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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游学的心得体会和感悟范本 旅游的体会和感受(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52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对旅游学的心得体会和感悟范本一

为培养有素质、懂业务、会经营、善管理的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努力打造一支服务技能规范,经营能力较强的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才队伍,推动全县旅游业实现转型跨越提供人才保障,旅游局成立由宋轩局长任组长,郑爱民大队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局机关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形成旅游局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旅游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和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是全行业多层次培训。上半年,全县共培训旅xx业从业人员1114人次,其中我局共组织85人次参加了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班2期;组织涉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次参加张掖市旅游局举办的旅游安全教育培训班和2022年全市宾馆饭店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协助xxxx县食药局组织135人次举办了xxxx年餐饮行业责任人食品安全培训班;协助xxxx县运管所组织224人次举办了2022年春运前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班和2022年公交出租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班;指导xxxx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70人次进行了景区从业人员培训班;指导金阳光实业集团进行了三期服务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50人次。

二是进行联合培训。县旅游局联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消防大队进行了旅xx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班(下发文件(民旅字〔2022〕37号)),集中对全县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分社及门市部)、农家乐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了消防培训,提升了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单位自主培训。各涉旅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的同时,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了专门培训,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利用9天时间邀请河西学院教授进行了礼仪服务知识、导游(讲解员)讲解技巧、饭店服务与运营管理、顾客投诉处理办法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是以师带徒培训。组织动员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示范村和农家乐从业人员中的技术骨干与其他从业人员结成帮带对子,帮助提高岗位技能。

1、明确培训对象。全县酒店、社会宾馆、农家乐、重点旅游景区、旅行社的管理服务人员及旅游专业村相关人员1600多名学员为重点培训对象。

2、开展创建工作。

根据《xxxx县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县人才办发〔2022〕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通知涉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定金阳光实业集团作为旅xx业人才工作示范点开展了创建工作,上半年,金阳光实业集团进行了三期服务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50人次,并将xxxx年度优秀员工派送海南进行进修学习。

3、强化培训内容。

一是针对旅游饭店管理人员和前厅、餐饮、客房服务人员主要讲授饭店标准、现代饭店服务与运营管理、前厅服务与管理、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等。

二是针对旅游景区管理人员、讲解服务人员、旅行社负责人和导游人员和娱乐场所经营人员主要讲授职业道德、旅游景区管理、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服务礼仪、旅游投诉、xxxx历史文化知识和基本县情、xxxx旅游导游词等基本知识的培训。

三是针对专业旅游村村社干部、农家乐管理服务人员讲授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与宣传营销、基本礼仪、职业道德服务操作规程、地方特色餐饮开发等。

四是为了切实加强我县旅xx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业务素质,聘请兰州政安防火中心教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讲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责任、旅游场所危害因素辨识和处置措施、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知识、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等。

3、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实训操作,规范提高旅xx业从业人员操作水平。通过县旅游局,县安监、县公安、县物价、县卫生、县食监、县工商质监、县商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对各个参训单位培训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提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推动我县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县旅xx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1、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培训工作的落实。结合《培训方案》,计划对全县涉旅企事业单位举办一期旅xx业消防应急演练和两期旅xx业安全管理和服务规范培训班。

2、注重效果,全面完成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根据市、县培训工作任务,加强院校、企业的合作,加快培养旅游市场急需的人才,全年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

主题对旅游学的心得体会和感悟范本二

随着我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行消费变得越来越热,出外旅行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旅行群体当中,大学生是整个旅行市场的一个重要而又独立的组成部分。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具有一定的经济独立能力和自我生活能力,有相对宽松的时间,具有更多的冒险精神和追梦遐想,这些促成了大学生旅行热。因此,大学生作为一支旅行生力军的地位确实不容忽视。当今全国高校数量已达2000多所,在校生人数超过2000万人,可见中国的大学生旅行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同时,国内的旅行社达1.6万个,竞争非常激烈。但是大学生旅行却很少选择旅行社这条途径,是大学生的原因还是旅行社的原因呢?另一方面,旅行社对于大学生市场的潜力不是很明了。鉴于这两点,对当今大学生旅行的调查就显得是有必要的。

所以,我通过自己搭建的个人网站“一起旅行吧-大学生自助游”做了相关调查。此次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当今大学生旅行的大体情况以及大学生对旅行社的态度,为了解大学生旅行市场状况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数据。同时通过对调查结果分析,为大学生的旅行市场开发提供可行的建议。

一、大学生旅行的意向

在旅行意向上,有接近95%的大学生表示非常喜欢旅行,另外5%的大学生表示一般喜欢。但来自城市和农村的学生却有明显的差异,几乎100%来自城市的学生有旅行意向,而只有接近85%来自农村的学生非常旅行。引起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来自城市与农村的学生的经济条件的差异造成的。对旅行没感觉的大学生有66%主要是没有钱,其中来自农村的学生占74%。

去旅行的目的是欣赏景观、增长见识(62%)和休闲散心(21%),另外找同学、熟人玩接近16%,而纯粹娱乐性质上的游玩、观光不大受大学生的欢迎。

同时,调查也显示8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影响出游最重要的是金钱,15%左右的大学生认为时间是影响他们出游的重要因素,而5%左右的大学生认为伙伴、宣传地、朋友意见影响他们。

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不同学校的大学生专业的差异,有些同学是出于专业的目的而选择去哪里旅行,例如旅行管理专业,勘探专业的大学生,他们由于学习目的而选择旅行。

以上调查结果显示由于大学生受到来自学校、家庭、社会的压力,故对旅行的喜爱不同。但大部分人喜欢旅行是来欣赏景观、增长见识,同时金钱是影响着多数大学生出游的主要因素。

二、大学生旅行的地点与时间

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偏爱自然风景区,占了总人数的54%,表明大学生更愿意与大自然亲近。

其次,旅行目的地选择民族风俗区有30%左右;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繁华城市区和海滨城市区,分别约占总人数的9%和5%。反而红色旅行革命区和高校校园不大受大学生的欢迎。

在对于旅行时间段的安排上,最多人选择的时间段是不定期,想去就去,占了总人数的56%左右,说明了大学生都喜欢把外出旅行的时间由自己自由安排,不受约束。在具体时间段上,最多人选择的时间段是国庆、五一长假,约占了总人数的52%。选择寒暑假期以及平常的周末出游的人少,分别约占总人数的20%和24%。原因可能是一方面寒暑假的假期长,大多数学生都喜欢留在家看电视看书而不外出旅行;而普通周末由于时间较短,没有充分时间做好旅行前的准备工作和旅行后的休息调整,不利于出游;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的课业比较重,一般会利用周末进行复习或预习新知识,还有相当部分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或参加各种活动;故国庆、五一长假是大学生旅行的高峰(56%),大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可以自由分配,而且还可以趁黄金周的时间休息调整。

主题对旅游学的心得体会和感悟范本三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00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

对旅游学的心得体会和感悟范本 旅游的体会和感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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