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方面心得体会及收获 仓储方面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7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仓储方面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保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 量:
4.质 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否则,所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延误索赔期等,由存货方负责承担。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在 天内通知存货方。保管方验收后,如果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的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检验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或由双方另行议定)。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地,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保管费 ‰(或0/000)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提货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和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
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货物临近失败效期或有异状的,再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有关费用。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盖章): 保管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推荐仓储方面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存货方: (简称甲方)
保管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物资仓储
保管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及瑕疵:
1、货物品名: 。
2、型号规格: 。
3、数量: 。
4、货物包装: 。
5、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
二、 计费项目和标准:
1、仓储费
按库存重量计算:仓储费单价 元/吨〃天。
2、货物入库、出库费:
入库费单价 元/吨,出库费 元/吨。(厢式货车装、卸货每吨加收人民币 元)其它收费标准: 火车到达 元/车皮,下线费 元/吨,集装箱到货掏箱费、出库装箱费各:20尺箱每箱 元,40尺箱每箱 元。
转户费不动机力人力 元/吨,动机力人力 元/吨,如产生包装等,其他业务,双方另行协商费用。拆、装箱费 元/吨。
以上费用为正常工作时间费率标准,如需延点及节假日服务,双方另行协商,甲方须在工作时间内通知乙方。 其它收费标准: 分拣费 元/吨。如产生包装等其他业务,双方另行 协商费用。
3、储存期间届满,甲方应当凭合同约定提货凭证提取仓储物。甲方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标准双方另行协商。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三、 结算时间和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 甲方每月收到发票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结算方式: 支票、现金、电汇 。
甲方如未按结算时间缴费,须按 应付费3% 向乙方缴纳滞纳金。
四、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可以留臵仓储物。仓储保管合同
五、 货物验收:
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仅负责依据甲方提供的货物验收资料,对入库货物外观或外包装的品名、数量和外观或外包装状况进行验收。外包装上无品名、数量标记的,以甲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资料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和方法验收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储存保管
1、储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储存场所: 库房 。
七、 入库、出库手续:按照乙方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
甲方需提供提取仓储物的提货凭证样本,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特殊入库、出库手续约定如下: 甲方预留提货单样单,出库凭出库单原件或传真件发货。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双方约定: 无 。没有以上约定的,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
八、 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储存需要特殊保管条件的货物时,如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管措施,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合同到期后,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甲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还应按 5% 偿付违约金。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发生的货物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乙方的责任:
(1)货物在保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由于货物本身性质发生变化,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以及货物超过保质期限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有特殊保管条件的货物,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特殊原因,使甲方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工作。
(4)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如甲方违反入库、出库手续或凭证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收、发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 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2、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3、赔偿货物的损失,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其它: 无 。
十、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 在合同履行中,若出现纠纷,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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