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公证汇总 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4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公证汇总一
户籍: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1978年3月5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户籍:_________________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
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南开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子女问题:男女双方的独生女儿谢依翊,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医药费暂由女方承担,男方有探视权(每周一次)。
第二条房产问题:女方名下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三条财产问题:女方名下的丰田威驰牌轿车(津hc9996),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四条债权债务: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服装街51号(正兴隆茶业),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责任;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一商茶叶交易中心136号(海
峡正兴隆茶叶经营部)店,离婚后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
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以上就是我为您提供的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仅供您参考
2023年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公证汇总二
男方:__________ ,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男女双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双方确认各项婚前个人财产、债务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归相应一方个人所有、承担。双方就婚后财产制度等相关财产事项作如下约定:
一、婚后财产制度
结婚后,男女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即婚前及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在谁名下归谁个人所有,如果不能登记的以实际出资人为所有人,不适用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度--婚后所得共同制。此处所述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产生或存在于境内或境外的所有财产,具体形态如:
1、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投资收入;
4、接受赠与的收入,赠与人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5、知识产权的收益;
6、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基础上产生的其他收益;
7、一方因侵权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款;
8、一方作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但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除外;
9、个人名下的债权;
10、保险和信托利益;
11、各类动产或不动产;
12、双方共同添置的财产(房屋、车辆、车位、家具家电等);
13、一方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
14、其他各类财产和收益。
二、双方经济收入分配权利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条的所有财产)除本合同规定缴纳的费用外的资金(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资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三、生活费及子女抚养费
子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生活费、抚养费、学杂费、医疗费、车船费等)按照男方承担_______%,女方承担________%的原则支付。但如果是购买没有必要的衣服等较为昂贵的物品(单件人民币_______元以上或合计人民币______元以上)需双方各承担50%,人民币________元以下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四、婚后的债务
1、由于男女双方婚后实行分别财产制,因此,结婚后一方名下所欠债务应视为该方个人债务,由其用个人财产自行承担。
2、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债权人不知道双方适用分别财产制,仍可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男女双方在婚后向他人有大额借款前,有义务让债权人知晓本约定的内容,若是一方替另一方偿还借款,偿还一方可要求另一方返还帮其偿还的钱款。
五、财产代持
因生意等需要,婚后双方可能需要配偶代持某些财产,对代持的财产,不以实际记名人或持有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的归属应以书面的代持约定为准,归实际所有权人所有,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必要时,代持人应将代持财产归还至实际所有人名下。
六、共同财产
结婚后,如产生一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他人赠与二人的财产,可以作为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财产的具体归属
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公证汇总 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4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