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建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清廉建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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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清廉建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以“争做清正廉洁干部、创群众满意机关”为主题,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清廉诚信为核心,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制度科学化、教育常态化、监督社会化、服务优质化、惩防一体化,全面提升机关的清廉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为不断推动全市国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清廉国资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完善成熟,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督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服务企业发展更加贴心暖心、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显著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崇廉倡廉促廉,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一)深入推进举旗铸魂行动,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体系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保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能,确保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上体现政治担当,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之心、对信念的笃定之力、对使命的担当之责。
进一步强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好党支部常态化学习。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党支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清廉国资思想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3、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围绕践行“两个维护”、防止“七个有之”,严明政治规矩,全面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动态分析研判,构建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针对党员队伍思想现状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探索推进家访活动,探索完善党员干部在社区居住地“八小时之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入推进强基固本行动,构建高质高效的党建工作体系
4、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强化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自觉把建设清廉国资机关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局、加快推进“清廉xx”建设的大局下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着力增强建设清廉国资机关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每年做好建设清廉国资任务细化、责任分解、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把建设清廉国资进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责报告内容,列入党建考核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与评星定级、薪酬、奖惩等挂钩。
5.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推动党支部大学习、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风建设、先进支部创建、党内激励关爱、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提升等,推行“堡垒指数”、“堡垒指数”管理,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 党建阵地建设”活动,加大对支部书记的精准培训力度,推动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基本制度落实,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
(三)深入推进示范引领行动,构建严明严谨的纪律作风体系
7、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完善“两优一先”评选等党内荣誉激励制度,开展“党员先锋岗”和“承诺践诺评诺”等活动,选树宣传身边先进典型,推动建立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的正向激励体系。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抓好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8、深入联系服务群众。全面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深化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深入开展“深化‘三服务’、奋战‘五个年’”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进性作用,开展一线大结对,推进机关支部与行政村、社区、企业单位的结对、帮扶和共建,与重点联系户保持直接联系,以实地走访、面对面谈心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提升服务效能。
9.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治懒、治散、治庸,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强服务强效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谋划、执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公信力。积极参与“万名群众评议机关”活动,有针对性地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
10.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落实党委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身边案例为警示,持续深入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活动。用好党章赋予党组的纪律处分权,以严管体现厚爱,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四)深入推进规范提升行动,构建保航保障的国资监管治腐体系
11、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及时做好国资监管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着力健全国企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资产评估、财务监督、业绩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劳动用工等国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综合检查制度。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国资监管制度有效落实,提高国资监管制度执行力。
12、提升国资监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所有、分级代表”原则,积极推进出资人三项主要职责的落实,依法规范出资人行权履责行为。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放管”,整合国资监管职能,优化国资监管流程,动态调整国资监管事项办理指引。转变监管方式,提高专业化监管程度,强化对企业投资并购、产权变动、财务评价、考核分配等关键环节的精准有效监管。组织开展违反国资监管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不良影响案件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健全国企内控机制。全面梳理国企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国企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行业对标活动,推进管理方式创新,不断完善国企财务和资金集中管理、大宗物资(服务)集中采购、租赁承包集中招标等规定。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深化国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全时管控。
(五)深入推进关心关爱行动,构建崇廉倡廉的清廉文化体系
14、实施关心关爱“暖心工程”。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完善关心关爱激励干部的制度机制。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充分激发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奋斗激情。落实党内关爱帮扶举措,每年针对国资国企系统内党员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需要开展办实事活动,为党员干部及时“雪中送炭”。适应党员干部求知、求健、求美、求乐的需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繁荣机关文化生活。
15、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好“道德讲堂”进机关活动,办好“优秀传统文化”、“安全常识”讲座,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灌输和熏陶,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深入挖掘本单位本系统为民务实、厉行节约、清廉自守的文化因素,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使清廉文化在机关蔚然成风。
16、营造崇清尚廉氛围。认真落实《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着力打造亲不逾规、清不远疏,双向通畅、界限分明的政商关系,在“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国资监管机构要在“亲”商中,做到不越线、不逾纪、不谋私,甘当“店小二”,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有效落地,推进政企和谐,当好服务企业的“表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在“亲”政中,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委党委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委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始终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探索创新,培育特色。要积极尝试各种推进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创新富有国资监管特色、彰显国资监管风貌的廉政文化建设新举措,切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探索清廉机关建设新模式。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协助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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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正风肃纪净化生态建设清廉的意见》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清廉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促进企业廉洁文化鲜明、防控体系健全、监督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清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一)坚持引领,突出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全市工业企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和规范党内生活,强化党支部的功能,突出加强企业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在立场、方向、原则、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业企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强化引领。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以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企业员工廉洁从业,结合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队伍特点,推行党员“先锋指数”、党组织“堡垒指数”指数管理,深化推进工业企业基层述职评议考核,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3.加强法纪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坚持教育为先,关口前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党纪法规、优良传统、工作作风、厂纪厂规等内容的教育,深入开展品质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二)强化权力约束,健全防控体系。
1.健全联系制度。市工信局建立联系企业制度,班子成员和股室按镇乡分片服务联系企业,精准对接,精准施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入企复工复产服务大走访活动,积极做好企业的纾困解难工作。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法治理念。
2.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为抓手,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建立起企业廉政风险排查、发现、预警、防范、治理、化解为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企业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营安全、项目建设安全。
3.落实公示公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建立党务、企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阳光审批、阳光财务、阳光人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运行流程,全面及时公开公示。
(三)规范监督管理,提升监督质效。
1.健全监督机构。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在设立党组织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廉洁从业、经营情况的监督。
2.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坚持生活会、述职述廉、职代会、审计等制度,全面构建基础监督、决策监督、内控监督、专项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系统化惩治、预防的体系。
3.强化行业监管。市工信局探索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全面开展诚信守法承诺,探索不诚信行为发现披露机制,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公示信用等级。在产权交易、工程建设、营销采购等领域积极主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树立企业新风,鲜明廉洁文化。
1.培育廉洁文化。把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深入挖掘,着力培育有特色的企业廉洁文化精神,打造企业廉洁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宣传文化栏、期刊、党报等各类平台推广企业清廉文化,组织提炼和宣传倡导企业廉洁文化理念或用语,通过廉洁标语、格言警句、廉洁年画、文创作品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2.打造廉洁阵地。大力开展读廉书、写廉文、廉洁书画摄影比赛、廉洁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积极打造廉洁文化路、廊、场、室、展厅等,建立廉洁宣传栏、网页、橱窗等,倡树勤廉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良好氛围。
3.提高社会评价。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完善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发挥职工创业激情,端正职工态度;确保企业良性经营,监督营商环境建设;针对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采取关心关爱等相关措施。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培育阶段(2019年—2021年)
制定市清廉企业建设的工作方案,通过走访、指导、会议安排等方式,确定“清廉企业”建设试点单位,正式启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创建1家“清廉企业”示范点。
第二阶段:创建推进阶段(2021年—2024年)
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标准,全面推进市域内清廉企业创建工作,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约束,提高社会评价。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2025年)
在巩固前两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各企业要深化总结和提炼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经验,强化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企业是清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组成立由党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作用,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清廉企业建设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保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各企业党员领导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企业要把清廉企业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工作、企业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通过报刊媒体、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广泛宣传,增进企业广大党员职工、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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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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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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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4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25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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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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