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监督心得体会及感悟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心得体会(8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行政检察监督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住所地:x市**区**街道**小区10栋。电话:0731-*45800
法定代表人:徐。职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上诉人):周某*,男,汉族,20xx年9月出生,住x市**区新港**村。
因被答辩人不服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以下简称《会审表》)没有超越职权。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20xx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根据该规范性法规文件的规定,x市**区**街道办事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的职权和职责,而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即是履行该职责的体现。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征地补偿登记、调查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依据即是上述规范性法规文件的明确授权。
二、《会审表》并非是对上诉人 “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而是对其“补偿面积”的认定。
1、上诉人以“答辩人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为由,认为答辩人超越了法定职权。对此,答辩人认为,上诉人错误地将“房屋补偿面积认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认定”,混淆了概念与事实。
《会审表》并没有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违法,合法面积多少,违法面积多少,《会审表》只是认定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应该给予上诉人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面积”的多少。
2、答辩人认定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依据的是《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x市人民政府103号令)。《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一)x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三)县(市)辖区内,x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答辩人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上诉人的房屋补偿面积,合理合法,作出这样的认定,并不越权,亦不违法。
三、《会审表》不具备可诉性。
1、答辩人作出《会审表》是一种准备行为,属于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
一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程序繁杂的系统工程。从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批准用地、拟定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到最后补偿安置、拆迁腾地,要经过许多环节和程序。这些程序中的很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属于资料调查登记,有些属于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作出的各种准备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都是可诉的,无疑会彻底打乱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浪费很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行。
以答辩人作出的《会审表》来说,该《会审表》是一种资料调查、登记、确认行为,既未送达上诉人,亦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未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为。《会审表》依附于其后续的决定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会审表》是20xx年6月8日作出的,在《会审表》作出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就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在《会审表》作出之后,尚有《征地补偿告知书》、《限期腾地决定书》。在这些程序中,如果抽掉《会审表》,对上诉人被拆迁房屋认定的补偿面积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故《会审表》不能单独的影响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只是依据事实,进行确认,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会审表》是无后续行为的,也就是说,其具有影响上诉人权益的独立性,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答辩人并未将《会审表》送达上诉人,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和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管理相对人来说立即产生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扰。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综合言之,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使对外管理职权实施的产生“规制”效果的行政行为。所谓“规制”效果,是指该行为能产生规范、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该行为实际影响、侵害到了相对人为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如果不能产生“规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面积认定会审表》只是一个房屋面积认定材料,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与执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并不满足“规制”法律效果的要件。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亦不违法,该行为不具备可诉性。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x市**区**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胡春才律师
20xx年12月10日
对于行政检察监督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我于年月日至月日到公司人事部进行了为期个月的实习,实习岗位是行政助理。在人事部各位领导、指导老师的认真、细致的辅导下,我不仅提高了人力资源业务知识,获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而且提高了思想觉悟与组织纪律性。无论是个人素质、思维方式,还是在知识积累、能力提高等方面都有了不少收获。现将本次实习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实习过程
1、熟悉公司人事部总体情况
我到公司人事部参加行政助理实习,人事部领导安排我跟随实习,他就是我的指导老师,我亲切地叫他老师,他呵呵笑了。实习初期,我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熟悉人事部的总体情况。指导老师非常热心,在陪我熟悉完人事部的总体情况后,还详细介绍了他们公司其他科室部门的基本情况,详细介绍了员工队伍的基本情况,使我对公司和员工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自己今后的实习,当好行政助理打下扎实基础。
2、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为做好行政助理的实习工作,指导老师化了整整2个小时给我讲述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使我印象深刻,初步了解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作为最宝贵的资源,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能不能够创造效益,企业的成功与否很大因素决定于人,这基本的道理已为大家所共识。所以,作为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就必须重视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首先管理观念要先进,对人力资源有科学的理解,应认识到,德才兼备、有创造力、有贡献的人就是人才。不仅高工是人才,技艺精湛的工人也是人才;不仅受过系统教育的人是人才,从基层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技术工人也是人才。其次,要深刻懂得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视员工为最宝贵的资源,用科学的、人性的方式尊重员工的人格和选择,关心他们的需求,帮助他们自我完善,实现自身的目标和价值。
3、制作员工社会保险名册
指导老师安排我制作员工社会保险名册,说这社会保险名册非常重要,要跟社保局核对,不能有差错,因为社会保险关系员工的切实利益,是老有所养,对维护公司和谐,维护员工队伍稳定,至关重要。经过2天的认真细致工作,我制作好了员工社会保险名册,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内容逐项填清楚,没有任何遗留。指导老师看了十分满意,夸奖我工作认真、细致、负责。
二、实习结果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为期个月的实习结束了,通过本次实习,我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了正确的认识,以前学习的是理论,现在是实际工作,懂得了人力资源工作的流程,懂得了人力资源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操作,懂得了要做好人力资源工作,履行好行政助理的工作职责,除了掌握原则性,坚持正确立场外,还要做到细心和谨慎,要具有责任性,才能做好行政助理工作。
三、实习总结及体会
我要非常感谢公司能给予我这次难能可贵的实习机会,感谢人事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在实习期间的帮助,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实践,我更加清楚了解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运作的基本流程,对行政管理工作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锻炼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对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
在
行政检察监督心得体会及感悟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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