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整体性解读心得体会总结 中国民法典的整体性解读(9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民法典整体性解读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深化政治学习,突出正反典型教育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局党组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学习计划。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坚持开展学习,机关支部利用每月的党员学习议事日组织开展学习,集中学习了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政法工作论述摘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等必读篇目,党的召开后,多次组织集中学习精神,全局干部利用“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积极开展自学,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全省政法干警政治理论知识在线测试、学习强国app系列专项答题、江西省《法》线上知识竞赛以及“百万网民学法律”各类竞赛。
2.突出正反典型教育。一是利用“学习强国”组织观看《新时代楷模》系列先进事迹宣传片。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视频报告告会,会后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大家纷纷表示深受教育和启迪,今后要以胡国运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恪尽职守、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情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切实在政治思想、履职尽责、公正执法司法、廉洁自律上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弘扬方志敏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主题教育培训班。二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市纪委、县纪委下发的违纪案例通报,以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集中观看了江西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警钟》,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自我改造。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明辨是非善恶,守住廉洁底线,远离贪欲贪念,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二、深刻自查自纠,狠抓问题整改7月份以来,我们以局领导班子成员、司法所长为重点开展“四查四纠”,在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紧扣“四查四纠”,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政治思想、履职尽责、公正执法、廉政自律方面深刻自查自纠、剖析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对查出的问题,形成了自查自纠报告,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到了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坚持长抓不懈。目前,班子自查出的11个问题,除2个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己整改落实了9个,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重点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取得阶段性成效1.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没有发生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2.开展了政法干警(职工)参股借贷和经商办企业违行为专项治理,进行了自查自纠,全局干职工填写了自查自纠表并作出了承诺,我局干职工没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
3.开展了营商环境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违规从事从事营利活动问题情况自查,我局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没有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4.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违法违规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变更事项;
不准违法违规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
不准徇私枉法办理调查评估案件;
不准收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友的财物和宴请;
不准泄露工作秘密;
不准隐瞒不报影响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重要事件。我局没有发生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况。
四、开展专业训练,提升能力素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了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我们先后举办了全县业务培训班、全县安置帮教业务培训班,组织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参加2期司法部举办的人民调解业务视频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先后派出5名班子成员、14名司法所长、10名机关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加了县委政法委举办的政治轮训班,同时利用每季度司法所工作例会,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进行业务培训,由分管领导和各股室业务骨干讲解业务知,与会人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升了队伍的能力素质。
五、推动工作开展,完善机制体制建设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以教育整顿为抓手推动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8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28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90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了整改清单,提出了整改建议,明确了整改期限,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万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2.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调整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对各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进行了更新和调整,梳理出253类抽查监督事项,行政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人员952名、检查对象26791个,明确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落实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制定了“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两法”衔接联席会,移送案件14件。
3.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落实了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纳入县政府预算,及时将行政复议案件录入工作平台,并完善了人员信息,积极答辩并依法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60%,今年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行政调解案件659件。
