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规阅读心得体会怎么写 教育法律法规解读心得体会(九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教育法律法规阅读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联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 的法律顾问。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顾问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二、法律顾问项目的主要事务: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
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
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参与经济项目洽商,包括:
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b、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洽商活动;
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
d、草拟、审查、修改项目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规范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
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
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
5、根据甲方提交的主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组织进行现场答疑;
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
a、在相对方可能或已经出现违约情形时,提醒贵公司予以关注并协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应对措施;
b、处理贵公司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
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
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9、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上市、投融资、招投标等重大项目之专项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及法律问题;
10、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
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顾问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3、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4、总顾问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
四、费用:
1、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收取固定律师服务费,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的b类事务时,根据具体的工作难度及工作量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其中,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1、2、3、4、5、6项事务 ;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7、8、9、10 项事务 。
2、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 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币 元整律师服务费。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a类事务的第 三(b) 项时,如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超过 ,对于超过 小时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人民币 的标准增加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付费通知后 日内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师服务费。
3、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时,由乙方根据委托事项的难度和工作量,并根据律师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确定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如乙方未能就承办b类事务与甲方达成协议,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经办律师常驻甲方指定地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需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增加支付律师服务费用。
5、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律师服务费和单项律师服务费仅指律师服务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承担的以下费用:
a、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深圳市区外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b、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它机构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税、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指定本项目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的经常性联系,甲方所指定联系人的意思表示视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并无虚假,如甲方故意隐瞒事实及捏造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拖欠费用达 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介绍,需要乙方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等工作时,甲方应当提早通知,让乙方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谨慎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有关人员召开例会或临时会议,检讨工作,为本合同目标项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经济活动提供意见和建议。
3、对日常合同审核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建立工作跟踪、审核备案制度,并安排相应负责人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4、对于重大及疑难的合同及咨询,均由经办律师提交广和所律师团队集体讨论答复。
5、将建立法律服务工作档案,详细记载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过程和具体法律意见。
6、保证所指派的经办律师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与较为丰富实务经验,能够胜任日常工作。
七、服务的响应:
1、甲方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应即时回复。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3、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紧急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八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回复。
4、合同审查:原则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审查意见,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5、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一般问题自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起二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6、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及其它独立的非诉讼项目法律事务:法律及有关部门对办理时限有规定,从其规定办理;如甲方就该项法律事务对乙方有明确要求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办理时限。
八、保密:
1、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无关人员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应妥善保管因委托项目而持有的记录秘密的有关协议书、资料、文件、情况说明、会议纪要、会谈备忘录等资料;
3、乙方还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项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联络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联络方式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联络方式及帐户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履行合同,视为有效履行。
4、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所指定代表视为具有甲、乙双方合格授权。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条款应视作相互独立,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该种结果将根本性地破坏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结果。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执一份,受托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主题教育法律法规阅读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和具体实践“”重要思想,更好地为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服务。根据省、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近一段时间,我们走访了我县部分乡镇及有关村就我县法律进乡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人口约30万的农业县,乡镇区划调整后辖四乡四镇共有农业人口约26万人。近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农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农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工作水平逐步提高,较好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涵盖面宽,渗透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从强化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全县各乡镇均按统一要求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农村中小学校也都相应成立了组织。结合人事变动,均能对各自的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确保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实现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多样化
1、制定并下发了“司法局‘三下乡’活动方案,认真研究部署“三下乡”活动。根据“三下乡”主要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广泛征求国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民政局、广电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计生委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拟定了“三下乡”活动方案。并在县“三下乡”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人员来到天门镇朱村村、顺安镇、东联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强化“送法下乡”工作的效果,我们针对普法对象的特点,特指派专人精心制作了图文并茂、语言通俗易懂的法律小常识展板和“五五”普法规划内容宣传展板,并印制《农民务工维权知识问答》宣传资料,切实帮助农民朋友们解决平时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难题,
2、积极开展街头法制宣传活动。20xx年2月1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劳动社保局在县家得利超市门前联合开展农民工维权知识法律咨询活动。此次宣传咨询活动旨在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使外出务工人员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意识,懂得必要的用法途径,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务工期间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稳定。活动期间散发《农民工维权知识问答》、《农民务工培训读本》等宣传资料手册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热烈欢迎。
3、根据我局与县工商局、环保局、国土局、质监局等单位联合制定的“三下乡”活动分解表的安排,利用宣传车分别到大电厂、金桥工业园区、滨江循环园区等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开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土地法》、《矿产资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4、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我局与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公室于12月4日上午联合在县文化广场举办广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竞、法律灯谜答以及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为五松镇居民们奉献了一份有声有色的“法制大餐”。幅制作精美、内容丰富的“五五”普法宣传挂图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观看。精彩纷呈的广场法制文艺演出将法制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使群众在享受艺术的同时受到了法制教育。
5、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我们邀请电台播音员专门录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等10部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磁带,利用宣传车的形式,在各乡镇、村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农民依法办事的意识,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元旦、春节、麦收时节等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制作展板、悬挂过街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坚持“送法下乡”,努力做到排忧到户、解难到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三、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县在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有所降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对那些费时、费事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工作,则采取回避、被动、冷淡的态度,有些乡镇、村的领导借口经济工作,把普法与经济工作对立起来,既不在经费上予以保障,又不重视,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忽视普法、依法治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是固有的社会教育方式受到现代化大众转播手段的冲击,传统的普法方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如何有效地加强对未成年人以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普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农村普法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全县各乡镇总体情况来看,普法工作队伍力量不强、装备差的问题较为突出。少数财政状况和经济效益好的乡镇还能配备一些现代化的宣传教育设备和工具,大多数乡镇只能长期使用简单、传统的宣传手段,有的基层、单位工资尚不能按时发放,宣传教育经费就更无保障了。
四是一些村干部和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不强,村民自治程度较低。有的镇、村干部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实施管理,少数村民不能正确行使自己权利
教育法律法规阅读心得体会怎么写 教育法律法规解读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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