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心得体会简短 刑事政策心得(七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刑事心得体会简短一
委托人姓名:性别:
住址: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委托李亮律师在我与 故意伤害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人:年 月日
律师事务所函
[]第 号人民检察院:
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
年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2022刑事心得体会简短二
xx年全年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同志们的好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自觉实践xxxx的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要害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关心民警,密切联系群众。
二是党的xx大召开以来,根据市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为更进一步学习党的xx大报告精神,我与大队民警一同集中认真学习了胡同志的报告。xx年9月10日我参加了地区党校双语班培训,在培训期间,也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报告内容。我要将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将报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推进刑侦工作的动力和措施,推动自己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以严谨的勤政原则做一名廉洁奉公的好警察
作为公安执法部门的成员,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的权力,在权力的天平上,我时刻以廉洁奉公的原则勤政行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悍卫人民警察神圣的职责。
树立廉洁意识,不断加强学习。为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我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活动,用制度对照检查自己,用正面典型的事迹来激发热情,用反面典型的劣迹来进行良心的反思,不断的警示学习,使自己的廉政意识大有提高,自觉拒腐防变的能力更加强了。以严格自律为手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我时刻把自律、自醒作为一种动力,自觉接受同志们的监督,客观实际地自我剖析,虚心听取其他民警对我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合理进行调整,经常性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我的行政行为得到了更好的规范。
三、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在工作中,我果断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大队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与大队其他领导密切合作,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认真按照大队分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之中,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领侦查中队认真落实工作中的各项措施。我带领民族中队民警,经过大家共同努力,破获了一大批性质恶劣且影响较大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摧毁了以赛力克为首的盗窃团伙,破获抢劫案、抢夺案、盗窃案件等有影响的案件22起,抓获涉案人员6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xx年,刑侦大队共破少数民族案件100起,其中现行案件73起,隐积案件27起。
一年的时间内,我在充分发挥一名中层干部作用的前提下,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不足,比如:在政治学习上,还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业务学习还要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发扬成绩的同时,尽量克服这些不足,取得更大成绩。
2022刑事心得体会简短三
学习李芳老师事迹心得体会
在全校大会上,集体学习了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针对李芳同志的遇难,我有了许多想法,无论成熟与否,向上级领导及同志们汇报交流,希望在学习李芳同志的事迹过程中,能够从多方面避免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李芳老师生前是河南省信阳市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2018年6月11日下午放学,李芳老师护送学生离校回家路上,行到离学校50米的十字路口,按交通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过时,一辆载满西瓜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闯红灯急速驶来,且毫无刹车迹象。危难时刻,她奋不顾身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挡护学生,并奋力将学生推开。学生得救了,李芳遭到严重撞击,经多方抢救无效,于2018年6月13日4时逝世。
杀死李芳老师的,是一个无照三轮摩托车,开车的是一个普通的瓜农,然而,就是这个瓜农开着无照三轮车,违反交通信号及附近应该有的“学校减速”提示牌,毫无刹车迹象的向老师和同学们撞了过去。
针对此现象,需要负责任的相关人员和部门有很多,尤其是社会舆论更应该负更大的责任,我的看法如下:
首先,社会舆论应该负第一个责任。盲目的对普通底层民众同情,而视法律法规不如人情世故,当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处理无照经营、无照驾驶的底层民众时,社会舆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更多的是批评甚至谩骂,现场或网络围攻相关合乎规定的执法必严,强行让警察、法院、城市管理等暴力或执法机关因为所谓的对普通人的同情和所谓的道德,而降低执法标准甚至放过违法人员,就因为违法对象是普通人,所以就盲目的去违护他们的利益,而忽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最典型的就是电动车三轮车及行人无照无牌上路,中国式过马路视道路标线和交通信号为透明。
为无照三轮车肇事司机开车上路撑腰的,就是这样的社会舆论。
有大量的例子可以证明,如果死亡的是学生,那么社会舆论会对该瓜农严历谴责,对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等责任进行谴责,甚至会因为肇事司机经济条件较差而习惯性以学校没尽到责任为由的会要求学校对学生家属进行经济赔偿,这种网络暴力和社会舆论,已经偏离了法律法规的准绳,应该由官方加以宣传引导,拨乱反正了。
而且,如果不涉及学生,仅仅是肇事三轮车在普通路段撞死一个路人,而这个路人是一个老师,那么,死亡的老师,只怕连得到大部分人的的同情及正常的赔偿都困难。
在目前娱乐至上、抖音横行、八卦满天的社会舆论里,需要由人至下,进行管理、宣传和教育,让社会舆论回归法制社会的标准了。 其次,交管部门应该负第二个责任。如果交管部门能够严格、公平、公正的执行法律法规,重视执法的严肃性,重视对违章事故负责人的以法处理并经常性的做到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无牌无照司机的上路,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的出现,通过流动检查、关键路段人流高峰期设立交管人员直接监管,通过各种手段严格管理,减少此类肇事司机上路的可能,那么,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以及普通人,都会大幅度减少被此类肇事司机伤害的可能。
从源头上杜绝这类事故的发生,就需要交管部门下大力气,结合警民协同,执法与宣传教育结合,全社会全方位携手共管,尽可能的把事故降低到最低。
第三,肇事司机应该负直接责任,违反交通法规上路,无视交通信号和标牌,不采取向路边树木、土堆上撞减少伤亡,而是直接撞上学生和老师。该司机不仅要负民事责任,更要负刑事责任,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人罪,希望法院和检查机关等依法认定,从重处理。
以上三方,要为李芳老师的死,负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尤其是社会舆论,更应该向李芳老师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意识,避免为肇事司机们上路提供舆论。
当然,我们更要从李芳老师和相关人员身上,学习积极的东西。
我们要向该小学的校管理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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