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第一章总则心得体会总结 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九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监察法第一章总则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正确行使权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七次、县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粮食局纪检监察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反腐倡廉与加快发展关系的认识,加深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环节,重要工作的认识,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着力加强关键岗位的廉政教育,注重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通过上党课和举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勤廉风尚,发挥党员干部作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使尊廉崇洁成为社会风尚。
(二)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二、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以建立健全惩办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视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入手,在四项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一)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1、坚持和完善局党支部学习制度,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
2、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3、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制度。
(二)在监视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1、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与下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免谈话制度、质询和函询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2、结合局机关和企业单位工作规则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实施工作问责制度;
3、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
4、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视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
5、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6、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7、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等。
(三)在预防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治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库(站)务公开民主治理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在惩办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依法依纪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
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治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视检查,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三、认真执行党内监视条例,加大监视检查工作力度
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强化意识,认真执行党内监视条例,加强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的监视,加强对局机关和企业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视。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视,确保各项工程依法依序,规范操作,不发生腐败问题。在金山库2栋新仓的建设中,成立了专门的仓库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对工程质量、材料采购、资金支付等实行了全程和全方位的监管。并挤资五十余万元在网上公开竞购了输送机、扒谷机、卸料斗、鼓风机以及二栋新建仓库的环流薰蒸、电子测温顺机械透风设施;
二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治理的监视检查,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是加强对中央、省、县储粮治理的监视检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认真开展粮油仓储治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视检查,巩固清仓查库成果,促进粮油仓储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
四是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出库、竞价、轮换、移库等情况的监视检查,确保惠农政策落实;
五是加强粮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监视检查,严肃查处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六是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粮食行政治理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文明执法,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
七是加强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监视检查,继续深入治理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突出问题;
八是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视,认真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九是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厉行节约工作,巩固治理成果,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主要内容,纳入整体的工作部署。
四、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果断配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重视来信来访,凡是有举报,都及时核实查处。做到了七个重点关注:
1、重点关注发生在粮食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2、重点关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案件以及领导干部干预招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3、重点关注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购销、轮换、拍卖等活动中非法牟利、侵吞国家财产的案件;
4、重点关注粮油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案件;
5、重点关注在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处置、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治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6、重点关注贸易贿赂案件;
7、重点关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推行科学发展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努力将实践成果转化为谋划粮食工作科学发展思路、推进粮食工作科学发展的措施,以加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干部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找准定位,主动服务,为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在建立和完善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上想办法,在完善科学民主的考核机制上出主意,在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确保抓出成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主题监察法第一章总则心得体会总结二
一、填空题
1.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 实现共产主义 。
2.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 密切联系群众 ,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 脱离群众 。
3、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 组织 的领导。
4、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 有共产主义觉悟 的先锋战士。
5、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6、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 警告 、 严重警告 、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 开除党籍 。
7、 党章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8、党员受到警告处分 一 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一年半 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9、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五 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10、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 ,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11、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
12、 政治纪律 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 党的政治纪律 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13、 民主集中制 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14、 监督 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15、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 有责要担当 ,用权受监督、 失责必追究 。
16、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特别是 主要领导干部 。
17、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 监督执纪问责 职责。
18、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 纪律 ,纯洁党的 组织 ,保障党员 民主权利 ,教育党员 遵纪守法 ,维护党的_ 团结统一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 违犯党纪 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20、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 核心 地位。
21、中央决定在党内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即学 党章党规 、学 系列讲话 ,做 合格党员 。
2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 自上而下 的组织监督。
2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的本质是 国家富强 、 民族振兴 、人民幸福。实现中国梦必须 坚持中国道路、 弘扬中国精神 、凝聚中国力量 。
2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鲜明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5、《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 谈话函询 、 初步核实 、 暂存待查 、 予以了结 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26、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27、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28、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 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 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
29、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 15 个工作日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 发函 回复。
30、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 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 情况报告 和 处置意见 后报批。
31、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 工作方案 ,成立 核查组 ,履行 审批程序 。
32、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 主要负责人 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
33、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
监察法第一章总则心得体会总结 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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