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驻点心得体会及收获 派出所实践心得(七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派出所驻点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时光荏苒,从金秋九月到寒风萧瑟,从春风似剪到热情仲夏,我们在安徽警官学院已度过将近两载。在母校的警务化管理及“两个能力一个素质”的栽培下,我们具备了很多大学生而不具备的政治忠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吃苦耐劳﹑体魄强健的素质,积攒了生命中灿烂的云彩,营造了心中一片湛蓝的天空,时刻准备迎接挑战和机遇。
五月 一个草长莺飞繁华似锦的季节,我们十二人很荣幸代表安徽警官学院警察系到深圳市罗湖区南湖派出所顶岗实习,心中的希望与旭日同升,满怀赤诚与坦荡抱着一颗诚挚且满腔的热忱投入到为期四个月的实习工作中。
深圳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年轻城市,城市人口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黄赌毒”比较泛滥,外来人员比较多也很复杂,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打击“黄赌毒”是南湖派出所的工作重中之重。这让我们认识到了实习并不只是一种单纯工作上的学习,教室也并非只能在派出所里,我们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范围也很广,这是我们踏入社会的第一个地方,学到的东西以后进入社会肯定会更有价值。来到这里,应该得到锻炼,有所收获。
进行了四个月警务实习在实习期间不忘在校老师教诲,认真听从当地所领导各项派遣任务,严格要求,让我们学到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拓展了视野也增长了见识,了解了社会。圆满地完成了此次实习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习所做的工作及分配:
我们的工作大部分是在巡逻队、机动队、上接警车、社区工作。(主要负责嘉宾警区和友谊警区)
巡逻队相对来说是最枯燥的,但我们在母校中锻炼出了吃苦耐劳耐的住寂寞的精神。不管雷雨交加他们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在阳光酒店附近及各个人口密集的地方你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热心的接待每个需要帮助的人,遇到违法犯罪给予坚决制止,我们的一个同学杨光积极逮捕了一个抢劫的罪犯,深受所领导的褒奖。他们出色的表现给周边的群众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机动队的工作是丰富多样的,但是比较辛苦的,哪里人手不够就要去补上。每天配合值班民警清查、调查走访,协助所里打击队民警抓捕、询问、做笔录、看管犯人等等。如果没有什么重大任务,他们将会去路面和社区清查皮条客和小
姐等等,工作起来没日没夜的,但是他们任劳任怨,苦中作乐。
上接警车同学的工作也是丰富多彩的。他们每天面临着不同的事情,解群众所急,贯彻“有警必接,有警必出”的方针,只要有人报警,无论何事,无论何时,一律出警给予帮助或予于解决,或提出建议。只要警情一来就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去处理,他们觉得很忙很累,但是他们觉得能学到不少的有用东西,他们的应变能力和处置事件的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
社区的同学是接触社会人员最多最勤的,也是最忙的,通宵的执勤。他们经常跟社区民警扫黄,清查社区里吸毒人员。每天都会跟群众接触,对待他们,我们始终遵循一个原则“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送,一个满意答复”,每次看着报案的群众满意而归,作为实习警察的我们,心里总会有小小的成就感。
当今社会强调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工作效率,来到了南湖所才深深的体会到警察办公也是如此,在公安网的电子警务系统中可以看到他们每个民警每天的工作日志工作任务等等很多信息,深深的感受到网络在警务中的作用。我们来到的第一天就是民警教我们如何使用警务系统,如何使用
公安系统查询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如何打指膜和录入警用系统等等。好多看似很简单的东西,但当我们做的时候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在带班民警耐心的指导下,我们从陌生到熟悉到熟练。在四个月期间我们每天都经历着不同的事情,用心观察民警办案的每个程序。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协助民警办案,协助民警接处警、调查走访、抓捕、入所体检、看押犯人、办理各种法律手续等等。由于深圳“黄赌毒”比较泛滥,我们好多同学也协助民警清查路面的皮条客和娱乐场所的小姐及吸毒人员,我们任劳任怨深受民警的喜欢。
〈二〉与民警的关系
从我们来到南湖所的那一天起,所领导就非常重视我们这些实习警员,陈副所就给我们介绍南湖所的一些情况,让我们在工作中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细致的给我们安排工作,在生活上让我们和民警坐在一起吃饭,安排好的住宿。所领导经常到宿舍看我们,对我们的关心无微不至。带队民警视我们如兄弟一般,耐心的给我们讲解工作中的宝贵经验,让我们受益匪浅。
〈三〉我们的生活
在生活上,我们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整理好内务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我们的带队老师王梅经常关心我们的生活,时常来看我们问寒问暖,为我们解忧排难,还亲身体验我们实习的工作,深知我们很辛苦,亲自下厨给我们做红烧排骨吃,我们无不深感欣慰和感动,这也是我们永生不能忘却的记忆!我们十二人之间也无话不谈,从寝室里时常会传来哈哈的笑声,在这里大家互帮互助,团结友好,十二个人心是在一起的,在这里度过了快乐而美好的时光,给我们各自的记忆里增添了快乐的一笔。
为期四个月的实习结束了,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做人做事做学问等等,实习给我们的人生迈向新的台阶上了一节充实丰富的公开课。通过此次实习我们更加深刻的了解了作为一名警察的艰辛与不易,也更加深刻的了解了警察这个特殊职业所要面对的社会中的各种矛盾与难题。认识到“警察”是一项很不容易的工作,每办一起案件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认识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实习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
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以。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今后我们将更扎实地学习,充实自己,改正错误,提高不足,发挥长处,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描写派出所驻点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公安派甘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ⅹⅹ实施办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定木规定。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的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指导。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依法对本辖区内的下列单位、个人实施消防篮督检查:
(一)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小型民营企业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三)城区以外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它社会办学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美容美发、足浴等营业性场所;
(五)床位在50张以下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和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馆、酒店;
(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和室内市场以及乡(镇)集贸市场;
(七)建筑面积在50早方米以下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量在200公斤以下的经营场所;
(八)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单位。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发现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在依法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责是:
(一)掌握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并且每半年向县(市、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督促和指导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盲工作;
(四)组织开晨对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按照本规定第四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工作;
(六)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督促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和进行装饰装修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依法办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手续;
(八)督促辖区内符合《ⅹⅹ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由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责任(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范围。
第三章工作规范
第七条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检查民警大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应当组织专项检查。
在进行抽样性检查时,对确定的抽样性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列出名单,存档备查。抽样性检查的次数和数量,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确定。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记载;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后4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大灾隐患,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监督检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使用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的手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手续;
(二)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合格的建筑,共建筑结构、功能、消防设施的使用或改变情况;
(三)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居(村)民防火公约的制定、落实情况,太风天、重点防火期防火宣传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五)居(村)民柴草垛堆放情况,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情况,乡镇民办消防队日常训练和执勤战备情况。"
第四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的、非涉外的、初步申报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火灾报案,并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和必要的调查询问工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单位调查处理,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
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共同时主管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对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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