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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新面孔心得体会范本 司法所矫正人员感想(8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52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司法部门新面孔心得体会范本一

(2019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

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

主题司法部门新面孔心得体会范本二

雷军在两会的两个提案:《公司法》修改和打造现代智慧农村

《公司法》修改:雷军一共提了四条修改意见,其中前三条 “接受人力资本出资”、“开放优先股、允许股东权利自由约定”、“解决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约定限制”、都是关于回归 “自由约定” 原则;第四条 “推行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制” 则是减少股东自由约定的障碍。

简单来讲,创投圈最熟悉的风险投资机制,如我想投资一家公司 10 万元、占它 10%的股份,这在公司法的规定下是不能实现的,它要求股东必须根据出资额的大小来占有相应股份,不能随意商谈占股比例。而我们之所以能够实际这样操作,实际上是走了比较复杂的 “打擦边球” 方式。另外,《公司法》中对于出资的方式限定较为狭隘,比如互联网公司最大的资产 “人力” 便不能算在其中,雷军希望条款能够承认更多的出资形式。而能够平衡创业者和投资人利益的优先股制度,也没有在《公司法》中体现,即使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呈现,也理解的较为狭义。

至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规则修改,则是基于我国要求公司章程必须接受工商局备案和审查,但股东约定、权利很少体现在章程中,导致容易出现创业者和股东间不知到底是按股东权利还是章程来处理问题,伤害投资人利益。

农村互联网: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约为 31.5%,只有城镇互联网普及率 65.8%的一半左右,差距其实就是机会。我国的 8 亿农民很有可能跳过 pc 信息化时代,而直接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

不过雷军表示小米公司并不会直接投身农村互联网市场,他更多的是通过其创建的顺为资本来投资相关的创业公司。

一般而言,可以把农村互联网创业机会分成农业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周边服务 (如金融、物流) 以及农村消费电商等方向,而鉴于农民生活的单调性,适合其精神需求的娱乐方式也存在较大机会。其中产前集中在农资电商、土地信息等;产中集中在农业种植技术,农机具设备等;产后则主要集中在农产品流通上,这也是目前创业项目最为集中的地方(可在 36 氪查看 “食材 b2b” 相关文章)。

针对上述领域,顺为资本已经投资了美菜、什马金融、农分期、好豆、一公里、51 订货网、快手、汇通达等农村互联网项目。

雷军对于农村互联网的提案主要提到: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智能手机向农村的供应,让更多的农民上网;鼓励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回乡创业;鼓励社会资本(非银行贷款)提供农资、农机设备等贷款服务;倡导各级政府将数据打通,通过云计算解决资源分配、信息不对称问题。

此外,雷军也对政府提出了一些额外建议,比如减少复杂的审批环节,呼吁进一步减税(高通骁龙 820 芯片成本 400 多元,但还要额外交给政府逾 19%的税)。

主题司法部门新面孔心得体会范本三

为加强司法所管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特制订20xx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所长重视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实,全所人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有固定的学习例会日并做好学习记录,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

二、司法所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全所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做到全所无违纪事件发生。

三、司法所建设按上级要求达标,并能长久保持,确保财务不丢失。

四、按时保质完成报表,统计任务,每月上报信息2条,宣传报道2篇,全年撰写调研文章2篇。

五、职能发挥

(一)人民调解工作

1.人民调解网络健全,有调解人员花名册,村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并培养2—3个示范亮点村,典型调解员。

2.3月份、9月份组织对各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3.每月重点时期搞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按时化解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并且按时进行信息上报工作。

4.指导各单位排查发现纠纷,发现的纠纷按时解决,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

5.对到司法所调解的纠纷,做到小纠纷当天能解决的当天解决,最迟三天解决,疑难纠纷十天之内进行解决,确实解决不成功的,引导其走诉讼途径,减少上访量。

(二)普法宣传工作

1.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普法规划,适时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认真搞好普法工作。

2.利用各村广播,每季度巡回43个行政村,举办一次法制广播讲座,同时要求每村每月举行一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协调综治办、教育办、派出所、信访办等单位每学期深入各中小学校举行两次法制报告会,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做好法制安排,经常性向学生讲授有关法制法规。

4.利用集会,适时组织计生、土地、信访等单位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发放有关的法律宣传品。

(三)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1.管理指导法律服务所全面优质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积极搞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

3.积极承办上级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业务。

4.开拓公证协办业务,每年协办公证200件,办理法律援助业务案件5起以上。

5.教育法律服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做到全年无投诉。

(六)、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题司法部门新面孔心得体会范本四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叫xx,于年x月初到司法所履行职务一年多来,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促崛起以及岗位练兵活动,在基层司法五化建设中率先垂范,积极筹建司法所办公大楼现已交付使用,各类图版予以更新,电子信息化建设日臻成熟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健全并深入开展工作,帮教安置网络健全完善,卷宗规范; “xx”普法工作全面启动,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包村包点、综合治理等工作,全所干警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青衿报国悠悠志,建树司法创业宽。现将一年来我的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

哈佛格言曰:“忙完秋收忙秋种,学习,学习,再学习”。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

1、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们相继写下了比较系统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严格按要求指导我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促崛起活动,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并及时整改了所务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全所干警的政治素质,保持了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和信念。认真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岗位练兵、两劳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知识,学以致用,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之余,本人始终坚持自学,并于今年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在人民调解 “百日会战”工作中顺利调处解决特殊侵权等复杂纠纷十余卷,在岗位练兵活动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率先在全县开通了宽带并完善充实了司法所网页,认真撰写论文两篇,调研报告一篇,司法建议书四篇,法制报告五篇,农村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两篇,司法行政信息十二篇,其中有两篇转发在县司法局网页上,一篇

司法部门新面孔心得体会范本 司法所矫正人员感想(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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