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规心得体会短句英语及收获 银行合规心得体会演讲(三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银行合规心得体会短句英语及收获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您们好!首先我非常感谢行领导给我这个展示的机会。同时,也对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对我一贯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我叫xx,现年xx岁,中共预备党员,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我今天竞聘的岗位是xx分理处会计主管。
参加今天的公开竞聘,我认为,我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参加工作来,我一方面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会计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一方面自学了银行业务书籍,逐步熟悉和掌握了农行会计基本知识、内部业务和内控管理要领,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拥有了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的本领和技能。
二是参加工作两年多来,通过工作实践,总结出相对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我始终把保持原则,细心谨慎,不折不扣执行规章制度作为一项准则,认真处理每一笔业务。
三是我对我们银行这几年的发展方向、法规政策也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我能做到坚持制度,廉洁奉公,明确责任,搞好团结。
四就是我还年轻,有健康的身体,青春的活力,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有开辟创新的潜能,有满腔的热情和朝气蓬勃的心态。
农行兴盛,我们有责。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农行给了我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那我就应该“舞”出一段精彩的旅程。所以我今天勇敢的站到了演讲台上,恳请领导和同事们给我投下信任的一票。给我一点阳光,我将折射更多光芒。如果我有幸被行领导和同事们认可而被聘任,我将做以下几点打算:
一是积极为xx农行的发展做贡献。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工作;努力学习各种新知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来回报我行。
二是认真履行会计主管岗位职责。坚持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
三是拓展服务理念,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全面实施服务环境规范、服务形象规范、柜台服务规范、会计流程规范和检查督促规范,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永远把客户的利益和需求放在首位。
四是坚持内抓管理、外抓营销并重,促进内控和业务共同发展。
以上是我对主管会计工作的理解,由于我尚不是会计主管,也没有参加过这方面的专业培训,所述错误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指正。假如竞聘胜利,我将认真履行主办会计的职责,切实承担好自己所肩负的使命,不辜负领导的信任和期待。假如竞聘失败,我也决不气馁,我更要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努力为乐至支行更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有关银行合规心得体会短句英语及收获二
编号:
保证合同
重要提示
请保证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债权人予以说明。
为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或将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保证。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人与债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其他名称的业务。
▲▲1.2 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额度使用申请书和其他名称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下同)中具体约定。
按照本合同第10.2(2)条、10.2(3)条、10.2(4)条和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主合同的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额度时的具体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按照第10.2(2)条、10.2(3)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在主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对于按照第10.2(4)条、10.2(5)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在第10.2(4)条、10.2(5)条约定的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
1.3按照本合同第10.2(2)条、10.2(3)条、10.2(4)条和10.2(5)条约定,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最高额保证的,适用本款以下约定。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全部主合同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的,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为主债权确定日。
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保证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债权人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1.4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的实际金额无论低于还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均不影响保证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保证责任
2.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2.4 根据第10.2(1)条约定提供保证的, 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根据第10.2(2)条、10.2(3)、10.2(4)及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对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主合同,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签订后将签署的主合同,保证人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订主合同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将自行联系债务人提供相关文件。
▲▲2.5根据第10.2(1)条约定提供保证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额、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人仅按原主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在主合同未变更的前提下,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人仍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根据第10.2(2)条、10.2(3)、10.2(4)及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合同额度金额、授信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条款,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对于第10.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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