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7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填写当事人、违法情况、修建项目)
一、当事人概况及项目情况
1、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2、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受委托时间:
3、项目情况:
1、(项目核准文件,包括批准内容)
2、(取得案件调查相关手续时间、情况,按时间排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
4、(项目开工、完工时间)
5、(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合同价)
二、调查经过:
案件调查所涉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 )。
1、 年 月 日,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领
导批准,准予立案查处,并责成 具体承办;
2、
3、
4、
5、
6、
7、 (填写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单位调查经过)
5、 (填写被调查单位提供手续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行为。 经调查,该项目存在
1、(项目如存在超规划建设行为,则应说明规划批准情况,以及实际修建情况);
2、(项目如存在手续办理前已修建,则应说明办理前修建进度)
四、证据说明:
1、
2、
3、
4、
5、
6、 (填写取得的证据能说明的违法情况)
五、法律依据:
1、违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定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部门上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
2、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未按照国家规定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万—50万元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列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六、自由裁量理由及争议:
(填写案件处理存在的问题、案件处理从轻、从重处罚理由等)
七、处理建议: 。事
实清楚,证据确凿,拟形成以下处理建议:
1、该项目
2、该项目
3、该项目
4、该项目
5、该项目
6、该项目
注:
1、(项目违法情况,字体加粗)
2、(列出处罚依据)
3、(列出自由裁量基准依据)
4、(涉及平米造价的,应说明平米造价来源或方法)
例:该项目施工未按规定招投标擅自开工修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投资金额估算在200万-500万的,处以工程总造价7‰-8‰的罚款;)建议按项目总造价( 万元)的7‰( )进行处罚;
办案人员签名:
调查结束时间:
描写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根据县委“以案促改”工作的安排和我局对这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开展了反思剖析整改,重点剖析发生在身边的 “冯、祁”重大案件,从中受启示、受教育、受警醒。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案件,使自己受到了警醒,明白了底线,知道了敬畏,找准了这些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源、原因,认识到了违纪违法给党的领导、党的形象、党群关系带来的危害性,从而进一步从灵魂深处挖掘、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下面我把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理论学习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学习肤浅,静下心抽时间集中学习不够,政治理论功底不扎实。二是学习形式单一,多限于集体学习,习惯于看材料、做笔记、写心得。三是不能很好的指导实践,看得多、思考少,浏览的多、记住的少,不能从更深层次研究理解、有效指导工作,存在联系实际不足,不能很好的学以致用。
(二)思想政治方面。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社会上一些错误言行敏锐性不强,没有做到抵制或正面批评,缺乏挺身而出开展斗争的勇气。
(三)干事创业方面。一是面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进取意识不强,面对工作中的问题、困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缺少迎难而上、敢于碰硬的魄力。二是满足于“过得去”,陶醉于“还可以”,内心有“缓一缓,歇一歇”的想法,特别是面对需要加班的工作,心理上感觉不平衡,总要发几句牢骚。三是创新意识不强,习惯用老办法解决问题,很少有意识地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
(四)清正廉洁方面。一是在思想上,对反腐败斗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自己就不是主要领导,不存在腐败现象。二是在工作中,用纸、用笔、节水、节电方面有浪费现象。三是在生活上,偶有与亲友聚餐的行为,且“光盘”行动践行不力。
(一)思想方面。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忽视了坚持学习的重要性,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系统的理论知识和成熟的战略思维,对于干部在正确处理当前改革、发展和稳定中遇到的各类深层次矛盾具有的重要意义;没有养成任何时候都非常重视学习的良好习惯,对学习抓得不紧,坚持得不好,缺乏激情,缺乏“钻”、“挤”的钉子精神。
(二)政治方面。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自己的心态也慢慢地发生了变化,产生了自大、自负的心理,有自我陶醉的现象。从根源上看还是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片面认为干好工作是主要的,党性修养是个人素质和品德决定的,只要平常注意就可以了,从而在党性锻炼上有放松,不能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作风方面。随着年龄和工龄的逐渐增大,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对自己要求有所放松,在发扬艰苦奋斗等党的优良传统方面存在差距,在抵制奢靡之风、享乐主义方面有所放松,感觉已经干了那么多,现在可以缓一缓、歇一歇了,主观上追求一些物质和精神上的享受,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淡化,享乐主义慢慢滋生,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有所动摇。
(四)廉政方面。对党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规章制度等学习不深入,虽然不存在违反规章制度,对自己要求不是很严格,认为只要自己不犯错就行了,对同事的监管不到位。严格自律方面没有跟上,把自己混同一般干部,对政治纪律以及一些政治违规事件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对一些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容忍默认、听之任之的时候多,没有与之做坚决斗争,没有在党员干部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批评与监督不到位,存在“只管自己事”的现象,对不属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项则比较淡然,一旦牵涉到自身职责的工作时又抱着“不出事”的原则,没有很好地自我提醒、自我告诫,面对不良苗头,更多地是“随大流”。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修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标准。
(二)勇于担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的精神,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用情、用心、用力去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
(三)为民解困,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坚持把群众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用群众观点统揽工作。充分发挥工作联系人民群众重要渠道的作用,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全部工作中,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说话办事,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今后,按照单位工作安排,积极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情况,倾听群众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事。
(四)严格自律,持续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要求,通过学习廉政知识、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途径,深刻对照检查,加强自身的勤政廉政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和能力。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从身边的事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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