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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十条禁令心得体会实用 六条禁令心得(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52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三个规定十条禁令心得体会实用一

全市开展主动作为创一流活动以来,我带领市外侨台办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践行四个作为,争创四个一流的统一要求与部署,结合全市外事侨务对台工作实际,扎实有效推进各阶段工作。先后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对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七次全会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

在对照检查阶段,我办扎实开展下乡进村入户到企大调研,广泛征求市级各部门、在眉外侨台资企业、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的意见,邀请部分外侨台界代表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座谈会、测评会,问计求策,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本人的实际情景,经过学习调研,与职工交谈,专题讨论等,对自我在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廉正等方面的情景进行了自我剖析,找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差距,深入剖析了原因,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工作作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对人对事要求过高。

2、日常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有时满足于现状。

3、工作思路不宽,到市外侨台办工作以来,尽管在工作上先后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思路,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相互协调、统筹兼顾工作还做得不够好的现象。

(二)业务学习方面

1、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学习方面有时不够深入,总是感觉因业务工作繁忙而顾不上系统性的理论学习,没有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

2、学习上存在自满情绪,不注重更新知识,遇到具体事情,往往是凭主观臆断和经验去分析情景、处理问题。

3、学习时间、资料和效果没有落实到位,在学习中强调客观多、主观少。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与系统性学习。

(三)纪律作风方面

有时对自我要求不严,不太注意小节,工作上选择偏重实用和结果,不注重过程。

(四)思想作风方面

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不好,照顾其他同事情绪的时候多,对自我的缺点也没有主动请其他人正面点出,错误地认为批评别人是挖苦人,批评自我是堵自我的路。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必须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放松了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在理论学习上不能掌握理论知识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并没有到达学习的应有目的,影响了理论学习水平的提高。

2、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在自身学习上就学习抓学习,而少有研究思考问题,对加强理论的学习以指导实际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3、对一些不良现象和行为往往是睁一眼闭一眼,一般就不去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往往用旁敲侧击的方法予以警醒。

4、工作中有依靠思想,认为自我工作单位多、经历丰富,经验主义办事时有发生。

(一)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起好带头表率作用

一是要进行梦想信念学习。学习党的十七精神和中央、省、市大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忠实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正确行使权利,尽职尽责办实事,全力以赴谋发展。

二是要学习艰苦奋斗精神。切实践行四个作为,争创四个一流,以跳起摸高、跑起干事的精神为推进眉山对外开放事业做贡献,争当新时期模范领导干部。

三是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国家的法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做到依法行政按规定办事,正确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二)结合工作实际,树立勤政为民好形象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健全相关廉政建设制度。对照制度约束好自身行为,正确合法地使用手中的权力。管住自我的脑,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坚持高度一致;管好自我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讲的坚决不讲;管住自我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伸手的坚决不伸手;管住自我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我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我坚决不做。

时刻把握住生活小节,谨慎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勤政是基础,廉政是保证。勤政以才干为支撑,廉政以道德为内力。勤政以自强为动力,廉政以自律为约束。勤政求发展,廉政保发展。在实际工作中,以勤政的业绩,廉政的品格树立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对于三个规定十条禁令心得体会实用二

聚焦法则的三个心法

那么,怎么使用聚焦法则呢?

我有三个心法:

一、第一个心法:要有一个对立面。

比如七喜(seven-up),它一开始的定位是柠檬类的饮料,销量很差。后来当它把定位聚焦在“非可乐”后,它在软饮料市场的份额一下子蹿升到第三名。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它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对立面,也就是可乐。我们都知道,在软饮料市场,最大的就是可口和百事。那么,有没有人不想喝可乐呢?很明显会有嘛。所以,当七喜聚焦到“非可乐”这个定位上后,就给自己立马找到了一大批不喜欢可乐的用户,这样一来,自然就唤起了他们大脑里的反应。

所以,我们在使用聚焦法则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你要关注你的定位有没有对立面,也就是有没有敌人。如果没有对立面,这个定位就不靠谱。

二、第二个心法:要有焦点活动。

在台湾宜兰,有个很有名的节日叫宜兰童玩节。这个节日聚焦在儿童身上,做得很成功。看到宜兰童玩节成功后,台湾很多地方都开始办节,各个地方的节日,一年有两百多个。结果后来全部失败了,只有童玩节还在。

但是后来,童玩节办着办着影响力也下降了。为什么?

因为它缺少了一个焦点活动。

什么叫焦点活动?我们把童玩节和西班牙奔牛节对比一下就清楚了。

和其它狂欢节一样,西班牙奔牛节的时候,大家也是大吃大喝、载歌载舞。但是,从1591年开始,西班牙奔牛节经历了四百多年而长盛不衰,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它有一个焦点活动:

一堆人跑在牛的前面,让牛来追,然后看谁比牛快。

你看,就是这么一个看上去很无聊的焦点,就让西班牙奔牛节有着极高的辨识度和吸引力。而我刚才讲的宜兰童玩节,它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一个活动是焦点。如果它能做一个焦点活动,比如水枪大战,然后设计世界最大的水枪,让大家互相来喷,搞不好会吸引全世界想做水枪的人来竞赛。这样,宜兰童玩节就有焦点了。

三、第三个心法:聚焦必须长期坚持。

比如万宝路香烟的广告。长期以来,万宝路香烟一直把自己聚焦定位在牛仔上。它的广告,从不会跟你说香烟有多好闻,吸了这个香烟有多少美女会注目你。

长期以来,它从头到尾,就是一个牛仔在那骑着马,在那一直跑、一直晃,诉诸人心中的牛仔情怀。在这种长期聚焦宣传之下,美国人现在再看到万宝路香烟,第一个想起来的就是牛仔。

这就是长期坚持带来的结果。

最后,我要提醒你的是,不管是我之前介绍的量产创意的方法,还是这个模块说的创意传播的法则,它们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有时候,我们可以把好几个方法和法则,合并起来使用。

我们来看一个同时使用了聚焦、分类和第一法则的案例: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也就是cnn,是世界第一家24小时全年无休的新闻电视台。

它刚开始要这样做的时候,大家都不相信,认为没有人要一直不间断地听新闻。要知道,当时流行的是美国三大电视台,晚间新闻节目只有15分钟。

但cnn的创办人特德·特纳(ted turner)认为,应该有一个全部是新闻的新闻台,即时、快速、不间断地向用户播报新闻。他认为观众要随时随地了解这个世界的最新动态。

后来的发展证明,特纳是正确的,cnn后来的市场占有率也做到了全球第一。

对于三个规定十条禁令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称“三个规定”),巩固深化人民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的制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宪法法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举措。

“三个规定”为人民法院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架设了全程留痕、依法追责的“隔离墙”和“高压线”,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要求,紧密结合人民法院监督管理和队伍建设实际,巩固深化“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深入查找分析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思想不够重视、基础不够扎实、措施不够有力、机制不够顺畅的根源,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让依规记录报告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干预过问案件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接触交往行为得到严格规范,司法办案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意见》明确了下列行为均属违规情形,应当予以记录报告: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需要、未按法定程序或工作程序,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批转、转递涉案材料,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其请托人的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诉讼案件上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等行为。

《意见》明确了内外部人员过问的记录情形。人民法院以外的领导干部以组织名义向人民法院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及其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法院工作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案件材料。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法定职责或者非经法定程序(工作程序),不得向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存在上述情况的,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做到全程留痕、有据

三个规定十条禁令心得体会实用 六条禁令心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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