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合开车心得体会和感想 水合开车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五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水合开车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乙方(建设单位):
为明确在公共供水设施(以下简称甲方设施)与自建供水设施或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以下简称乙方设施)连接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设施类别、地址和用水类别
乙方设施类别:□新建、扩建、改建 □在用
乙方设施地址:
申请用水类别:□永久用水 □施工用水
申请用水性质:□居民生活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
□特种用水
第二条 设施连接乙方应具备的前提条件
(一)新建、扩建、改建乙方设施的连接:
1.办结申请用水手续。
2.向排水管理部门申请的排水设施接驳回执复印件(相关部门同意不需出具的项目除外)。
3.永久用水设施连接前,提交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施工用水设施连接前,提交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在用乙方设施的连接:
办结申请用水手续。
第三条 连接方案
(一)连接方案中的连接点是:经甲方确认的市政给水总表。
(二)甲方受理乙方资料后应严格审核,审核同意的应在受理乙方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省、市以及行业标准规范出具连接点到甲方市政供水管网之间需新装供水管道的连接方案。
(三)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须根据甲方出具的连接方案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并将施工图纸提交甲方备案。连接方案需要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四)新装供水管道、管件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连接施工作业
(一)自备水源的乙方设施严禁与甲方设施连接。
(二)连接施工作业不得污染供水水质。
(三)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管道施工和工程承包资质,要按施工图纸施工,使用符合相应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的管道、配件、设备、仪器和器具。
(四)甲方应在连接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及现场查验。
第五条 连接工程所需费用
(一)连接工程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因连接施工产生的管道施工耗水费、水质检验费等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制定连接方案的现场勘察费、连接施工过程中甲方的现场查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连接工程及乙方设施的验收
(一)甲方参与对连接工程进行验收,并配合乙方办理连接前的验收手续。
(二)连接工程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的规定,及时编制整理工程施工竣工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及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
(三)乙方设施施工前和完工后,乙方应分别将施工组织方案,以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通电通水调试记录报甲方备案。乙方设施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供水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装表通水;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与用水户办理用水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设施的施工组织方案和相关验收资料不需报甲方备案,甲方也不需参与乙方设施的验收:
1.乙方设施类别为在用的;
2.申请用水类别为施工用水的;
3.申请用水性质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或特种用水的。
(四)当乙方设施属居民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与本建设项目中的用水户办理水表注册及签订供水用水合同,协助甲方完成用水户注册水表的安装通水工作,并在注册水表通水后及时向甲方办理居民二次供水储水池(箱)清洗保洁的手续。
第七条 开通用水及设施的管理维护
(一)乙方设施验收合格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市政给水总表的安装工作。甲方不需参与乙方设施验收的,自乙方向甲方提交连接工程竣工证明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市政给水总表的安装工作。
(二)市政给水总表完成安装并签订供水用水合同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水并提前通知乙方。
(三)实施连接通水后,连接点水源侧的供水设施(含市政给水总表)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其所有权及其衍生的权利属甲方所有;连接点另侧的乙方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赔偿 元。
(二)乙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向甲方赔偿 元,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截断连接。
1.擅自将乙方设施与甲方设施连接的;
2.未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3.将施工用水作为永久用水提供给用户;
4.连接施工工程完工后,擅自更改乙方设施的供水方式。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有关水合开车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关于城市供用水合同
城市供用水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水人:
用水人: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 用水,执行 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 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计量表; ic卡计量表;或者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有关水合开车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水服务中心
供水人: 南*江浦自来水公司
用水人:
为明确供用水双方在供应和使用自来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
水合开车心得体会和感想 水合开车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五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