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绿化管护协议书 绿化管护合同范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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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道绿化管护协议书(精)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水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交易类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
项目地点: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
项目内容: 包括保洁河段内水面及边滩水草、垃圾等漂浮物的打捞清除并按规范处置,以及部分河段垃圾的专项清理,保洁船的维修养护(包括日常保养和大修)等。
招标范围: 标段1:姚江青林湾大桥以上至蜀山大闸河段的突击清草及青林湾大桥至姚江大闸河段(包括姚江湾头和运河水域)的日常保洁,日常保洁范围为两侧护岸墙之间的河道,面积约165万平方米;标段2:姚江大闸——奉化江(庙堰碶闸)——甬江庆丰桥范围内水域的日常保洁,日常保洁范围为两侧护岸墙之间的河道,面积约248万平方米;标段3:甬新河市直管段(从甬新闸到杭甬高速公路桥)的日常保洁,长8.3公里,日常保洁范围为两侧护岸墙之间的河道,面积约54.2万平方米。
服务期限:三年(20xx年6月5日至20xx年6月4日)
业主控制价:标段1: 89.0000万元/年(其中日常保洁:44.0000万元/年,突击清草:45.0000万元/年);标段2:61.0000万元/年;标段3: 35.0000万元/年
标段: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河道保洁或水上漂移物打捞清运作业等类似水上保洁内容;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20xx年1月1日以来)必须承担过至少一项单体合同金额在30万/年(含)或河道面积在5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河道保洁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其中标段1投标人需另行提供20xx年1月1日以来从事集中清理大面积水葫芦等漂浮物的水上作业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原件,合同原件备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用户证明时间在开标截止之日前有效。
3.3最低配员要求:标段1:至少需配备7名船员;标段2:至少需配备5名船员;标段3:至少需配备3名船员;以上船只驾驶员需提供有效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设备要求(特指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业主要求的相应清草设备且工况良好;若无,须新购置或租赁。对租赁的,须提供相关设备的租赁意向协议;对拟新购置的,须出具新购设备承诺书和购船意向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的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地区的,须在宁波地区设有分公司级分支机构(以工商行政登记为准,并在本公告截止日之前设立有效),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服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交易员证》原件和ic卡。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xx年 4 月 19 日至20xx年 4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 5月 14 日 14 时0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联系人:陈耀辉 余卫夫
电话: 0574-87648921 87648923
传真:8764892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丹亚 沈国麟
地 址: 宁波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电 话: 0574-87308526 传真: 0574-87329662
关于河道绿化管护协议书(精)二
为切实抓好“五水共治”,进一步加强河道长效保洁工作,推动生态东浦和美丽东浦建设,确保镇域内河道洁净,现拟公开招标,选定河道保洁人,对全镇河道(按划定的保洁范围)进行保洁。
一、保洁范围
东浦镇范围内约7500亩水面(具体保洁水域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
1、具备河道保洁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注册地须在越城区、柯桥区、袍江新区范围,
2、具备工作业绩,近两年在越城区、柯桥区、袍江新区范围内从事相应河道清草保洁工作,保洁水域1000亩以上,承包额20万以上,且在承包期内无被业主书面严重警告(含)及以上不良业绩的。
3、具备一定数量的河道保洁设备(小划船、机船、打捞工具等),具有打捞船船工证至少3人。
三、报名时必须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近两年在越城区、柯桥区、袍江新区范围内从事相应河道保洁工作的业绩证明(合同)。
3、船工证(至少3人)等相关材料。
4、企业从事过河道保洁作业中无被业主严重警告承诺书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宋 瑛
手 机:
电 话:010-57111010
传 真:010-58977952
邮 箱: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关于河道绿化管护协议书(精)三
为切实加强庙坡乡河道流域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和保护庙坡乡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以及万委办(【20xx】5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禁止违规开采、挖砂、加工砂石。
(二)杜绝违法河道乱修乱建、无违规占用水域搭建与引洪排涝无关的房屋、棚舍或构建物;
(三)禁止电鱼、毒鱼、炸鱼行为。
(四)禁止乱倾乱倒工业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和建筑、医疗废弃物等;
(五)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其他影响河道美观或妨碍河道防洪排污的活动。
乡人民政府(盖章):
河道绿化管护协议书 绿化管护合同范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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