4.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讲师团,深入全县各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共举办培训班42场,全县共培训“法律明白人”骨干4551人、普通“法律明白人”43614人。
5.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提升。投资42万元,新建集法律援助、远程视频会见、、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为一体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今年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6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千多人次,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活动17场次,发放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册2万余份。公证处实行了节假日预约服务和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行证明事项清理,推出了“零接触”公证服务。今年己办理各类公证617件,为企业复工复产办理公证2件,为1385户拆迁户办理选房公证,提供上门服务15次,接受咨询300多人次。
6.强化了律师、法律工作者人员教育管理。对全县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进行了执业情况检查,进行了案件评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1255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千多人次。对司法鉴定机构和监定人中介组织清理整顿,对万载康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现场检验,针对发现的2个问题,召开了整改工作会,目前核查发现的2个问题己完成了整改。目前,康乐司法鉴定中心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38件。
7.全县对象监管到位,无重新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落实无缝对接,对接率达到100%,建成了和安置帮教“双示范”基地。
8.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制作了环保袋3万只、职能宣传画3万张,宣传资料6万份,到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和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宣传,目前已开展活动70多场次。开展了《法》《民法典》宣传活动,全局干部到村(社区)开展宣讲26场,为群众发放《民法典》《法》宣传册1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知识咨询120人次。
9.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强化措施,高标准打造功能设施齐全司法所,12个司法所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到10月份有7个司法所基本完工,1个司法所通过验收。
9.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及司法所工作纪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最新民法典整体性解读心得体会总结二
20xx年4月20日下午,北海市银海二年级小学生刘某放学后与同学一起到停业多时的“渔家庄”鳄鱼湖玩耍。刘某爬墙进入鳄鱼湖内,用弹弓和树枝挑逗躺在湖边的鳄鱼,一条鳄鱼突然扑上来,咬住他的脚并将其拖入湖中,被鳄鱼群活活吞噬。事发后,当地政府组织武警将其中一条吃人鳄鱼射杀,其余鳄鱼转移到了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刘某父母认为鳄鱼管理人刘家振和鳄鱼湖所有人德天渔家庄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死亡补偿金等共计30万余元。两被告辩称受害人擅自进入鳄鱼池,损害后果应自行承担。
一审法院认为,鳄鱼湖虽然早已停业并设有警示牌,但鳄鱼湖外层防护墙墙体坍塌,内墙最矮处只有0.55米,外人很容易进入,因此两被告对事故发生存在疏忽大意、看管不力的过错,应负主要责任。刘某父母对孩子监管不力,应承担20%责任;孩子葬身鳄鱼池给原告夫妇造成巨大精神伤害,两被告应赔偿一定数额精神损害抚慰金。刘家振不服上诉。北海市中级法院审理中,进行调解,最终在20xx年9月5日双方达成协议,鳄鱼管理人与小孩父母达成了赔偿16万元损失的协议。
点评
这个案件可以用“触目惊心”来概括!
在民法上思考,这个案件有两点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中,有一个类型就是对未成年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说的是,在一个对儿童具有诱惑力的经营或者活动中,经营者或者组织者就必须对防范儿童受到损害尽到高度注意义务,起码要做到以下三点中的一点:一是消除这个危险,二是使儿童与该危险隔离,三是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不能发生。没有做到,造成儿童损害,危险活动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饲养鳄鱼显然是具有高度危险的活动,且对儿童具有特别诱惑力,同时经营者在鳄鱼池周围的防护墙坍塌,儿童很容易爬进来。因此,可以判断经营者没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确定其承担侵权责任是公平的。
第二,在本案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就是如何对待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的过失问题。在未成年人受到损害的案件中,未成年受害人更应当予以保护,应当得到比成年受害人得到的赔偿更多才对,但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在这类案件中,并不是增加对未成年受害人的赔偿,而是认定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具有监护过失,按照过失相抵规则而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一审法院就是这样判的。这样判对吗?我认为是不对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加害人一方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受害人一方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加害人的责任。适用这一条款的规定,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的过失当然是一般过失,因而不减轻加害人一方的责任,就能够使未成年受害人的权利得到更好地保护。
另外应当说明的是,在正在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专门规定了“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一章,分别规定了饲养的动物致害责任、饲养烈性犬致人损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以及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本案属于类似于烈性犬之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确定责任。据此,鳄鱼饲养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沈阳 发错催账单侵害名誉权
最新民法典整体性解读心得体会总结三
出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力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人愿意将座落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对此房屋现状已作充分了解,自愿租用。
二、承租人保证此房屋仅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需另作它用,须征求出租人书面同意。
三、房屋租赁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约定
1、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承租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用于租赁房屋房租、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的履约保证,如房屋租赁期间履约被扣收,承租人应在__
民法典整体性解读心得体会总结 中国民法典的整体性解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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