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协作心得体会精选 办理案件协作情况以及协作中遇到的困难(3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案件协作心得体会精选一
1.镇党委在年初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实施意见,对全镇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全年召开了专题的党委会五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多次在党委会上对其它部门工作加强了纪检的监督和检查,
镇党委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做到了层层分解落实相关责任。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并对相关人员和责任人签订了廉政责任书。今年在年初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安排了四次廉政教育内容,又在“七一”再次开展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廉洁反腐教育。
2.扎实开展了全镇的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公开工作,分季度对全镇机关、部门和各村的党务、政务、村务等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把各单位和村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3.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规定》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并根据规定对我镇的干部和机关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把对干部的检查督促情况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认真开展“三整治一清理”专项作风建设活动。通过自查,我镇无滥发津贴补贴、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个人事宜借机敛财、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情况良好。
5.认真开展2013年纪检监察调研工作。通过几个月的调研,我镇纪委成功写出题为“新形势下乡镇如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报告。
6.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九进”工作。
7.督促检查参与同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向县纪委报送同级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今年完成自办案件1件,做到了安全文明办案,并以案件来教育人,完成县纪委下达的任务。
自办案件严格执行了查审分离制度,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完善,程序合法,手续及行文等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执纪执法到位,警示教育效果明显。
按时上交了办结的案件材料,不涉及违纪资金,不存在案件失泄密现象。
建立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处理流程,坚持定期下访和接访,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未发现有群众信访举报违规违纪行为。
镇纪委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纳入了年度纪检监察内容,对镇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以全本下发至各部门进行学习,要求全体镇干部以制度要求为行为准则,由镇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一定期抽查所有干部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设了意见箱,收集群众对干部办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做到了党政主要领导每月研究一次行政效能工作,随时检查督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认真落实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均能严格按上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执法治理,未发现执法检查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未发现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关部门和单位均能积极配合县行评组政风行风测评。无违规违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
坚持了将反腐倡廉列入了年度宣传工作重点,作为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坚持做到了每季度讲一次党课,并进行反腐倡廉形势辅导。出台了镇廉政文化实施方案,加强了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实施。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6次,未发生有网络舆情事件。率先完成了纪检监察报刊征订任务。
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对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动向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传。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是有不足之处,例如信息工作抓得不够好,创新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努力,确保我镇的纪检工作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主题案件协作心得体会精选二
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
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
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二零一二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
案件协作心得体会精选 办理案件协作情况以及协作中遇到的困难(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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