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总结 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营商环境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不透彻的问题,缺乏对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的研究,导致学用脱节;注重干好本职工作,缺少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研究热情,对当前我市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
二是宣传发动不广。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宣传工作上采取的办法简单,方法灵活,内容老套,不接地气,利用信息化手段宣传造势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主动开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整体效果不理想。
三是落实力度不强。党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较少,导致工作配合不够密切,导致在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对于运政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参与力度不大,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是理想信念根基扎得还不够牢。上述问题的出现,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还缺乏不忘初心、时刻警醒和自我革新的决心定力。存在不学不用,急学急用的实用主义问题。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作为一名党员,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革命意志的再磨砺和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时刻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客观地说,由于本职岗位特点,不能深入学习研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文件和专业知识;主观上觉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落实好具体工作事项,导致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学以致用做得不到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把握机关支部集体学习时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积极参与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突出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微信平台大力传播社会。
主题营商环境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二
同志们:
市局已制定了《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下面,我从纪检监察的角度,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讲几点意见。
1、新冠疫情半年以来对我国经济建设影响很大,许多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很多问题,许多服务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市场疲软。就麻城而言,经济下行严重,上半年财政收入锐减,全市三公经费压缩了10%,项目经费压缩了20%,市级财政支出压力很大。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济运行迫在眉婕。
2、市委将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市直部门采取季度考核,并与各项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企业投诉多、社会反响差,年度排名后5位的市直单位,考核评定为“较差”等次,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对营商环境年度考评后3位的市直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连续两年居后3位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3、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市委市纪委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市委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6个常委、5个副市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规格之高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市纪委肯定会加大暗访检查力度,抓破坏营商环境典型,并对坏典型进行全市通报或媒体曝光。市纪委监委已建立破坏营商环境追责问责机制,对吃拿卡要、“钓鱼”执法、乱执法、乱摊派、乱罚款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问责。
1、“行政审批办事卡”的问题。市局政务服务窗口少数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业务不熟悉、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拉,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进“一门全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着力打造企业和群众“双满意”的一流政务服务窗口。
2、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业务不熟悉。对本系统执法法律依据不熟悉,权力界限和边界不清晰,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受理投诉不及时,不持证上岗,办理案件超时效,文书制作不规范;三是滥用自由裁量权,搞“钓鱼执法”“狮子大张口”,选择性执法,该立案不立案,办关系案、人情案,大案小办,执法不透明等。要完善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回应、解决企业和消费者诉求。严控涉企检查执法频次,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严格落实“不诉不查”“不举不查”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严格执行涉企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违不罚”情形清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处罚决定审核心三项制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依规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未压实,特监股与各监管所责任边界不明确,监管责任未认领。到目前为止有鼓楼所、龙池所、开发区所、铁门所、歧亭所、乘马所、福田河所、木子店所、阎河所、盐田河所等十个监管所未认领监管任务。二是各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识不够,监管人员怕担责。三是监管能力不足,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业务不熟悉,对现场监察缺乏直观认识,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未展开。要求特监股要继续组织人员培训,必要时要组织考试。同时每月每周要到各基层监管所进行现场指导、示范,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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