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5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一是成立由局长吴福华任组长,副局长汪剑英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区司法局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重点目录维护任务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逐步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重要参照,充实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从行政权力运行、人事变动、三公经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司法局内网,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公开,扩大公开的覆盖面;三是通过制作办事指南、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20xx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最新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今年2月底我从东关街办转岗到司法局,到新单位后,面对新的工作内容、新的工作环境、新的工作要求,边学边干,团结带领全局同志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创建平安广陵,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
我从东关调到司法局,工作职能发生了根本变化,为了适应新岗位的需要,更好地履行领导职责,工作中,我始终注意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一是认真学习司法局自己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总结经验汇报材料,尽快熟悉本职工作,尽早进入角色,担负起领导责任。二是积极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今年参加省厅在省委党校组织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时间十天。通过培训,从理论方面初步了解掌握作为基层一名司法行政干部所必须的一些知识和技能。三是主动参加法学知识的函授教育。司法行政工作涉法的工作内容比较多,必须具备较多法学理论。今年自己根据函授教育要求,已学完刑法学总论、分论和法理学概论,不断夯实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基础。四是积极参加区里和局机关组织各项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二、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今年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司法行政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服务基层、错位竞争,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达到了区委领导“进位争先”的要求。
1、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园区建设、城市改造拆迁、防非抗洪等方面主动介入,先后出警10余次,动用警力达60余人次,进行法制宣传、公证,矛盾纠纷化解,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
2、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在“创建平安广陵”工作中承担的各项任务。今年我们根据区委要在“创建平安扬州”工作中率先达标,创成“平安广陵”的要求,抢抓机遇,借势而上,局筹借资金5万元,为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添置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为创建“平安广陵”作出了贡献。
3、以活动为抓手,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在东关彩衣社区举办了全市首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曲江街道召开了全区规范司法所和调委员建设现场会,在文峰八大家社区举办了法律服务志愿者进社区授旗仪式。这些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全区普法、民调、法律服务、两劳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
今年市局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来我局指导工作和参加我们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对我们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曲江司法所被市局推荐为省先进司法所,我局被市局评为先进单位。
三、坚持勤政廉政,加强2支队伍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一年来,自己能以身作则,先后制定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议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局党组也经常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坚持勤政廉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注意抓好三支队伍的建设,一是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创建平安地区”,在机关开展以“创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努力树造“公正、务实、勤学、宽容”的文化氛围和团结和谐、有所作为的工作作风。二是以创文明单位为抓手,在两个律师事务所开展提升形象,规范服务,争当文明服务窗口的活动,为律师队伍的自律管理注入新的内容。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法律服务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规范职业道德,严格执业纪律”的集中教育活动,处理了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一个法律服务所被停业整顿。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得到了市局的肯定并在市局有关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一年来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是上级正确领导和市局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一年的工作,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还需进一步学习。二是充分调动每一名同志的积极性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放手不够。三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法不多,机关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 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最新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
(2019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
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
最新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五
司法所在青原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工作宗旨,立足本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为全乡的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下面就是本人的工作的自我总结:
一、搭起机构架子,尽快进入角色。
司法所刚刚于今年3月份成立,成立之初,各项工作都是从头开始,为使司法所能及时高效运转起来,在区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力开展司法所“开张”的准备工作。一是落实了办公场所,并配备了电脑。由于办公条件紧张,现在暂时与乡综治办一起办公。二是刊刻并启用了“司法所”、“畲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章印。三是在乡政府大门口开辟了一块“普法专栏”,将司法所成立的时间、所长姓名、手机号码、司法所职责等向公众予以公布。同时在办公桌上放置了工作职责牌。四是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账、表、册等工作资料。五是召开了全乡村级调委会主任会议,对今年我乡的司法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以上五方面的工作,司法所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完成了正式运转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乡广大群众对司法所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力量。
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司法所的两支分别负责法律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基层队伍。在司法所成立以前,这两支队伍虽然已经成立,但是他们具体的执行水平有限,没有经过培训。司法所成立以后,对原有的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进行了调整,新成立了乡普法宣传员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将一些年纪较纪、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充分到这两支队伍中。新成立的普法宣传员队伍有人员178人,村级调委会有85人。并于今年的9月12日对全乡的普法宣传员进行了培训,对全乡今年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邀请参加了以往普法工作的人员来培训班上为大家上课。于今年的5月28日和8月13日对全乡的人民调解委会队伍分两批进行了培训。经过培训,两支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据统计,今年经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达36起,比去年增长11%,口头调解成功至少在50起以上,有效扼制了矛盾纠纷恶化的势头,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三、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
司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所本着“有来访必接,有问题必答”,认真对待每一起矛盾纠纷。今年,在司法所共接待1起纠纷来访,下到村组会同村组干部共同调解矛盾纠纷共23起。全年共调解成功5起纠纷,都属林业纠纷;1起赡养纠纷未能调解成功,告知其在农历每月的初九来巡回法庭给予调解。
四、掌握“释教”人员,做好“安帮”工作。
于今年6月份对全乡近5年的刑释人员和近3年的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xx年至xx年全乡有刑满释放人员23人。其中农村籍20人,城镇籍3人;落实责任田20人,从事个体经营3人;在家务农4人,在本地工作3人,外出务工14人,去向不明2人。xx年至xx年解除*人员1人,农村籍,已落实责任田,在家务农。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并安排了由村治保主任、公安派出所挂片干警、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4人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乡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村组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公安派出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列入了重点人口管理对象,及时办理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同时积极帮助在家务农的刑释解教人员联系务工单位进厂务工。
五、大力营造氛围,抓好普法工作。
今年是普法的第一年,也是普法的关键之年,今年普法工作成效的好坏将会对整个普法工作的成效有着很大的影响。一是全面完成了普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和普法考试工作。全乡有30个单位,249名干部职工学习了《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并全部通过了普法考试。二是在中小学校开展了2场法制教育讲座,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三是利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图片展览板,在全乡的中小学和圩镇上开展了为期7天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
前来观看的学生和群众很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出了2期法制宣传刊,分别对《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宣传,印制了500份法制宣传单分放至各村(居)委会,向群众宣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维护”、“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房屋宅基地”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五是积极协助区局12月5日在我乡开展的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乡土管所、计生办、林管站、工商分局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中。当日前来咨询的群众达1000余人次,散发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单500余份。普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为我乡群众带来了一顿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区局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离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比较大的一段距离。在新的一年里,我所将继续坚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工作宗旨,变矛盾纠纷找我为我找矛盾纠纷,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真扎实干,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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