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乱纪案例后心得体会范文 违法乱纪行为心得体会(7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违法乱纪案例后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理论学习不系统。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典型案例中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是因为不注重理论学习。在学习中理解不深、不透,不够系统,有时学习仅浮在表面,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深度。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自觉主动在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二)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自己位卑言轻,不作决策不做指示,不管人又不管财,远离各种诱惑,别人所犯的错误,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别人身上有的错误思想倾向,自己不会肯定不会有。有时候甚至错误地认为别人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太大,违法违纪的事情离我还很远,只要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干好本职就行了,不会出啥事,危机感不强。
(三)自我反思和自我检讨不深刻。平时只是忙于工作,很少自己静下心来对照党章、对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对照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我剖析和检讨。在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多,在其他情况下作自我批评少。有时批评自己还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触及自己内心感情深处,不能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集体讨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碟片,我知道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力,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二)以案促改、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通过观案例警示片,学习案例分析,用人发人深省、令人深思的案例来警醒,进一步认清“明理、戒骄、敬畏、慎行”是保持清正廉洁的首要。当今社会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现象。背弃理想和党的宗旨,道德观念失衡,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通过学习对照,既要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清醒地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因此,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己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对待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
在工作上要多思、多想,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新的境界、新的姿态,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论是学习上还是工作上,才能看到问题发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才能保证在工作上有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定期开展自我批评
阶段性地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己,不再“下不为例”,做到防微杜渐。始终保持与时俱进、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从思想上筑起坚固防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总之,我要以这次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神为契机,纠正自己的一些缺点错误,解除一些思想负担,改进一些工作方法,理清一下工作思路,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xx事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以上是我的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关于违法乱纪案例后心得体会范文二
人民法院裁定书(确认违法用)
确认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以_____________(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向本院提出确认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确认申请人请求确认的事实和理由)。
本院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决定确认的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确认原司法行为违法、申请人提出的确认请求应予支持的理由进行阐述。如申请人有多项请求,则应逐一进行分析并阐明支持或不予支持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______________(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_____________(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确字第____号裁定(决定);_________________(原裁定或决定不违法的,此条不写)。
二、确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的行为(裁定、决定,或者裁定、决定中的违法部分)违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确认申请人可据本裁定向___________(确认本院的写本院,确认下级法院的写明下级法院全称)提出赔偿请求。
(确认本院的由院长署名,确认下级法院的由合议庭署名)
关于违法乱纪案例后心得体会范文三
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绵阳城乡优美环境和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意见》(绵府发〔20xx〕27号)、《绵阳市防治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绵委办发〔20xx〕5号)等规定,现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限期拆除违法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
1、擅自占用楼顶平台、退层平台、公共绿地、房屋底层周边空间、停车场地等公共空间搭建的阁楼、阳光房、彩钢棚房、遮蔽式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及户外广告牌和其他设施。
2、在室内装饰装修时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的门窗,擅自开挖地下空间建设的地下室、酒窖等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建设。
3、擅自修建的永久建设、临时建设和超过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二、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自行纠正;已实施或存在的违法建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自行清查并拆除,恢复土地或建筑原状。
三、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或拒不自查自纠的,除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外,对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或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和当事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纪律处分,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通过各级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向相关行政部门、金融机构及征信系统等通报。
四、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1308811;市监察局政纪举报中心:25394。
特此通告。
绵阳市人民政府
年11月21日
关于违法乱纪案例后心得体会范文四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省纪委监委将“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作为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明确要求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件或重处分以上案件,都要及时总结提炼查办案件的经验做法,同时检视分析发案地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查办案件工作本身出现的问题不足,既督促推动发案地区单位的问题整改,又推动落实办案工作的问题整改,着力实现对外、对内问题治理双管齐下、协调贯通。
探索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路径
加强案后总结分析。省纪委监委对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三类内容进行“一案一总结”。一是总结办案经验做法,研究分析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两整改建议(即对发案地区、部门、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和对自身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改进建议)的综合性案件总结;二是针对办案工作体会、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办案安全、调查取证、谈话突破、思想政治工作等办案技巧方面的案件总结;三是针对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梳理总结的案件警示、案件当事人的忏悔录等材料。2019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形成案件专题研究思考以及综合性总结材料23份,以举办审查调查工作交流座谈会和印发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参阅、案件研究参阅等形式,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水平。
发挥以案促改功效。在抓好案后总结基础上,严格落实以案促改要求,认真检视分析发案地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推动发案地区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中,各专案组注重分析引发案件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明确整改的对策措施,向发案地区和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着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有力促进发案地区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向发案地区、部门、单位发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等方面的纪检监察建议695份。
推动纪法双施双守。针对审查调查中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问题,省纪委监委专题召开加强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组织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相关人员交流经验,检视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如,结合查处省公安厅原副厅长任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专案组对如何查清查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进行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为查证落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提供了好思路好办法。针对办案中大家普遍总结认识到的纪法能力不足、“四种形态”把握不精准、定性量纪尺度不一等问题,专门开展学好用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业务培训,推动执纪执法贯通衔接、深度融合。针对办案实践中存在的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不顺畅、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陆续制定出台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纪法衔接
违法乱纪案例后心得体会范文 违法乱纪行为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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