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危害心得体会简短 土地危害心得体会简短范文(9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土地危害心得体会简短一
乙方:云南房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开发地块)该宗地块位置:共计105.6亩。其中集体土地约:43.5亩国有土地约:62.1亩
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性质及权属两块土地中,43.5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62.1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已完成收储,但补偿款尚未到位,且未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三、合作开发方式(自愿退股协议书)
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合作办理两块土地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甲方需把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其余项目全部开发资金由乙方负责负责解决。
2.乙方承诺在43.5亩的集体土地之上为甲方建设联排别墅住房23125㎡,(按625口人计算,37㎡/人)及农贸市场、商业区(共5000㎡)。本项目合作中,甲方62.1亩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将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如补偿款达30万元/亩,则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项目的开发建设,如补偿款未达30万元/亩,则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出资多少作为补充开发经费,但甲方必须提供开发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拆迁赔偿及将场地建设移交给乙方。
双方议定甲方为乙方争取国有土地的开发资格、甲方将国有土地补偿款作为乙方开发建设集体土地上所有物业的开发经费,则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尽快办理43.5亩的集体土地建设新农村统建房的相关手续,乙方对相关事项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2.甲方需尽快争取已经收储的国有土地的补偿款(30万/亩)到位,资金到位后,由甲乙双方建立共管账户,双方共同管理。
3.框架协议签署后,甲方有义务推动开发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甲乙双方共同尽快推进62.1亩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后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并保证乙方顺利摘牌该土地,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
5.甲方应保证该开发地块没有进行买卖、赠予、没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权人、债权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该开发土地的权属争议等原因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7.甲方负责上述地块上居民的安置。甲方保证在上述地块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拆迁赔偿工作。
8.甲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该项目的报批报建手续,提供并签署(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9.在该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该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10.乙方在合作开发此开发地块时应取得合法的有关开发手续,如因开发手续不符合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11.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而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
12.乙方开发集体土地地块(43.5亩)的所有承诺将于国有土地地块(62.1亩)招拍挂后,乙方顺利摘牌该块土地且完成相关手续,土地已转移至乙方名下方可履行,如乙方未能得到摘牌该62.1亩国有土地,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的产权确认出现争议;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实现土地开发目的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或在政府审批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出完备的报批报建手续,及不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合作开发地块项目的框架协议,各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和规定,并参照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补充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以保证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相关规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项目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确。补充协议、《项目合作建房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就上述项目完成改造建设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主题土地危害心得体会简短二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流转承包土地情况
甲方经原发包方凤山村民委员会同意和许可,自愿将其位于道真自治县三桥镇凤山村范家湾组 耕地 亩(四止界畔:东 南 西 北 )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
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20xx年,从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8日止。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让的方式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种茶。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地流转费用以现金(人民币)方式支付;
2、流转费标准为:按照每亩人民币20元的标准支付;
3、付款时间:签定本合同时起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第二次付款时间: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第三次付款时间: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以收款依据为准。
4、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后,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乙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地流转费;
2、合同期满后,依法收回流转的承包地;
3、保证流转给乙方的土地享有完全的和承包经营使用权,承担因其他第三人主张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使用权而导致给乙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
4、负责处理流转土地上发生的使用权纠纷,协助乙方解决承包经营使用期间发生的其他纠纷;
5、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甲方自行完善与原发包方之间的相关手续,承担因其在转让流转中与原发包方之间的相关手续不完善而给乙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
7、根据乙方的生产情况,允许乙方修建必要的配套设施;
8、乙方在生产期间给甲方油菜损失按一平方1元计算给予补偿;
9、甲方将自己耕地中的林木砍伐并清理;
10、甲方将自己耕地中的菜在近期内收割,并督促别人在自家耕地中的农作物近快收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
2、乙方在自主生产经营中,自负盈亏;
3、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4、承担除非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原因以外而造成的土地流失或损坏责任;
5、乙方有权对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但事前应通知甲方;
6、不得在流转的土地上种植国家法律、政策禁止种植的任何作物,不得在流转的土地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享有和履行在土地承租中法律和政策规定其它的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流转合同中发生纠纷的,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1、由双方协商解决;
2、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后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3、此合同一式三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原发包方凤山村民委员会一份。
主题土地危害心得体会简短三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 ,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做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 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 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 ,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 %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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