陈漠诚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建设局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工地等相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一是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乡镇、社区负责辖区内施工工地的防疫工作。二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改,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建设项目主体责任。所有在建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共同参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并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时,必须明确防疫措施及处罚规定。建设单位对防疫工作负有首要责任,应督促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复工前要对防疫工作进行评估。工程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所在地政府开展防疫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齐心协力,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主题复工复产第一课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20〕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20]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组 长: 张 彬 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黎崖英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办主任
副 组 长: 杨艺杰 经信局副局长
谢丽明 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促局副局长
成 员: 赵富军 卫健局副局长
宁 健 公安分局副局长
钟超梅 发改局副局长
周 旭 市场监管局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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