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劳动教育为主的心得体会范本 对劳动教育的心得体会(七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以劳动教育为主的心得体会范本一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劳动合同纠纷有多种,其中包括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③对于因赔偿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劳动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并对合法的内容予以保护。
④对于第三方干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追究有过错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三、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单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变更其劳动岗位、工种或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上岗条件而要求上岗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驳回劳动者的申诉,维持用人单位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
②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决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种的,对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应依法确认用人单位的调动有效;对属于非法调动的,要求用人单位改变决定,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并补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确认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具体变更事项。
四、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③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④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五、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最新以劳动教育为主的心得体会范本二
同志们:今日,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表彰劳动模范的一次大会。在此,我代表公司党政工向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广大职工、共青团青年、先进工作者和全体劳动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在每年的五月一日,它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共同节日,此节源于美国芝加哥城的工人大罢工,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二十一万六千余名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国际上把每年的5月1日定为“五一”国际劳动节。我国从1949年12月定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五一劳动节,举行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劳动模范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精英、单位的中坚力量,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我们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就是要动员全社会学习他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今年是纪念五四运动86周年之际,为了大力弘扬“五四”爱国精神,继承“五四”传统,传播先进文化,缅怀“五四”先驱们所取得的丰功伟绩,86年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是“五四”精神最忠诚的继承者,青年运动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共青团组织发扬青年革命传统,弘扬五四精神,紧跟时代发展的要求,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国家、集体、单位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做出可歌可泣的事迹。他们这些成绩的获得来之不易,凝结着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汗水,凝结着劳动模范的无私奉献,铭刻着劳动模范的时代精神和崇高品格,在这里我建议,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下面,我就如何发挥职工优势,利用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特点,弘扬“五四”精神,做好目前公司工作谈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作用,积极投身公司各项建设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根本方针,我们企业是工人阶级最集体的地方,要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是搞好企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工人阶级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和党群意识,更加自觉地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广大职工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动员广大职工共创经济发展的文明成果,强化团结意识,积极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引导职工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把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公司的全局战略高度,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动摇,坚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不动摇,坚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不动摇,深入做好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的工作,着力解决好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团结意识,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发展以职工代表大会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厂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依法确保广大职工有效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自己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做好党的群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公司处在内忧外患,各项工作在等待我们进一步创新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员工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做加快发展公司经济的主力军,工会组织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大力弘扬工人阶级特别是劳动模范的奋斗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的行列中,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好职工的积极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创新公司发展,推动公司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二、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职能作用,创建和谐企业
工人阶级既是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又是社会主义社会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在创建公司先进的企业文化,推动公司经济效益增长的环境下,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生力军作用,继承和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推进工人阶级的知识化进程,造就高素质的工人队伍,激励广大职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大力弘扬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性,用劳动模范的奋斗精神塑造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员工”活动,开展比思想、比作风、比进步,学技能、学文化、学先进的大环境比赛,努力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营造一种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各级群团组织要利用政治工作的优势履行好工会、共青团职能作用,抓紧抓好各项组织的建设,从目前看职工参与公司建设意识不够强,参与企业管理和发展建设的热情不高,基层工会发挥引带作用还不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干部职工要真正积极参与企业的发展建设,为公司之所想,为公司之所急,要真正把心思投入到公司发展建设上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精通业务,诚信服务,根据当前公司的形势,我们需要从三个方面抓好工作:一要讲实际、知局情,增强忧患意识,面对当前人员多、负债重、管理滞后、人才储备不充分等多方面的原因和困难,我们要拿出决心和勇气,取于正确面对阻碍公司发展的各种困难,我们要大力弘扬实事求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当前,对我们公司来说,能不能实事求是是关系到能不能发展的问题,能不能艰苦奋斗关系到能不能创新发展,必须全员统一思想,树立危机和忧患意识,集中精力抓管理,集中精力抓经济发展,千方百计深挖潜,一心一意抓好公司主产、三产多经发展;
二是讲奉献,谋发展,增强责任意识,正确理解企业管理规范、经济指标逗硬、严格处理员工等方方面面的人和事,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强烈的进取精神,配合公司的严格管理,员工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当主人、争先进、比贡献,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忠诚、敬业、诚信、自觉参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参与公司建设。
三是要做到讲学习、强素质,增强本领意识,利用创建学习型企业契机,在全局大兴学习之风,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业务、学技术活动,增强本领、提高素质,培养和发现种类人才。公司20__年各项工作都处在改革创新和稳步发展的攻坚阶段,新的任务对公司员工的观念转变,知识更新和能力要求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加快培育青年人才的梯队发展,保障公司人才储备的后备力量,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学习公司《三年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抓好梯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能队伍建设,完善政策体系,营造人才成长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拓宽引才渠道汇集人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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